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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在适用税率相同、盈亏状态一致的情况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无论分摊与否,只会影响关联企业各自的利润额和所得税额,不会影响集团公司整体的利润额与所得税额,也不会影响国家的税收利益。只有在税率不同、盈亏状况不一的情况下,企业才存在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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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在适用税率相同、盈亏状态一致的情况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无论分摊与否,只会影响关联企业各自的利润额和所得税额,不会影响集团公司整体的利润额与所得税额,也不会影响国家的税收利益。只有在税率不同、盈亏状况不一的情况下,企业才存在较大的纳税筹划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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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为了帮助企业降低纳税风险,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笔者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应注意的相关细节问题进行了整理,归纳出以下五大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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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不同类型的企业的特殊性,为使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规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又确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稳定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7月31日正式发布《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对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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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正式发布,其对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简称广告宣传费)支出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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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9号,简称“79号文件”)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对79号文件作了补充规定:“财税[1996]79号文件规定的‘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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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是历年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企业的主要涉税风险点之一。针对以往一些企业对工资薪金理解及税前扣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两大公告中对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笔者对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要点及涉税风险分七个方面进行梳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