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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法、归纳总结法探讨城镇地区区分所有建筑物空间关系,思考统一登记理念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建筑物共用部分持分权、基地权利及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等四要素构成的一种“复合物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以区分所有的意思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考虑区分所有建筑物空间关系重构不动产登记簿,对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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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文献资料分析法、归纳总结法探讨城镇地区区分所有建筑物空间关系,思考统一登记理念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建筑物共用部分持分权、基地权利及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等四要素构成的一种"复合物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以区分所有的意思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考虑区分所有建筑物空间关系重构不动产登记簿,对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具有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3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审判实践中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包括业主身份的界定、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划分、车位和车库纠纷的处理"、住改商"纠纷的处理等。该司法解释的公布,补充和明确化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给律师业务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及其对律师业务的新要求、新机遇,阐述对律师业务的影响,以期为律师界开展业务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4.
<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近现代各国民法中一项重要的不动产所有权制度。我国《物权法》第六章就以"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名,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做出了系统和明确的规定。这一法律制度在我国民法体系中的出现,尤其为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行使及义务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对物业服务中若干法律问题的解决亦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5.
《东南置业》2011,(10):64-6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专有其一部分,并且就专有部分有单独的所有权,并就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用部分,除另有约定外,按其专有部分比例共有的建筑物所有权。  相似文献   

6.
<正>今年5月中旬,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处理,一方面紧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又与物业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繁荣,与房屋相关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纠纷日益增多。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多为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的司法实践面临着许多困境。为了更准确全面地认识与处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关的法律纠纷,本文主要针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面临的一些突出的、紧迫的问题进行整合研究,分析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其专有权、共有权与共同管理权方面面临的现实困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8.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成员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里的“共同管理的权利”可理解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管理权”一成员权。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又称为业主成员权。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第一次用专章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规制予以表述,在法律层面上初步建立了我国建筑物所有权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对专有部分的专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基于共有权基础上的共同管理权。《房屋登记办法》及《房屋登记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房屋以基本单元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房屋一并申请登记,并与房屋基本单元的登记簿形成关联。预售许可与房产登记分属同一部门下的两个机构办理,要不要进行有效衔接,如何衔接?在这里,我们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角度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10.
日本于1890年仿效法国拿破仑法典在民法财产篇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1962年制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1980年代,居住大厦在城市遍地开花,1983年对该法做大幅修正。现基本内容为3章70条。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台湾与内地关于物业区分所有的界定与登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台湾地区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定 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涉及:《台湾民法典》(2000年修正)、《台湾公寓大厦管理条例》(2000年修正)以及《台湾土地登记规则》(1999年颁布)。1.《台湾民法典》:该法典第799条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界定为:“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一部者,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之共同部分,推定为各所有人之共有,  相似文献   

12.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含义及其特征一般而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专有其一部分,就专有部分享有单独的所有权,并就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同部分,除另有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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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大战以后,随着战后人口的增加、建筑技术的发展,一个产权人单独拥有一幢建筑物所有权的状况逐步减少,而由多个产权人共同来区分一幢建筑物所有权的现象则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由若干个人各自对同一幢建筑物内的某一部分(专有部分)拥有所有权,并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就产生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  相似文献   

14.
我国《物权法》第六章专章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地下车库的权利归属问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地下车库应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在售出前归开发商所有,但对其处分权应予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15.
经过一年的征求意见及反复酝酿,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物权法》的两个司法解释,即《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一)、《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二)。综观正式发布的法律文件,相较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其最大特点是操作性更强,体现出趋于实用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6.
我国《物权法》设立了区分所有权制度,其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管理权组成的综合性权利。本文在探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大背景下,房屋所有权规定日益完善的同时,针对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做一个比较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7.
由于城市土地的稀缺性,导致城市房屋建筑物向多层、高层发展,这些建筑物往往是由许多所有权人拥有,所有权人之间因使用、维护、管理自己的房屋财产时,会产生一系列复杂的社会关系。随着《物权法》生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以法律形式予以确立,这种新型的所有权形态为群众所常见,  相似文献   

18.
<正>《物权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将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的权利划分为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物权法》第70条)。因其前提是"建筑物内",因此这里的专有权从房屋面积角度表述系指业主对所  相似文献   

19.
4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了《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笔者对该《办法》进行学习之后,欣喜发现该《办法》实现了对我国目前的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的部分突破,基本上做到了地方立法与《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规定的立法衔接,为我国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的正确建立又推进了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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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建筑物、住宅小区区分所有权的情形下,业主对一些特殊客体如楼顶平台,停车场所、小区空地等的所有权属争议越来越多。由于立法的缺失,此类纠纷处理不一致的现象较明显存在,对其所有权属的判断也存在非共有即专有的简单化倾向。根据我国现有立法,参考国外立法和建筑物区分所有之法理,笔者针对如何确定这些特殊客体的共有权属,谈些自已的看法,供业内人士共同探讨。一、共有权属的不同表现1、当然共有之情形。即对不仅在构造和使用上不能独立,而且专有专用必将对建筑物和整体造成不利影响、破坏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区分所有权人当然地享有共有权。即使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基于这些部分的自身属性和同建筑物整体的关系,也应视为当然共有。同时,对当然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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