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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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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师》2014,(7X):80-8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  相似文献   

2.
《税收征纳》2014,(8):37-39
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相似文献   

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  相似文献   

4.
《中国税务》2009,(8):23-24
从2008年起,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非居民的税收管理文件,从这些文件中可以看出,税务机关对非居民税收监管的日益重视。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因此,非居民企业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如外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的分公司、代表处以及提供劳务的场所等;另一类是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我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如通过间接投资取得来源于我国的股息、利息、租金、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14,(1):9-9
正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5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股权转让是指非居民企业发生《通知》第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其中《通知》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因境外企业分立、合并导致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被转让的情形。二、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  相似文献   

7.
一、当前非居民税收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一)税收政策明显滞后相较于国内税收管理,非居民税收政策的出台慢于实际税收征管工作需求。如对售付汇业务中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判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出台不久,就因实际应用中产生一系列问题,又补充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但由于存在时间差异,加之非居民税收中有些涉税业务只产生一次,项目合同结束后国内企业无法实施对非居民企业或个人的代扣代缴税款  相似文献   

8.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9年8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24号《关于印发《非居民  相似文献   

9.
(接上期)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所负责辖区内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汇总统计工作,按年向上级税务机关填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汇总表》。  相似文献   

10.
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国际税务部门对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加大了力度,政策掌握和执行也逐渐规范化。近年来,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反映,非居民企业向境内企业(主要是其关联企业),派遣人员担任境内企业高管或其他技术职务,并由境内企业向该境外企业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以及管理费等费用,此类外派模式较普遍存在于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中,  相似文献   

11.
《税收征纳》2014,(8):39-40
(2014年6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为规范居民企业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2.
(接上期)第十二条在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备案时,纳税人应填报并提交以下资料:(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见附件1);(二)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  相似文献   

13.
(接上期)(一)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尚未执行原审批决定,但非居民仍需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待遇的,可要求其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二)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已经执行原审批决定,但根据核实的情况不能认定非居民不应享受相关税收协定待  相似文献   

14.
(接上期)(二)建立档案评查制度。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反映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过程和结果的档案,妥善保管各类档案资料,上级税务机关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评查。  相似文献   

15.
付树林 《中国税务》2014,(10):36-38
2009年以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等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6.
《税收征纳》2013,(7):4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175号)等规定,现就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7.
《会计师》2013,(5):F0003-F0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E2010375号)等规定,现就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深入发展,各国围绕税源国际化、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竞争日趋激烈。目前,跨国公司避税形势严峻,各国税务管理当局和国际经济组织纷纷采取措施强化对国际税收的管理,向跨境税源要税收。从国内形势看,十二五规划提  相似文献   

19.
《财会学习》2010,(4):9-9
第一条 为规范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接上期)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在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时限内未书面通知申请人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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