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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国内金融改革深化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的迅速发展,金融机构客户已经成为继个人客户、公司客户之后的商业银行第三类重要客户,其范围包括所有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经营目的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及机构投资等在内的各种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金融机构客户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的范畴,它反映了由于金融机构自身局限造成的金融体系中单个金融机构功能的局限性和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互补性、关联性。金融机构客除了可以给商业银行带来普通的传统业务外,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可以通过与商业银行在共享客户资源和网络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和实现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不断拓展双方的业务范畴和客户领域,创造出银行、金融机构和双方共有的客户三方共赢的局面。  相似文献   

2.
由于金融全球化的兴起,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使本国的金融机构在全球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各国日益放松了金融管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业务相互融合,混业经营已成为21世纪全球金融业发展的趋势。而我国金融业目前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限制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金融机构规模偏小,资产状况不佳,业务创新能力不足,盈利能力差。  相似文献   

3.
《金融会计》2005,(9):F0003-F0003
2005年6月23日,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召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座谈会。座谈会由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秘书长姚桂琴主持,来自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15家金融机构的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4.
金言 《银行家》2008,(1):32-33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后,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稳步推进,目前主要形成了以下三种路径:一是交叉性金融业务模式,主要是金融机构提供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如理财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等.二是金融机构间交叉持股模式,主要指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直接作为投资主体跨行业控股或参股其他类型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设立或入股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非上市银行股权和证券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设立证券公司等.  相似文献   

5.
沈立君 《浙江金融》2004,(12):12-13
直面改革:中国政府在入世时有关金融业开放的承诺 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可以发现,几乎包括了大部分的金融业进入壁垒,或者说,金融业进入壁垒将基本打破.根据协议,加入后这些进入壁垒将逐步消除.根据协议,加入时,完全开放外币业务,外资银行开展此项业务无业务对象(包括机构与个人)限制、无地域限制;在上海、深圳、大连、天津等4个城市的所有外资银行可以在当地办理外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允许外资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审批条件同中资银行;允许设立外资独资或合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待遇等同于中资同类金融机构;允许外资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租赁公司,与内地金融租赁公司在相同时间提供金融租赁服务.  相似文献   

6.
压力测试是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用于风险管理的一种工具,是指将某种产品,某个资产组合,某项业务,甚至整个公司置于假设的某段期间内发生的极端情形下,测试公司财务指标、风控指标在这些假设的压力情景下的变动情况,是将极端、小概率风险量化的过程。本文对证券公司压力测试的理论、实践应用、其折射出的风险管理理念进行了总结,发现目前压力测试工具应用不足的领域,并进一步提出压力测试工具在证券公司应用的改进建议,为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实施压力测试提供参考借鉴。  相似文献   

7.
国际银行并购浪潮对我国银行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国际银行业并购呈现出大型化、综合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使世界出现更多的金融面货公司,这些金融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将更加全面。在这种竞争面前,任何国家特别是实行分业经营模式的国家必须从金融监管、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等方面努力创造条件,以顺应这种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8.
新修改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开始实施2002年2月1日起,外资金融机构在满足审慎性准入条件前提下,可以在中国境内任何一个城市申请设立营业性机构。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部分或全部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种类的业务。新修改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是:提出申请前在中国境内开业3年以上,提出申请前2年连续盈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2月5日至2月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  相似文献   

9.
风险控制:综合经营的必要条件 首先,中国综合经营的历史教训提醒我们需要重视风险问题。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初期,也选择了所谓综合经营模式。而这是一种低级的、金融风险比较明显的经营模式。当时,金融业基本上还是以银行为主,包括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等各种金融机构几乎都从银行脱胎而来。因此,不仅银行参股投资设立了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甚至还参股投资设立了非金融企业(例如银行参股股份公司),而且保险公司投资也设立了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有的保险公司甚至也投资设立了许多非金融企业。因此.当时的金融业特征是市场结构相对分散。虽然国有银行占有绝对的市场份额.但是相对于庞大的中国金融业而言,  相似文献   

10.
一、商业银行介入基金管理业是金融发展的必然在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和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分业经营制度与国内金融制度的矛盾将会加深,因为分业经营限制了金融创新与新业务的开展,同时还限制了金融机构跨行业的并购,而金融创新和跨行业合并能提高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显然如果我国仍然坚持分业经营,将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大多在其母国是可经营信托、证券和保险业务的,如果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经营证券、保险和信托,那么对国内银行是不公平的,外国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就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这也必将影响我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国内商业银行要想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首先打破分业经营壁垒,积极探索金融创新之路,打造一个能与外国银行平等竞争的平台。在这种国际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对混业经营的有益探索,有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从微观角度来看,我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不外乎这三点原因:1.银行系统基金管理公司发起的基金,可以有效分流储蓄资金,降低间接融资比例,同时,通过此基金来购买企业债券、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产品等,可逐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使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协调发展,提高...  相似文献   

