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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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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颁布实施后,各地在成立征收与补偿机构时对于其职能、定性,遇到诸多困惑,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践中.  相似文献   

2.
士地使用权是宪法确定的私有财产权,物权法也将土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予以明确保护。既然私有财产权包括公民个人合法取得的公共财产的权利,如土地使用权,那么在涉及对这种私人财产权的征收、征用、拆迁时,就应当考虑补偿。然而近年来,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对土地使用权是否补偿、如何补偿,出现了一些争论。在审判实践中,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纠纷也时有发生,甚至矛盾激化,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有人主张,拆迁只是对房屋进行补偿,不对土地进行补偿,因此,在面对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纠纷时,  相似文献   

3.
采取竞标拍卖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形式改造旧城区,是城市改造建设的一种新尝试。怎样做好国有土地出让地块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是房屋拆迁部门面临的新问题。实践中,我们在学习借鉴沈阳、大连、辽阳等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房屋拆迁腾地工作程序,具体做法是:一、拆迁腾地业务的受理方式城市国有土地出让地块是以竞标拍卖形式出现的。由毛地变净地的拆迁腾地工作因受政策因素、人为因素、环境因素、时间因素等诸多条件的影响和限制,外商投资建设者无…  相似文献   

4.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时,应根据征收的性质、原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等情形对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制度上规定一个合理的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5.
一、房屋拆迁中土地权利的征收与补偿 1.房屋拆迁过程中城市国有土地权利的征收与补偿 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全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城市实行以无偿、无限期、无流动为特点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开放之后,由于我们遵循渐近式改革路径,城市用地并行着两种不同的土地使用权:有偿取得(出让、转让、入股等)和无偿取得(划拨)。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也就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过程。在对国有土地权利补偿时,如何在不同土地使用权类型中确定平衡点,既与现有制度安排保持一致,又能够协调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矛盾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相似文献   

6.
《企业经济》2014,(12):119-122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设,而这些项目建设又不可或缺地需要土地资源,城市土地的获取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进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价值补偿是否合理,征收补偿金额能否保证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非住宅房屋的补偿是否公正、公平,是最需要注意的问题。本文结合当前房屋征收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问题,利用供给需求理论,对房屋征收价值补偿进行研究究,对住宅类房屋的价格补偿进行了修正,并确定了工业类房屋土地价格的计算方法,使征收补偿趋向合理。  相似文献   

7.
程成 《乡镇论坛》2011,(7):35-36
备受各界广泛关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前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条例》具有十大亮点:  相似文献   

8.
土地使用权是宪法确定的私有财产权,《物权法》也将土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予以明确保护。那么在涉及对这种私人财产权的征收、征用、拆迁时,就应当考虑补偿。然而近年来,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对土地使用权是否补偿、如何补偿,出现了一些争论。在审判实践中,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纠纷也时有发生,甚至矛盾激化,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9.
《国土经济》2011,(8):11-11
7月1日,北京市公布了最新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必须先补偿后拆迁,开发商不能负责拆迁,这一《意见》目前已生效执行。  相似文献   

10.
张冶钢 《企业导报》2014,(10):121-122
城市房屋拆迁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客观现象和必然趋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为当前最新最高立法,对这一社会现象和发展趋势作了一个明确的回应,对房屋所有权保护理念给予了复归,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概念也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之用语。在新法规开始执行、新理念逐步树理的背景下,依法解决城市建设与房产权利人之间利益冲突乃共识,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服务也将为各方利益协调、制度保障、权益维护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以提供法律服务几大主体为视域,粗略构架了房屋征收涉法事务,希冀对理论研究和实务运作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1.
王胜斌 《房地产评估》2010,(6):26-28,41
对被征收人如何补偿是房屋征收行为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本文分析了货币补偿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和产权调换按征收双方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结算差价两种补偿方式存在的问题,提出在等价补偿的基础上,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利益倾斜的构想。以期房屋征收行为能够在充分维护被征收人利益的同时,提高征收效率。  相似文献   

12.
公平补偿是房屋征收的前提,也是对房屋征收的限制和对被征收人利益的保护。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只有评估结果公正才能实现公平补偿。本文基于当前房屋征收评估中存在的评估对象不明确、评估价值过低、评估过程中没有真正尊重被征收人权利等问题,提出建立评估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监督和制约机制以及评估报告说理制度,以实现房屋征收评估的公正、有效。  相似文献   

13.
14.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历经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在社会公众翘首盼望中得以颁行,在我国法治建设和私权保护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相比,《征收条例》对城市房屋征收中公共权力的配置模式进行了全面调整,以征收权的行使为中心重新构建了一套权力分立、制约和控...  相似文献   

15.
房屋征收的核心问题是公共利益判断。我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在《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中也都对此做出相应规定。在这里,无论是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还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拆迁,都不可回避地需要回答一个共同的问题——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本文试图从公共利益的原则特征和我国公共利益的实操性界定等方面揭示房屋征收及土地征用中公共利益的内涵。  相似文献   

16.
近几年来,在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中,被拆迁人与开发商、被拆迁人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难题。因此,有必要以我国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现状为出发点,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2011)相关  相似文献   

17.
在当前的棚户区改造中,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注销登记与土地出让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被征收合法房屋未被拆除,不能办理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的注销登记。被征收房屋拆除后首先需要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在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后,国土资源部门方能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依法消灭的途径包括:其一,自然  相似文献   

18.
在当前的棚户区改造中,征收补偿、被征收房屋注销登记与土地出让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般而言,被征收合法房屋未被拆除,不能办理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的注销登记。被征收房屋拆除后首先需要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在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后,国土资源部门方能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被征收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系在先权利,在先权利依法消灭的途径包括:其一,自然  相似文献   

19.
《企业技术开发》2016,(20):136-137
文章针对当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特征进行了分析,探析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难点,并提出了应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难点的有效策略,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第六条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第七条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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