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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1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8年7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决定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的外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是完善我国外债统计监测,规范外债业务办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  相似文献   

2.
为加强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和统计监测,防范违规资金通过贸易信贷方式跨境流动,2008年7月14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债务开始实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实现了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债务的管理,在完善对或有债务(债权)的数据采集、统计监测和货物贸易背景真实性控制方面起到了积极和较为有效的作用,但在管理中也显露出一些政策和操作层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1.企业如何办理货物贸易项下延期收款登记?答: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进行登记。登陆后在左上角“类型”选择“企业”,然后在“企业代码”栏输入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在“密码”栏输入密码。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78”,登陆后应及时修改密码。  相似文献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延期付款部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绿色信贷政策能否抑制重污染企业金融化是值得细究的问题。本文以2012年印发的《绿色信贷指引》为准自然实验,以2008—2021年我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和三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了绿色信贷政策对重污染企业金融化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融资约束和债务期限结构在绿色信贷政策影响重污染企业金融化的过程中具有中间机制作用:融资约束会增强重污染企业的“蓄水池”动机,促使重污染企业增加货币性金融资产配置;而债务期限缩短则会减弱重污染企业的“资产替代”动机,抑制重污染企业持有风险性金融资产。此外,由于持有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收益远低于风险性金融资产收益,因此从金融渠道获利角度考虑,绿色信贷政策可有效抑制重污染企业的金融化。在防治污染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双重目标下,本文不仅丰富了绿色信贷政策评估研究,更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如何防范信贷资金“脱实向虚”提供了经验证据。  相似文献   

6.
付文杰  鲁荣 《中国外汇》2013,(15):66-67
在现行的贸易信贷统计制度下,区域进出口货物流与资金流出现偏离,两者差额与实际贸易信贷规模不相匹配,不能反映出贸易信贷对货物流与资金流偏离程度的影响。从企业个案来看,贸易信贷统计制度存在的贸易信贷数据统计口径差异及贸易融资数据获取可得性低、准确性不高,是导致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7.
为建立健全境外债权、债务统计监测管理体系,规范贸易项下资金跨境流动,自2008年10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始对企业对外贸易信贷施行登记管理。对外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贸信系统)的开发应用,对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研究发现,解决现有系统存在一些问题,进一步完善贸信系统,符合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要求,可以使监管与便利化相得益彰。  相似文献   

8.
一是强化银行代位监管职能,将预收货款额度核查与登记情况作为结汇的双重审核标准,对企业贸易真实性监管提供明确的操作依据。银行办理出口收汇结汇时必须核实资金性质,禁止企业混用贸易方式。建议明确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时,不仅需查看企业是_不有额度,同时需要查看企业贸易信贷预收货款登记情况,并将登记内容与企业收汇报文、合同等资料进行核对,  相似文献   

9.
《中国工会财会》2007,(1):61-61
汇发[2006]49号2006年9月29日为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以下简称“贸易”)外汇收汇和结汇管理,便利企业正常资金使用,增强贸易外汇真实性管理的有效性,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对收汇单位贸易外汇实行分类管理。二、外汇局按年度对收汇单位进行考核,收汇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结汇“关注企业”名单:(一)一年内贸易项下的收汇与同期贸易项下应收汇总额相差10%(含10%)以上的;(二)一年内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受到外汇局处罚的;(三)根据信用记录、开业期限等,外汇局认…  相似文献   

10.
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审核确定了9502家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自此,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以下简称“结算企业”)开始按照重点监管名单进行管理,结算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增加了企业报告环节,企业报告管理整合了资本项目贸易信贷登记、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金融机构部分贸易融资业务等管理内容,提高了企业对自身业务核查数据管理的精确度和自主性,也提高了外汇局非现场核查工作准确性。企业贸易信贷管理方式由改革前的登记管理变为改革后的报告管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以来,从满洲里地区贸易信贷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看,仍存在规定不明确、报告方式不科学等问题,亟待完善。一、目前满洲里地区贸易报告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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