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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各区县房地局(土地局)、市局各有关业务处所:为适应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房改售房权属审查、买卖过户、登记发证工作的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房屋权属审查售房单位所售房屋的产权,房地权属管理部门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后,出具确权证明...  相似文献   

2.
京国土房屋权字[2000]第97号各区县房屋土地(土地)管理局: 为了适应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地籍调查工作的开展,加强土地权属管理,规范房地产权登记工作,现就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与上地使用证的衔接问题 各区县局和有关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办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登记发证。要在房改售房发证窗口增设收取土地登记件的业务。已经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单位和个人,产权人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向区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上地登记。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房改后上地使用权类型仍为划拨。 二、关于上地使用权的年限问题 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分户土地证书中用地年限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转让时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证书的备注栏内注明房屋的使用期限。上市后的出让年限为登记期日的房屋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的年限。具体房屋使用年限,可依据《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市字[1999]第 1077号)确定。对 1970年 1月 1日以前的旧平房.暂不填写使用期限。 三、关于用地的分宗问题 一宗地...  相似文献   

3.
京建开[1999]336号[99]京房改办字第 106号京房地房字[1999]第841号局房地司字[1999]078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区县房地局、市建委系统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协商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环境治理和住房建设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政会[1999] 77号)的精神,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按照搁置产权争议,先房改售房的原则,切实做好中央在京党政机关(包括中直管理局、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系统等)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为“中央单位”)统建房房改售房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建房的定义及范围 绕建房是指1973年──1986年期间,由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投资、拨款,北京市组织统一建设、管理的,按国家投资指标(包括“三材”指标)划拨,由中央单位分配使用的住房。 中央单位的统建房,目前分别由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市房地局”)各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区房地局”)和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市建委”)系统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管理。 二、关于统建房的出售问题 (一)统建房售房工作原则上以房管部门为主,原分...  相似文献   

4.
《住房保障》2005,(4):79-81
济南市房改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表现在公有住房租金逐步提高,普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公有住房出售顺利开展,住房货币化分配逐步落实,企业房改不断深化,构建起住房保障制度。同时,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现行政策需进一步完善,房改售房发证较慢,住房售后维修难等,应及时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5.
为落实《关于协商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单位环境治理和住房建设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政会[1999]77号)精神和《关于中央在京党政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统建房房改售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现制定中央单位统建房售房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办法。 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以下简称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和市房改办委托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芳城园分理处住房基金专户内设立中央单位统建房售房资金专用帐户,帐号:25900596-96。专项存储中央单位统建房售房资金。国管局房地司、市房地局共同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户,预留印鉴,实行双印鉴管理。开户单位名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司、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二、统建房售房资金由承办售房的单位统一存储到统建房售房资金专户内。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承办售房的单位为购房人开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住房基金收款专用凭证”(一式五联,以下简称“专用凭证”)和“中央单位统建房购房人情况表”(一式四联),在专用凭证“备注”栏填明“统建房售房资金”,由购房人持“专用凭证”和“中央单位统建房购房人情况表”到附近工商银行分理处办理缴款手续。 2、工商银行...  相似文献   

6.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暂不调整1997年北京市城镇私有出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京房地房字[1997]第103号各区、县房地局,房改办:1997年2月3日,北京市物价局、市政府房改办、市房地局发布了《关于暂不调整19...  相似文献   

7.
购房职工再调整住房如何办理产权登记交易手续王孚诚根据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对1993年以前(含1993年)已按本市房改售房标准价优惠价办法购买了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己购房职工),单位再给予调整住房,应分别依下列办法办理房产交易、产权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8.
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于2008年3月31日.向各区县房地局发出(沪房地资综[2008]207号)通知,颁发上海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相似文献   

9.
京国土房屋市字[2000]第 127号各区县房地局(土地局)、开发区房地局: 为简化办事手续。促进已购公房上市,搞活我市住房二级市场。现就以房改成本价所购公房申请上市出售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以房改成本价所购公房申请上市出售的。除与原产权单位在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不再征询原产权单位的意见。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涉及房屋供暖、物业管理及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卖方应如实向买方告知,并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行。 二000年三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相似文献   

10.
《住房保障》2005,(2):30-33
1992年武钢开始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五个阶段:小步提租给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房改标准价售房、按房改成本价售房、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新体制。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了一系列重大突破,职工住房状况发生了质的飞跃,实现了住房拥护型向小康型的转变。  相似文献   

11.
省级机关的房产测绘起始于1997年,已累计完成各类房屋测绘面积1200多万平方米。房产测绘形成的面积数据,成为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标准管理、房改售房、房屋权属登记、公务员住房等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的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房产测绘在机关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依法做好房产测绘工作,对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好房地产管理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5月底的一天,记者来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土地管理局,8点多钟刚一上班,就见四层负责审批各单位售房申请的房改办公室内,二十来名各单位负责售房的同志围在两位房地局工作人员身边办理售房申请,咨询有关问题,直到中午近十二点钟,办公室内依然人来人往、川流不息。下...  相似文献   

13.
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八次常委会议通过了忡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为了维护房屋权属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整顿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秩序,规范房地产产权发证行政管理工作,防止违法分子伪造房屋权属证书,制止多级、多部门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切实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部决定颁布全国统一,具有防伪性能的房屋权属证书式样。主要有下列规定:1.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  相似文献   

14.
《上海房地》2008,(2):43-44
近年来,在市房地资源局和杨浦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关心下,杨浦房地局在基层房地办事处建设上,狠抓组织领导到位,加大硬件设备投入,切实提升队伍素质,全面依法履行职能,推进制度建设规范,房地办事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在深化“满意物业”创建和全市物业行业行风测评中成绩不断进步,先后有11个房地办事处分别荣获了“区文明窗口、区文明窗口标兵”等荣誉称号,并为区房地局创建为“市文明单位”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5.
岳阳市房地产测绘工作起步于1992年,1999年正式成为独立的房地产测绘中心,经过七年的努力,完成了城区70平方公里测绘和房产总图编制,保证了产权管理和房改售房、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规范和加强岳阳市的房地产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建法[2000]68号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产管理局,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对建设部《关于请求解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房产管理部门的函》的复函一(国法函[2000]2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及住房消费市场的启动,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越来越重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第57号令),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不得委托不具备房屋权属登记发证主体资格的单位发证。各级政府内设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内设的房产管理机构等非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自行核发房屋权属证书,也不得要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其发放房屋权属证书。已经自行发证或委托发证的,其所发证书无效。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以此作为产权依据办理房屋转让.抵押.出租等有关手续。各级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将上述精神向社会公告.以维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非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发证的要及时处理。以维护房屋权属登...  相似文献   

17.
3月内存     
2月21日市建委:房改和安居房缴纳物业费办法不变日前,北京市建委公布了《关于按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和安居(康居)住房物业服务费缴纳问题的通知》,对按房改政策出售公有住房和安居(康居)住房物业服务费缴纳问题作了说明,房改售房和安居居住在今年1月1日北京实行新的物业管理办  相似文献   

18.
桂林市从1993年房改起步开始,就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房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大住房资金归集力度,归集面及归集额一年比一年高。截至1998年底,全市共累计归集住房资金13.58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18亿元,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达15...  相似文献   

19.
一、我国房地产交易权籍一体化管理的发展过程和存在问题2000年9月,建设部提出了《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推行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一体化管理,设立统一对外的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证“,一条龙”办公,统一  相似文献   

20.
最近一个时期,经常有读者询问有关房改售房方面的问题,现就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专业人员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房改售房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统一答复。一、我们夫妇二人目前居住在一套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的单元中,如果我们要买下现住房,面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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