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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在地理标志保护上同时存在着工商部门的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保护以及质检部门的地理标志产品和原产地标记保护,两种保护机制的并存导致同一地理名称上同时存在两种相抗衡的权利:商标权人对地名商标的专有权以及该地区所有生产经营者对地理标志的集体权和共有权。本文认为,应当依据在先权利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效益最大化的要求来衡量不同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以有效解决两种权利之间的冲突与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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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识别产品或服务来自哪个地理区域的标记,是一个通过对自身特色产品、服务的保护,促进和发展自身经济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农产品地理标志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措施之一。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制度对我国来说还很新,全社会对之了解还不多。对此,笔者尝试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有关类型商标的关系入手,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以分析。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商品商标及服务商标的关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虽然都具有产源识别、质量信誉、收益、转让等功能和权利,但二者无论在表现形式上、功能上、注册主体上都有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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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作为一项新兴的知识产权客体,代表着得天独厚的地理可信的经济价值,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也意味着未来地理标志在经济方面和社会方面发挥的商业价值愈发重要。地理标志商标最主要的商业价值有三方面:品牌信誉价值、贷款融资价值、法律优先保护价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认定标准仍以“混淆理论”为基础,但是对侵权认定的范围需要扩展到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和品质的误认,在判断是否合理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时,需要综合考虑地理标志的特殊性、产品的品质、使用方式和主观意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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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政区划名称(以下简称地名)做商标注册,在使用和保护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认识上的分歧和处理上的障碍,处理不当,就会给商标注册人权益造成损害,企业遭受损失。地名商标有很多全国知名的大品牌,有中国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如“青岛”啤酒、“泸州”老窖、“通化”葡萄酒等等。笔者结合几年来打假维权工作的实践,就保护地名商标专用权工作中需要把握好的三个关键问题谈谈体会和想法,与大家共同探讨。一、地名共用与商标权专用的矛盾是认定侵权与否的难点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共有、共用特点,不属于任何团体或个人专用。因此《商标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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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产品商标的概念与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我国加入WTO以后,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而我国学术界尚未对农产品商标进行专门系统的理论研究,农产品商标与工业品商标相比,具有历史相对较短、地理标志在商标中占据很大比重、多数情况下商标申请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等特点,它在范围上应当包括农产品地理标志,从概念与特征这两方面来对农产品商标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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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3)
2004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9月新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16个省级工商局、重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注册地理标志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致富》的讲话。会上,8个省级工商局就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13个省级工商局提交了24份书面经验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措施之一,是工商机关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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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3)
2004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9月新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16个省级工商局、重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注册地理标志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致富》的讲话。会上,8个省级工商局就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13个省级工商局提交了24份书面经验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措施之一,是工商机关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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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5,(3)
2004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这是继2004年9月新疆地理标志工作研讨会后召开的又一次会议,16个省级工商局、重庆市有关政府部门以及部分注册地理标志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出席研讨会,并作了题为《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促进农民致富》的讲话。会上,8个省级工商局就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与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交流,13个省级工商局提交了24份书面经验材料。与会代表还就农产品商标与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举办了地理标志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展示。李东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运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促进农民增收,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措施之一,是工商机关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他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王众孚局长有关地理标志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增强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保护与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管理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范汉云副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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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28日,全省运用地理标志商标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胶州顺利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现场观摩地理标志基地,交流各地运用地理标志商标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全省部分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各市局分管局长、商标科(处)长,部分县(市、区)局局长以及全省近200家地理标志单位负责人等共300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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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下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组织相关媒体分别赴贵州、福建两省开展地理标志采风活动。本刊记者与《当代中国》画报、《中国消费者报》、《光彩》杂志等媒体记者一道在贵州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采风,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在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进行实地采访,深刻地感受到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富农增收的重要意义,也真正实现了“注册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目的。本期,我们推出贵州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系列报道之一——《到湄潭当农民去》,讲述“湄潭翠芽”地理标志商标的富农故事。其他有关贵州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宣传报道将陆续推出,敬请读者关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