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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播卫星电视技术的出现,毋庸置疑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为传统电视收视带来了巨大革新,西方媒体称之为“改变世界的卫星电视革命”。我国作为卫星技术应用较为成熟的国家,也将发展直播卫星电视产业作为广电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并预定2006年开始启动我国自己的直播卫星电视业务。那么,业务启动面对的市场规模如何?市场的成熟程度怎样?潜在用户的消费能力如何? 相似文献
2.
1993年,一纸第129号令“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均实行许可制度,个人禁止自行接收卫星电视”的规定将我国卫星电视个人接收市场发展画地为牢。基于文化安全以及广电某些市场角色利益的考虑,卫星技术在我国一直以来只被作为一种传输手段应用到广电产业中,即广电利用卫星转发器进行节目传送,然后通过各地有线网络或者无线系统集体接收,最后分配到各家各户。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新近直播卫星发射计划的宣布,直播卫星电视业务再次成为业内外人士关注的焦点。对于我国而言,开展直播卫星电视业务无论在技术、资金、国内市场需求,还是国际环境上都已经具备了较之以前更为成熟的条件,然而实施计划一再拖延,专家及相关人士的各种争论也给直播卫星电视套上了神秘的面纱。直播卫星电视的“庐山真面目”到底怎样,对于即将面临直播卫星电视这一崭新事物的国内媒体来说,简明清晰地了解这方面的相关信息确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从20世界90年代初期开始,直播卫星数字电视产业就由美国最先开启、并迅速在世界多个国家展开,形成了广播电视发展的一大潮流。而我国虽然对于直播卫星电视业务启动的技术准备工作和政策上的论证已经有很多年,但至今仍未正式启动。其中,对于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直播业务可能冲击有线网络的顾虑构成了一再推延我国直播星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