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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议付行:A银行;开证行:B银行;出口商:C公司;进口商:D公司。2012年3月25日,C公司收到美国某银行作为通知行的孟加拉国B银行开来的申请人为D公司的信用证。信用证条款简洁,索汇路线清晰,价格条款及所需单据等要素与进出口双方签订的合同相符。2012年4月20日,C公司按信用证要求出货并将全套单据提交A银行议付。A行审核单据后,认为单证一致,单单相符,即按信用证要求,将单据径寄开证行索汇。2012年5月1  相似文献   

2.
一、案例简介:某外贸公司与南韩客户签定了一笔出口蕨菜的合同。合同签定后,外贸公司业务人员积极组织货源,并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装期将货物装上了船,货物装船后外贸公司按照信用证对单据的要求缮制了全套单据,并向银行交单议付。但议付行在寄出单据后迟迟收不到开证行的同意付款的电文。此时国际市场行情发生了变化,价格开始迅速下降,该外贸公司业务人员非常着急,积极地与南韩的进口商联系,要求进口商到开证行去查询单据。很快外贸公司得知开证行根本没有收到议付行寄出的单据。  相似文献   

3.
第13条a款明确规定了审核单据的标准:"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本条文所体现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是确定信用证所规定单据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依据.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符."这里的银行是指与信用证有关的开证行与议付行,双方都应严格遵循这一规定.笔者引用2起相关联的出口案例分析开证行的恶意行为与议付行的不作为.  相似文献   

4.
余焕芸 《国际市场》2001,(10):53-53
陷阱一:伪造信用证的特点 1、电开信用证,无密押; 2、信开信用证的签字无从核对,开证行行名、地点不明; 3、单据要求寄往的第三家银行收单行不存在…… 调查获悉:我某出口企业收到美国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我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倒闭,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由于银行只对单据本身负责,凭表面"严格相符"的单据结算,因而给人以可乘之机.对此我方应按规定交货,并向该保兑外资银行交单,要求付款.  相似文献   

5.
合理使用可转让信用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8月,中国一出口企业(第三受益人)收到比利时A行(转让行)开来的一份可转让循环信用证,金额为5、8万欧元。在转让信用证中显示:原开证行为比利时B行,限制比利时A行议付,第二受益人为中国出口企业,不保兑。在该证SWIFT格式78项规定偿付条款:收到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我们将按议付行的指示付款。  相似文献   

6.
议付信用证是国内使用较多的信用证。议付信用证一般有两种结算方式:(1)一般议付信用证。一般流程是:受益人的往来银行进行单据的审核后将单据寄往开证行或保兑行请求付款;往来银行收到货款后,扣除议付费并把货款划拨到受益人的账户;一旦单证被拒付,议付行不负责任何交涉。(2)叙做出口押汇的议付信用证。受益人和议付行签订出  相似文献   

7.
跟单信用证结算中心的单据日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开证行、付款行、议付行和承兑行等有关银行进行付款、议付和承兑的依据便是单据,而单据的日期又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下将各种主要单据的日期及衔接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8.
跟单信用证结算中的单据日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开证行、付款行、议付行和承兑行等有关银行进行付款、议付和承兑的依据便是单据,而单据的日期又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以下将各种主要单据的日期及衔接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9.
2011年2月,出口公司B公司收到了以色列A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金额为24万美元,出口产品为坯布,信用证的付款条件为即期付款。2011年2月16日,B公司将该信用证下两套出口单据,金额分别为11万美元、13万美元,提交至国内议付行N银行,N银行国际业务部将两套出口议付单据在认真审核,确认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后,按照客户要求将两套单据装入一个快递信封中寄往开证  相似文献   

10.
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一般都规定在出口国有效,或付款或承兑或议付。那么,信用证完成的时间是如何确定的呢?一般说来,如是保兑信用证,在单据直接由受益人提交给保兑行的情况下,信用证完成时间是指保兑行凭单证相符的单据提交、支付或作出支付的保证,或承兑或作出无追索权的议付之时;如是在开证行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信用证,其完成时间指当开证行凭单证相符的单据的提交,支付或确认其延期付款的保证或承兑之时;如是在通知银行付款,延期付款或承兑信用证,其完成的时间指通知银行凭单证相符的单据的提交,支付或确认其延期付款的责任或承兑之时。那么,在议付信用证情形下,信用证的完成时间如何确定呢?  相似文献   

