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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用电管理是电力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供电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市场化和法制化,依法进行电力供应,依法使用电力,依法协调供用电经济关系和管理关系,成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完善的法制条件的重要途径。用电管理法制化的紧迫性电网将电力经营者和使用者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方的行为不仅对本身有影响,而且也会对对方产生影响。这种密切的相关性,决定了对  相似文献   

2.
●“八五”期间,天津市电力公司实行依法管理,对电力工业企业法制化管理内涵的实践探索1992年年底,天津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寇士清在工作会议上提出“公司要实行依法管理”。依法管理指“公司(局)不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电力生产经营、电力行政管理,而且要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他强调“公司内部依‘法’管理,”他认为“公司规章制度是调整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关系的行为规范总称,应将其视为公司内部‘法规’”。尽管天津市电力公司最初实行依法管理是作为一种管理方式提出的,但从此在实践中确立…  相似文献   

3.
电力企业进入市场后,受政府、市场的约束日趋强化,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其内部经营管理的不适应必须外化为企业商业化运营的缺陷。这种内部错轨与外部缺陷,一旦激化,便形成利益冲突,即纠纷或诉讼。因此,转轨期间电力企业加强诉讼与诉讼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诉讼与诉讼管理是企业法制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法制化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企业与客户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与义务对等,电力交易严守法律法规与市场规则,电力企业间竞争也是如此。市场有交易就有纠纷,有纠纷就有诉。诉讼…  相似文献   

4.
对电力行业管理实施方案的探讨云南电力企协副会长金庆祥一、加强电力行业管理是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一)体制改革要求加强电力行业管理。全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大方向已经明确,撤销电力部,组建国家电力公司,政府管理职能交国家综合部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由中...  相似文献   

5.
依法治电,是指供电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律及电力发展规律来治理供用电环境。供电企业既要依法行使权利,又要依法履行义务;既要依法强制用电者履行义务,又要依法保护用电者的合法权益。   供电企业的管理要法制化。这既包括对企业权利义务、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等法规保障体系的建立与运作,又包括对企业外部的关系协调、纠纷预防等法规保障体系的建立与运作。为此,供电企业必须重视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完善企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形成有效、有力的监督体系,促使企业快速、稳定地走上法制化进程的轨道。   …  相似文献   

6.
如何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几点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电力体制加快了改革步伐,原电力主管部门(国家电力工业部)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到国家经贸委,初步形成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等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国家电力公司等电力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结构.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力管理部门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的职责,也就是说:电力设施保护负有的职责主体是当地政府的电力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7.
《中国电业》2000,(1):17-17
政府、企业、行业管理职能将完全分开。政府职能移交政府,行业管理职能移交行业管理机构,充实完善企业职能。在各省电力公司政企分开改革完成后,将撤销原电力部的派出机构大区电业管理局,电力集团公司将全部改组为国家电力公司的分公司。企业办社会职能将不复存在。  相似文献   

8.
供电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政企还未彻底分开的情况下,供电企业一方面是经营性的,另一方面却具有电力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电力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 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电力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地方政府一直把上述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供电企业。而第7条规定,电力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相似文献   

9.
建立国有控股公司或国有企业监督机构是各国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的普遍作法。实践证明效果显著。国有控股公司是政府与国有企业间的中介,代表政府行使对国有企业所有权的管理职能。政府通过设立专门机构、立法、人事任免和财务检查对国有控股公司进行管理。国有控股公司则通过任免其子公司董事会成员、财务监督与评价等手段行使其产权管理职能。借鉴国外经验,作者认为,我国应改革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国有控股公司,代表国家经营国有资产。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作为从事战略物资生产与经营的行业性总公司考虑改建为国有控股公司,但鉴于其行业特殊性,应通过颁布实施特别法律规范其经营活动,既能使之成为市场主体,又不削弱国家对它的宏观管理。  相似文献   

10.
建议之一:修改后的《电力法》必须严格地明确电力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责和电力企业的权利义务供电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政企还未彻底分开的情况下,供电企业一方面是经营性的,另一方面却具有电力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电力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电力法》自1996年实施以来,地方政府一直把上述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供电企业。而第7条规定,电力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实行自主经营,…  相似文献   