11.
2005年8月8日,脱胎于证券公司的中国银河金融控股公司成立,旗下控制着3家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投资有限公司、银河基金公司.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国内首家在公司名称中含有"金融控股"字样的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开放大限将至的前一年,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不仅体现了证券公司走出困境的努力,也给我国证券业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思路.  相似文献   

12.
当前中国金融经营的一大挑战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越来越难以与综合经营的海外金融集团进行竞争,加大综合经营力度是新形势下中国金融业的必然选择。目前中国虽然已经拥有了几家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金融机构,但更大范围的尝试是在基金管理公司展开。基金管理公司由于其固有的特点成为众多金融机构介入综合经营的“桥头堡”:首先,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小,不存在资金壁垒问题;其次,在基金业进行金融综合经营的尝试符合我国渐进改革的风格;第三,基金规模虽小,但牵涉面广,其资金来源包括银行储蓄资金、保险投资等,成为连接金融各类产品的枢纽,可以照顾到各方利益;第四,各类金融机构已经通过参股、托管和代销基金,初步进入基金管理领域,积累了管理基金公司许多业务的经验。  相似文献   

13.
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我国金融风险管理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业是高风险产业,金融业的核心能力是风险管理能力。最近30多年来,世界各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危机中,所有倒闭、被政府接管的金融机构,无一例外地都是因为在风险管理方面出现了严重漏洞和问题。我国自1995年以来,被关闭、接管、重组和破产的金融机构也约有几十家之多,其中有各种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和城市信用社等。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深化金融企业改革明确了方向,指出:“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要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因此,借鉴国外金融机构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的经验,加快建立我国金融企业内控严密、营运安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和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是一个重大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14.
穆菁 《上海财税》2001,(3):35-37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局限于自身经营业务的范围。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是指限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各类金融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经营业务。混业经营以德国为代表,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分业经营以1999年以前的美国以及日本为代表,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分别由不同的金融机构经营。  相似文献   

15.
一、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目前我国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规范的金融控股公司,但存在数量众多的“准金融控股公司”。从这类“准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来看,其具有组建主体、形式多元化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基础上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如中信集团、平安集团;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为规避《商业银行法》禁止银行投资的限制,通过海外注册非银行公司,使子公司在国内独资或合资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如中银国际、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三是由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公司为主体而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如海尔集团、山东鲁能集团、山西国信集团公司等。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如上海市、北京市,正在通过控股地方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进行重组,以组建金融控股公司。这些“准金融控股公司”长期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存在着无法可依、实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互控制、组建随意、监管缺失、经营无序等混乱现象,给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带来了极大的难度。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1.金融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很多重要的金融法规以及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没有建立起来,我国目前还没有对金融控股公司制定统一的监管法规,如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营业部为吸收资金...  相似文献   

16.
随着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业呈现出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前台业务和后台业务、标准流程业务和非标准流程业务加快分离的趋势,金融机构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核心业务创新上,并以此提高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金融服务外包以其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提高质量、改进能效等多重优势,在金融服务业的地位日趋重要。  相似文献   

17.
混业经营,中国金融业的必由之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减少我国的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机制,即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只能分别经营相应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银行不能经营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根据经济学理论,金融资产自身具有专用性软弱的特点,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呈现减弱的趋势,所以尽管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基本格局仍是分业经营,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混业经营必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8.
金融业是高风险产业,金融业的核心能力是风险管理能力。最近30多年来,在世界各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危机中,所有倒闭、被政府接管的金融机构,无一例外地都是在风险管理方面出现了严重漏洞。我国自1995年以来,被关闭、接管、重组和破产的金融机构也有几十家之多,其中有各种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和城市信用社等。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深化金融企业改革明确了方向,指出:“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相似文献   

19.
在华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策略及监管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在十几年的分业经营框架下,我国现已在政策上打破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业之间的资金壁垒,其相互间的合作与业务交叉有了明显的进展,这为下一步的混业经营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这包括:1999年我国允许证券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债券市场,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2000年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向商业银行进行质押贷款。而且,当前阶段,刚出台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管理办法》已同意商业银行可通过新设、并购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购买股票已开始实质性操作。尤其应重视的是,2004年2月1日实行的新“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延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实际上为商业银行开展金融混业经营暗藏了伏笔。  相似文献   

20.
近期,监管层针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先后出台或更新了其代客理财业务的纲领性文件,这些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承认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合法性,并放开以前对资产管理业务的某些限制,资产管理时代正在到来。银行理财产品经过近十年的高速发展,会不会因此受到较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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