11.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开证行是否付款取决于受益人所提交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审单标准是严格的“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受益人要保证收款就一定要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开证行拒付只能以单据上的不符点为由。在单据不符时,开证行可以拒付款项,但必须严格遵守UCP600第16条的规定,并在拒付通知中措辞严谨,否则开证行将丧失宣称单据不符的权利,必须对“不符”单据予以承付或议付。  相似文献   

12.
<正>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简称UCP 500)已于199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它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银行处理跟单信用证业务的主要依据。根据UCP 5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开证银行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向受益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UCP 500还规定,所有开立信用证的指示、信用证本身以及修改书本身(如进行修改的话),必须明确说明据以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单据。为此,我国进出口企业只有充分了解UCP 500中对单据的各项要求,才能在进出口贸易的货款收付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主要介绍UCP 500中对受益人应提交的主要单据的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13.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若规定的单据提交于被指定银行且符合信用证条款,即形成开证行的确定付款承诺,这构成了信用证被广泛接受的重要基础。但是,如果出口单据意外遗失,开证行的付款责任便显得模糊,这种情况下单据的遗失责任在谁,付款责任最终由谁承担?本文结合案例试做阐述。  相似文献   

14.
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物UCP600的信用证结算方式中,受益人顺利收汇的前提是提交相符单据,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UCP600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则开证行(或保兑行)必须承付或议付。但是近年来,受益人根据信用  相似文献   

15.
一、基本案情2004年4月,湖北机电进出口公司与伊朗客户签订合同,出口一批成像仪到伊朗。伊朗商业银行于2004年5月开立了一纸金额为60000美元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要求采用空运方式,限制中行议付,并指定东京三菱银行新加坡分行为偿付行。由于债务纠纷原因,湖北机电进出口公司于7月7日将该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交由中行北京银行议付。中行北京银行审单无误后,将全套单据寄往开证行。7月28日,湖北机电进出口公司收到中行北京银行转来的开证行通知:“PAYMENT WILL BEMADE AFTER R E C E I V I N GAPPLICANT’S ACCEPTANCE”(…  相似文献   

16.
议付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信用证.根据第2条(Ⅲ)款和第10条b(Ⅱ)款,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是指开证行邀请其他银行买入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汇票及/或单据的信用证,即:议付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银行扣去从垫款日至预计从开证行收汇日这段期间内的利息和相关的手续费,立即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相似文献   

17.
柴晔 《国际市场》2006,(1):78-78
在信用证业务中,往往牵系到多家银行之间的联系,而与信用证相关的单据也需要邮寄几次。若这些单据在邮寄途中丢失,势必影响出口人收汇。单据在邮寄中丢失谁来负责呢?是议付行?开证行?付款行?邮局?还是卖家自认倒霉?  相似文献   

18.
一 所谓保兑信用证,是指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另一家银行(即保兑行)对跟单信用证加具保兑,只要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在到期日当天或以前提交至保兑行,并与信用证条款和条件一致,则构成保兑行在开证行以外的承诺对信用证承担付款责任.作为保兑行来说,它接受了开证行的委托和要求,对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的付款责任以自己的名义实行保付.其权利与义务是:  相似文献   

19.
国内A公司与外商签定了一笔进口钢材的合同,货物价值为504万美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A公司依约对外开出信用证后,在信用证装期内,外商发来传真称货物已如期装运。不久开证行即收到议付行转来的全套单据,提单表明货物于某东欧港口装运,在西欧某港口转运至国内港口。单据经审核无不符点,开证行对外承兑。 A公司坐等一个多月,货物依然未到,深感蹊跷,遂向伦敦海事局进行查询,反馈回来的消息是:在所述的装船日未有属名船只在装运港装运钢材。由此断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伪造单据进行的信用证诈骗。但此时信用证项下单据已经开证行承兑,且据议付行反馈回的信息,该行已买断票据,将融资款支付给了受益人。开证行被迫在承兑到期日对外付款,A公司损失惨重。  相似文献   

20.
国际信用证欺诈的新特点及相关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近年来信用证欺诈新特点概述 传统的国际间信用证欺诈无非是:第一,受益人伪造单据,骗取银行付款,使得开证申请人财货两空;第二,开证申请人开出假信用证,取得单据骗取货物;第三,开证申请人伙同受益人以虚假的交易作为开证理由,开立空信用证,伪造单据,共同骗取银行的打包放款;第四,开证申请人利用"软条款"信用证,使受益人难以做到单证相符,从而拖延付款甚至拒绝付款.笔者对近年来国际间信用证诈骗的众多案例研究发现当今信用证诈骗又有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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