11.
双重经济职能(指国民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经济管理职能,下同)分开是近十年来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具体的做法就是在各级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局。然而,设立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局并没有实现我们所希望的真正的“政资分开”,也就是双重经济职能分离。这不得不使我们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加以再探讨。一、上海模式的昭示1994年上海市撤销了国有资产管理局,设立了国有资产委员会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有资产委员会是上海市所辖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总代表,依法对全市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的管理职能。国有…  相似文献   

12.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而目前我国电力立法滞后和电力行政执法体制不顺等问题非常突出,电力建设、电力发展的法制环境令人堪忧。本文作者于2006年秋季参加了湖南省地方电力立法审查工作,根据调查研究,提出了应尽快建立与完善依法办电、依法管电、依法护电、依法用电的电力法制机制的建议,并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视角,对优化电力法制环境等问题进行了颇有见地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3.
不久前,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决定原煤炭部所属的国有重点煤矿全部下放地方,一个不留,归属地方统筹安排。这是煤炭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对企业管理方式的一次变革实践。众所周知,1998年开始实施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建国以来政府机构与职能变动中最具震荡性的一次,它不是单纯的精兵简政,而是从职能和组织上把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做了确切的界定,首次明确国家专业部局必须贯彻政企分开、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强调政府机关不直接管理企业,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市场主体,负责国有资…  相似文献   

14.
2013年以来,大唐桂冠合山发电公司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心,以深化企业法制化管理、降低法律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重点,全方位开展依法治企工作,为保障企业依法决策、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服务。健全组织,强化责任。该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集团公司、广西分公司关于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  相似文献   

15.
公司治理是公司“依法管理”的重要体现。它为维护所有者权益和公司各利益主体间的权益制衡从而规范化行使其权能,为公司外向型决策机制的形成和市场化战略营运发展亦即企业家的选拔造就提供了必要的体制保障。作为公司治理战略意向实现方式的公司管理。在实际上成为企业家才能或企业家精神导向下的管理创新过程中。反过来又有力推动公司治理和战略构想的创新发展。从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内涵职能深化分析的视角,考察我国国企改制现实,可看到当前国资管理中“国资委模式”,存在诸多应予以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政府宏观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监管机构依法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与服务”的新型经济管理体制,将继续完善在各个层面上的管理新格局。加强和发挥电力行业管理的作用,进~步充实和完善电力行协的“自律、协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职能和政府、社会、电力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已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为此,在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网厂分开”的当前,有必要加深对电力行业管理和行协建设的必要性的认识,辅佐推进和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7.
坚持依法治电,实现法制化管理,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国家电力公司在近期草拟的战略规划中,把公司法制建设纳入战略规划之中,作为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电力公司法律事务部已经组成了撰写公司法制建设战略规划的工作机构,并已就国家电力公司法制建设的目标、法制工作规划及实施等问题落实了执笔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第二,应着手编制国家电力公司“法典”。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有法可依,为此,依法治电,实现法制化管理必须编制国家电力公司“法典”,使之成为国家电力公司公司制改组、…  相似文献   

18.
一、为什么要制定《电力监管条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监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7号)文件精神,国务院设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授权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而现状是,电监会履行监管职责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上述国办发〔2003〕7号文件的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实际上,电监会是行使行政职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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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中编办和国家经贸委提出调整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的意见6月7日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经贸委以中编办发[2000]14号文 ,提出了《关于调整电力行政管理职能有关问题的意见》。主要内容为 :一、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均不设立电力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 ,将分散在各专业管理部门、行政性公司等单位的政府管电职能 ,划入经济贸易委员会 ,实行政企分开。二、原电力工业部直属的北京等27个省(区、市)电力工业局 ,要在其所承担的电力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所在省(区、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后撤销。具体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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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划拨式国有控股公司自身发展的难点问题  第一,难以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一是控股公司担负了企业主管的职能。由政府专业经济部门和行业性总公司改组而成的国有控股公司,应是经国家授权对一定量的国有资产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经营者等出资者权利的特殊企业法人。国有控股公司建立的目的是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缓冲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从试点中看,行业性控股公司大都要求成为混合型控股公司,兼有资产管理和生产经营职能,还要求上收被控股公司的投资融资权。这样,子公司只有生产经营职能,无法真正地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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