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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10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财税[2013]103号执行后,原先执行的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同时废止.企业年金新政策与之前的规定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文试作以下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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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2008年6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以下简称新《通知》),明确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等相关政策,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44号,以下简称原《通知》)停止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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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全民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以下简称财税【2013]103号文),对年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规定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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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财政部、人社部和国税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103号文),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103号文核心内容主要为三方面:首先是对缴费阶段税收优惠作了具体规定,即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部分,延税额度为工资的4%;明确工资计税基础上限。其次,103号文明确年金运作阶段免个税。此外,还对年金领取时的税收作了具体规定,即明确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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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财税[2009]27号文件明确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所得税扣除限额以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10日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明确了企业年金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办法.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上述两个文件分别针对的是"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所作出的税务处理规定,但是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中对企业年金的界定,企业年金应该属于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在一年的时间里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出台对同一问题涉及不同税种的具体规范和明确,理应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并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在合理的范围内减轻税负、降低纳税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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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迂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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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本文就本次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对于以往的主要变化做了全面梳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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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001.个人被公司辞退后,公司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同时公司还需要支付辞退前一个月的工资,那么补偿金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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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瑞秀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财税差异,在2011年5月1日,《关于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6号,以下统一称"公告")发布后,税前扣除问题给予了明确的政策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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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企业重视人才战略,薪酬设计多元化,税后工资奖金如何计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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