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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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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刊讯日前,在首届全国移动电话质量服务高层峰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今年首次手机质量服务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我国移动电话迅速普及的同时,手机质量和服务的发展却呈现下滑态势。在调查中,40.8%的用户曾遭遇手机质量问题,表示在维修过程中没有得到满意服务的人数占42.6%。调查发现,目前手机质量服务问题主要表现为手机故障率较高,售后服务消费者不满意、“三包”不管、问题不解决的现象。在手机维修调查中,非正常关机、显示屏异常、外壳开裂、按键失控等非技术问题占所有故障的71%。与此对应,只有73.4%的大城市手机用户能够得到满意维…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我国移动电话市场出现了喜人的局面,到2001年9月底,我国移动电话用户已经达到1.21亿户,这就是说,在我国平均每10个人中就有一部手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手机用户数最多的国家。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手机市场的售后服务十分滞后,手机的修理,更换,退货等方面的问题日渐突出,用户投诉率排在了各种投诉案的首位。手机市场上的销售者和生产者回避法律责任的现象不在少数,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当出现问题时,销售者只承担给消毒者修理或调换的责任,而不承担退货的法律责任;二是消费者因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找到经营者时,有的经营者往往是避重就轻地应付消费者;三是不少手机销售商以片面或虚假的广告来误导消费者,使广大消费者为之叫苦不迭。  相似文献   

3.
作为一种快速普及的消费品,手机已经走进千家万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手机的拥有量已超过4亿部,而且还在成几何级数增长。但是,手机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手机质量投诉却面临着”高烧”不退的尴尬。据中消协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受理手机投诉77945件,占总投诉量的11.7%,投诉量净增11.1%。投诉主要集中在手机质量问题、手机维修服务不满意、“三包”承诺不落实等方面。特别是售后服务问题多多,更是投诉的焦点。虽然手机“三包”规定已出台四年多,对规范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三包”规定还有不够完善,其中某些条款与《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有些脱节,成为个别厂商逃避责任的借口。  相似文献   

4.
最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手机质量聚焦”活动。此次活动主要以消费者对手机质量“不满意率”为重点,采取“现场受理消费投诉”、“监督抽查手机市场”、“消费者与厂商面对面”等方式进行。具体活动内容有三项:其一是“设立手机质量投诉局长接待日”,  相似文献   

5.
从国家有关部门获悉,困扰消费者的手机售后服务问题有望在近期得到解决。一项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将出台。据了解,长期以来,手机商品的售后服务一直依赖于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由于没有明确的法规规定,手机售后服务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此项规定的出台可能将改变目前手机用户和手机销售商之间的游戏规则,因此该规定的制定一直被消费者和销售商普遍关注。 “手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将出台…  相似文献   

6.
手机“三包”实施已有很长一段时间,然而手机投诉率不降反升,手机售后服务可能是最大祸源。笔者近日暗访这一市场,发现商家坑害消费者实在太狠。品牌店“一言堂”手机出了毛病谁负责,特别是“三包”期内的手机?按理说消费者可以要求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手机。但是,这样的好事儿可没有,你只能无条件接受他们的“检测”结果。修理中心的第一黑招就是:不管什么原因,硬要说你的手机是人为损坏。就是会“较真儿”的人,也会陷入他们无穷无尽的推诿和扯皮中,直到你已经没有力量再往维修中心跑了为止。对各品牌通用的“免责故障类型”,手机维修业内人士…  相似文献   

7.
据消费者协会通报会信息称,目前手机质量、售后服务、产品广告等存在诸多问题。如今,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通信设备。但目前手机市场仍存在很多问题,消费者的投诉不但没有减少,而且不断攀升。其主要问题是: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一些厂家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稳定或设计存在缺陷。还有一些手机使用功能与说明书不符,采取“一书多用”的方式,几款功能相近的手机使用同一个说明书,误导消费者。另外,手机电池待机时间在说明书中介绍的与实际不符。部分厂家在说明书中介绍的电池待机时间是在理想状态下的测试结果,实际使用中通常不能达到。…  相似文献   

8.
零点调查“中低端手机市场竞争策略研究”项目组,采用有定量倾向的定性研究方法,日前在上海市采用消费者焦点团体座谈会方式,对中低端手机消费者进行了调查。  相似文献   

9.
一部千元手机,维修价格却赶上了手机价格,消费者遭遇到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统计,2014年1月至5月,共收到消费者手机问题投诉583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000多件。在手机厂家快速出机率以及产品更新迅速的环境下,手机维修率也在不断攀升。  相似文献   

10.
从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的最新统计获悉:摩托罗拉、诺基亚、爱立信、三星、西门子、飞利浦手机居中国消费者投诉前6名。这6个外国品牌的手机的投诉量为1494件,占全部投诉量的 95.34%。 针对手机投诉不断上升的情况,中消协按期对北京、大津、上海、重庆等19个城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手机投诉情况做了汇总统计。统计涵盖了目前中国国内市场上销售的国内外24个手机品牌,投诉1567件,既有投诉手机本身质量问题,也有投诉售后服务质量问题。 手机质量问题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据本次调查统计,手机质量问题的投诉占42…  相似文献   

