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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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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师》2014,(4):80-8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相似文献   

2.
《会计师》2014,(7)
<正>财税[2014]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含抽水蓄能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12%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二、本通知所称的装机容量,是指单站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的总和。该额定装机容量包括项目核准(审批)机关依权限核  相似文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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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10个项目不再采取进户方式。现将《第一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见表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4号2014年3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现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清单》。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见表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5号2014年3月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法规快递     
《新理财》2003,(1)
◆2002年10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与2000年9月下发的25号文比较,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加大了税收优惠。 财税[2002]70号文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而财税25号文规定的是“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相似文献   

5.
《税收征纳》2007,(2):I0006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列入本通知附件的数控机床企业生产销售的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数控机床产品的研究开发。  相似文献   

6.
水电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积极发展水电是我国电力建设的基本方针。但是,由于当前水电行业税负沉重特别是增值税税负重,已经制约和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水电企业增值税税负较高既不能体现市场公平竞争,也不能体现水电对环境保护的重要贡献和其他方面的社会效益。近几年,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出后,这个问题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降低增值税税  相似文献   

7.
罗平  曾凡俊 《财政监督》2006,(10):37-3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96号,2003年5月27日)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对本通知附件所列284户专业铸锻企业生产销售的用于生产机器机械的商品铸锻件,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35%的办法。返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铸锻件产品的研究开发。近期,湖北专员办与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开展的铸锻件产品政策执行情况和政策缋效调查中发现,退税政策对于提升铸锻件生产企业的效益、促进其提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等多个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退税政策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新的政策中加以重视和解决。  相似文献   

8.
王晓飞 《财会学习》2016,(11):171-172
2014年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号)。对此优惠政策进行研究,对于大型水电企业准确落实优惠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税法遵从度,充实企业资金,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经营业绩,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会计师》2014,(5):F0003-F000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水电行业发展,统一和规范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大型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山西财税》2015,(4):32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国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企业改制重组给予以下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相似文献   

11.
《税收征纳》2006,(11):I0008-I0009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人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产品目录见附件)由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纳税人应单独核算该综合利用产品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或应纳税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适用即征即退政策.  相似文献   

12.
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利弊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磊 《上海金融》2012,(7):97-99,119
2012年起,上海市融资租赁业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适用税率17%,同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融资租赁业的有利因素是实现融资租赁业与消费型增值税改革顺利衔接,降低了承租人的实际税负,促进金融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不利因素是租赁公司的流转税税负略有增加。在发票开具、售后回租、经营租赁等方面,增值税改革还应考虑融资租赁的业务特点。  相似文献   

13.
《会计师》2012,(2):79
<正>财税[2011]1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动漫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增值税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尿素产品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对尿素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尿素产品,继续实行先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7,(20)
<正>财税[2017]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96号, 2003年5月27日)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对本通知附件所列284户专业铸锻企业生产销售的用于生产机器机械的商品铸锻件,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  相似文献   

17.
2011年11月16日,税务总局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开始试点的行业主要是先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等服务领域展开,然后逐步扩到其他行业。至2013年8月1日,有线电视行业也开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文章主要从税负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对有线电视企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政策     
《中国税务》2014,(11):8-8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到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相似文献   

19.
要闻     
《中国财政》2012,(1):4-5
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2011年12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继续执行"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保障居民供热采暖。自2011年供暖期至2015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采暖费收入的供热企业继续免征增值税;自2011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供热企业为居民个人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似文献   

20.
浅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物流企业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叶红 《中国外资》2012,(15):200-20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启动,试点在现行17%和13%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物流企业纳入本次试点范围。文章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入手,针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变动情况,政策层面及操作层面的试点改革对其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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