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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弱化对合同实行行政监管的人所持的理由之一是:中国的合同法律制度应当充分反映和遵循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不应将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机关对合同的过度干预作为中国特色而在合同法中保留,在合同法规中没必要设立合同监管机关。笔者认为,这一理由既不符合国际上通常作法,也不符合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1、市场经济发达国字并不排斥对合同行为的行政监管。①韩国为了防止当事人一方滥用其交易上的地位签订、适用不公平内容的合同条款,限制不公平内容的合同条款,以确立合理的交易秩序,从而保护另一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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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中 ,如果合同义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的约定 ,在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正在履行或者还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时 ,如果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已发生不可能届时履行自己义务的恶化状况 ,就会给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带来严重的忧虑。为了解除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的忧虑 ,鼓励合同履行 ,法律上确立了履行抗辩制度。在以上情况下即赋予了合同当事人以不安抗辩权。设立不安抗辩权制度 ,目的在于预防因情况发生变化而使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 ,避免强制履行 ,从而达到维护交易的安全和公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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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之间是一种密切的合作关系,为了合同的自身利益,当事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已经形成了相应的合法利益.但在我国传统做法中,经常交易的双方买卖没有做成,受损失方并不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在此种情形下,致害方往往认为合同还没有正式订立,所以无视损失的发生.但一方善意的合理信赖被另一方的疏忽所打破,从而发生信赖利益损失.这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给人一种不正义感,并冲击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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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世纪末以来,城市公用企业,如水、电、交通等的广泛发展,使格式条款的适用范围日益广泛,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交易工具。格式条款的使用大大减少了每个合同的谈判过程,对交易内容固定、交易进行频繁、重复的行业,起到了简捷、省时、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但格式条款往往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事先拟订的,并且格式条款提供方经常利用其经营能力上的优势地位,在格式条款中列入不公平的内容,从而损害另外一方的权益。而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合同当事人往往只能“要么接受、要么走开”,不能与格式条款提供方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因此,如何规范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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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政策的贯彻实施,外贸行业与国外进行经贸交往的机会越来越多,且范围也越来越广。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因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尤其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针对违反合同的情况,违约方应承担什么责任,另一方应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实际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所谓违反合同又称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必然会对他方当事人造成损害。要求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对他的行为负责,采取措施,弥补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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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制度赋予了一方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直接解除合法有效合同的权利,提前导致了合同的终止,正确行使法定解除权对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非常重要,探讨法定解除制度并使之不断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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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由于种种不可归责于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意外事件,导致交货不符或无法交货,从而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一方当事人往往援引不可抗力以免除自己的责任。当事人能否利用不可抗力顺利免除其履约上的瑕疵,关键在于对构成不可抗力事件认定的标准和解释。由于各国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存在种种差异,对援引不可抗力的法律限制也宽严不一,合同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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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成立后、履行期限届至前,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享有合理期待对方届期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合同法律应当的保护当事人的这种期待权提供必要的防范手段和救济途径。我国《合同法》相关条的适用前提过于狭窄,所提供的救济方法也不够全面。这不利于防范合同履行期限届至前出现的违约危险,也无法对守约的一方当事人提供充分保护,故应对此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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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合同的法定解除相关的概念 (一)法定解除的概念 所谓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其特点在于: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当此种条件具备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结果,在法定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不必征得对方同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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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的合同法中,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仅仅存续于合同的成立与履行完毕这一段时间。如果合同关系尚不存在或未成立,就无所谓违约责任可言。因此,在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过失不成立或无效时,如何保护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成为违约责任不能解决的问题。缔约过失责任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而产生的。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缔约过失责任在实践中产生了一些争议。本为即对这一问题作一初步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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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是合同自由的具体体现,但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则造成对当事人一方的不公平待遇。大陆法系和我国《合同法》都对违约金条款采取了予以干预的原则,但法律的过度干预又将违背合同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实有必要借鉴外国法的经验,适当限制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量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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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的消费者已经越来越多地利用互联网作为平台进行网上交易.电子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以其加速交易过程、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的功能和特点,成为电子合同中的重要工具和常见的合同订立形式.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常常伴有减轻或免除拟约者已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限制,剥夺对方权利之行为,不合理分配合同风险等不公平的内容,应对其加以立法规制和行政规制,使其在发挥经济效率的同时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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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又称定式合同、附合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书面合同,在合同法中称为格式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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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它所体现的应当是双方的意志.但目前在拍卖业内通常使用的《委托拍卖合同》都是各拍卖公司自己预先设计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虽然使用方便,但由于其在制订时排斥了另一方的意志、使另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签订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针对这个情况,北京市工商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委托拍卖合同》示范文本,力求简洁、实用、合法、公平.为了使广大企止和消费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使用该示范文本,就其中的一些问题我们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的有关人士为大家作出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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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商法中,外国法律一般都明确规定,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与接受两个必备程序,即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一项要约,而对方对该项要约表示接受,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成立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近年来,随着国际商务活动的发展,双方当事人为了保障各自的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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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哈尔滨)》2015,(3)
格式合同有利于减少交易成本,具有效率优势,却也带来了对契约自由的冲击,使相对人不能够自由选择缔约人并排除了协商的可能,更或成为强势方谋取不公平利益的工具。电子商务环境下,其快捷性得到最大程度体现,但弊端也被放大,带来对相对人的利益损害,只有因时制宜,坚持公平,强化监督,扬长避短,方能充分发挥格式合同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充分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从而使之为经济发展服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