11.
《监督与选择》杂志2007年第10期“案例探讨”栏目刊登的《预存话费送手机行为应如何定性》一文,介绍了在某通信公司开展的“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中,所赠送的手机存在质量问题。该通信公司赠送的手机属未经CCC认证,且只向消费者出具了预存话费额的票据。  相似文献   

12.
去年11月15日,手机“三包”规定正式实施,而投诉量绝不比手机少的家用电脑却没有被列入“三包”的范围。有关部门虽然也在努力加紧调研,然而时至今日,家用电脑“三包”规定还不见踪影。电脑亟待“三包”近年来电脑市场利润不断下降,一些不法电脑销售商开始利用消费者对电脑产品技术的不熟悉进行变相的质量欺诈,各种手段花样百出。最常见的手法就是利用消费者对产品的不熟悉进行造假,如把低频率的CPU打磨成高频率的CPU来卖,把返修的产品重新包装成新的产品摆在柜台上销售。还有一些销售商在装机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消费者好…  相似文献   

13.
当今,面对琳琅满目的手机,喜欢著名品牌手机的消费者认为。著名品牌手机质量好、功能稳定、质量承诺有保障;而偏好“山寨”机的消费者认为,“山寨”机价格低、功能合适、款式可与著名品牌媲美。对于上述“争论”,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2008年第4季度上海市蜂窝式移动电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给出了权威的“裁决”.著名品牌机性价比远要优于“山寨”机。  相似文献   

14.
随着手机用户量的不断攀升和手机行业由制售机阶段向维修阶段过渡,手机维修问题成了厂家、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关注的问题。目前消费者手中的手机大致可分为三类:有证号、序号的正品;无证号、序号的真品;假货。后两类虽均为水货,可实质上差异很大,真品虽在国内无“通行证”,使用起来效果却不亚于正品。而假货则纯属坑害用户之流。用手机难免有出故障的一天,无论什么货,修好了能用是用户最关心的。  相似文献   

15.
广西质监等部门近日联合对广西市场上手机产品的真伪和质量进行了抽检,在已检测的2000多批次的手机样品中,有60%以上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此次抽检发现,市场上有一些不法企业伪造、冒用手机进网许可证,或向消费者推销未经进网许可的手机产品。这类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时,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往往极力推卸责任,消费者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手机的人均拥有量逐年递增,给工作和生活带来方便。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手机的拥有量近2亿部,平均每百人拥有11.2部手机,北京以百人32部的高比例列全国第一位。可是,由于不少品牌的手机存在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引起众多的消费纠纷,在各类商品的投诉中名列前茅,一直居高不下,成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严重地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近年来,每年受理消费者对手机的投诉高达上千件。日前,笔者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了  相似文献   

17.
从“三包”法规实施以来,消费者买完手机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退货、换货和免费修理。“三包”的意义不光在此,它可以避免手机销售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购买手机还是要注意六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日前,本刊编辑部协调解决了一起因销售商违反“三包”规定引起的纠纷。西安消费者王某,月前在熊猫专卖店买的一台彩电,近日突然发生性能故障,遂将彩电送去该店要求修理。修好后,销售商要王某交90元修理费才能取走彩电。事后,王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我国手机用户迅猛发展,目前已有6000多万户。据分析,要不了几年,我国就将成为世界第一移动通讯大国。然而,随着手机消费的急剧增加.手机产品的质量纠纷也日益增多。 江苏某市消费者协会最近就手机用户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的一次随机调查显示,不少手机消费者的权益都曾不同程度地受到过侵犯。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维修难。手机质量出问题后。厂家和商家互相推诿。谁也不肯承担维修责任。尽管消费者花了不少钱,但仍难将手机修好。特别是一些个体手机经营门市,对售出手机的维修更是不闻不同,让手机用户饱尝手机维修之苦。 二是退货难。手机几经修理未能修好,商家却不给退货,理由为手机不在“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产品范围内,我国法律对手机退货无规定。由于不少消费者对法律知识知之不多,不能进行“据法力争”,往往“打掉门牙肚里吞”,放弃维权而自认倒霉。  相似文献   

20.
针对近期手机投诉率居高不下和许多消费者不会利用手机“三包”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现状,有关权威人士近日告诫消费者:13种问题手机千万买不得!这13种问题手机具体指的是:包装盒内没有中文使用说明书的手机;包装盒内没有厂家“三包”凭证的、不能执行国家关于手机“三包”规定的手机;对国家规定的手机附件赠品不实行“三包”规定的手机;在保修条款中规定“最终解释权”、商品使用功能发生变化时“恕不另行通知”的手机;没有售后维护的手机;实物样品与使用说明书、宣传材料不一致的手机;与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不符的手机;拨“#0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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