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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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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物权法规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物权法第十二章专门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该章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了统一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对国家所有的土地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依据该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针对的土地只能是国有土地,不包括农村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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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附件1(出让宗地平面界址图)、附件2(出让宗地竖向界限)和附件3(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第136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发立”的规定,确立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出让制度,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传统意义上的二维平面概念明确为立体空间概念。这对提高我国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加快土地集约利用进程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5.
2007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了解修订《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国土资源部11号令)的背景,正确理解和把握39号令的基本原则、总体内容、操作程序和重点条款,有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物权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此,我们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下称39号令)的重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相似文献   

6.
《房地产评估》2008,(3):7-9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7.
近日,河南省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存一楼地产服务大厅成功挂牌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74331.37平方米,总成交价款1.58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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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2007,(11):4-4
[本刊讯]9月2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签署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下称《规定》)。《规定》  相似文献   

9.
某市登记机构询问:有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某一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今年6月,置业公司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该地块系2009年由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通过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委托储备协议》而确定的委托储备用地,储备协议中明确委托储备的土地使用权包含其地上建筑物一栋。该地上建筑物登记为某某制造公司(以下简称制造公司)所有,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地上建筑物出具了一份"该房屋已依法收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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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了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截止后,竞得人当场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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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地》2007,(5):20-22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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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山西实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如何让有限的国有建设用地公开透明交易,发挥无限的价值,是国土资源工作必须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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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9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这是国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时、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人之间新的“契约”文本。  相似文献   

14.
高富平 《上海房地》2007,(11):25-27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现行法中重要的土地使用权种类,在现实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物权法虽然肯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划拨方式设立,但是整个关于建设用地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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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9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这是国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时、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人之间新的“契约”文本。  相似文献   

16.
2008年4月29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这是国家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人时、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人之间新的“契约”文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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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70年的使用权。2003年3月15日,甲公司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同年5月15日由出让人将达到合同约定使用条件的土地交付于甲公司使用,同时约定出让年限按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起算。在按期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公司于2004年8月1日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2008年5月,甲公司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在关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乙公司认为,应该从2004年8月1日土地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起算70年,因此剩余期限为66年;而甲公司则认为,应该从2003年5月15日土地交付之日起起算70年,剩余期限为65年。  相似文献   

18.
《上海土地》2006,(3):4-4
为进一步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开发商长期囤积土地,减少土地闲置,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自2006年7月1日起试行。  相似文献   

19.
某市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将宗地号为0089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A公司,用作大型商贸城的建设。双方在拍卖后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该宗地块的用途为商业用地。以地上60米为上限、以地下30米为下限,高差为90米。合同签订后,A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一个月后,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0089号宗地。以地下30米为上限、以地下70米为下限,高差为40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此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了B公司,同时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A公司得知后,认为  相似文献   

20.
李金升 《上海房地》2013,(11):37-39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规定,出让人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但在激烈竞买的土地出让市场中,作为出让方的地方政府和受让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基于各种因素的考量.单独或”共谋”设定土地出让的限制条件,从而达到特定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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