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本文结合政策分析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是否作为不征税收入的两种情况,得出企业应将用于研发的财政性资金作为征税收入取得费用加计扣除的结论;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判定情况,探讨了高新技术企业在其资格受影响和不受影响两种情况下,是否将用于研发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的选择方法.  相似文献   

2.
正对于纳税人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且拨付文件明确将该笔资金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企业是否有权自行选择将该笔收入作为征税收入或不征税收入?假设选择作为征税收入处理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那么,作为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笔者结合相关政策法规,对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支出如何扣除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一、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  相似文献   

3.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只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相关条件,就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笔者在实务中发现,很多企业误将不征税收入作为一种税收优惠,只要符合条件,就一律作为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的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基于此,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时,在不同情况下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结果.  相似文献   

4.
伊虹 《财会月刊》2013,(3):98-98
一、运用"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不征税收入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中规定如下:①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②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  相似文献   

5.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有三种类型,即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由于企业涉及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项目多种多样,针对某类具体项目的收入能否界定为不征税收入一直是企业财务人员关注的热点。《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以下简称《通知》),澄清了与不征税收入相关的认识误区。纳税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分清应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的区别,从而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相似文献   

6.
预算外资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相似文献   

7.
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得到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增多。企业收到财政性资金,应首先判断其是否属于不征收收入。其次,就要关注企业的账务处理,不同账务处理,可能会有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属于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的财政性资金,要关注其会计处理是否进入利润表,同时,也应关注其对应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支出是否进损益,确认以上事项后,再考虑具体的纳税调整调减。  相似文献   

8.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财税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  相似文献   

9.
正1.问:我公司有时会获得一些财政拨付资金,如治理污染专项补助、扶贫贷款贴息、新产品研发费补贴、扶助性资金等。请问:哪些类型的财政拨付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否有相关具体规定?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作  相似文献   

10.
鉴于目前一些预算单位转移财政资金手段越来越隐蔽,笔者认为,要杜绝和遏制这种违纪行为,必须对预算单位转移财政性资金的手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提出可行的审计对策。 一、预算单位转移财政资金的手法 (一)“打时间差” 按照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入应在取得收入3日内上缴国库,打“时间差”是指预算单位  相似文献   

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率(1995)81号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执行过程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补贴收入等几个具体问题的执行口径统一明确如下:一、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  相似文献   

12.
读《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00年第 9期《完善企业存款及其利息收入核算方法的探讨》一文后,本人就实际工作中企业利息收入的纳税与会计处理,谈点补充意见。  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息收入、资金占用费收入主要表现有: (1)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 (2)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而取得的资金占用费 (利息 )收入。 (3)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因对方延期付款而向对方收取的价款之外的利息收入。有部分企业的财务人员对收取的利息收入、资金占用费收入不能正确进行核算,主要原因是他们没有分清这些收入的来源,因此,没有正确…  相似文献   

13.
试析企业财政性资金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财政性资金的概念及表现形式根据财税[2008]151号文件,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主要有以下表现形  相似文献   

14.
政府非税收入的定义政府非税收入是在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过程中出现的一个新概念,是政府财政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个新名词,目前学界和业界对于政府非税收入还没有一个准确、统一的概念解释。我们认为,政府非税收入可以定义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政府授权的其他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收取的除税收收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  相似文献   

15.
《广西会计》2003,(5):40-40
为了支持发展奥林匹克运动 ,确保我国顺利举办第 2 9届奥运会 ,经国务院批准 ,现就第 2 9届奥运会组委会、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以及有关奥运会参与者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第 2 9届奥运会组委会 (以下简称组委会 )实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一 )对组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国际奥委会全球赞助计划分成收入 (实物和资金 ) ,免征应缴纳的营业税。(二 )对组委会市场开发计划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 (如标志 )特许收入和销售门票收入 ,免征应缴纳的营业税。(三 )对组委会取得的与国家邮政局合作发行纪念邮…  相似文献   

16.
《财务与会计》2016,(10):72-73
1.问:我公司是一家外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收到当地国税务机关退付的一笔出口退税款。请问,此笔退税款是否要计入国家补贴款?是否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因此,您公司作为一家外贸企业,在收到国税机关退付的出口退税款时,不应计入国家补贴款,应当计入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科目。即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科目。由于出口退税款不属于会计损溢,不计入利润总额,也不属于不征税收入,故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7.
一、国库面临的新形势为了适应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我国计划在“十五”期间初步建立以同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同库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集中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支出均通过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为了  相似文献   

18.
一、财政性资金的内涵及其纳税规定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相似文献   

19.
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对资金性质的观念仍未转变。国务院1996年颁布的《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强调了预算外资金的财政性,规定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改变了预算外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归部门、单位所有的历史。但长期以来,财政专户管理观念仍旧停留在对预算外资金收入“储存”阶段,财政部门根据单位收入计划编制支出计划,按照资金的实际收入进行拨付,没有资金来源的不予拨款;对执收单位上报的预算外资金支出项目,有关部门不经调查分析就予以审批、拨付,执收单位对资金有很大的支配权…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各地在企业所得税执行过程中反映的情况,对企业补贴收入等几个具体问题的执行口径统一明确如下;(1)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所得税。(2)”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请贷款而由该担保的纳税收入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3)企业的一切工资性支出,包括企业列入管理费的各项补助等,在确定计税工资和挂钩工资时,应全部计入工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