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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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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只要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商品房广告扑面而来,这些广告无一例外地亮出各种条件,让人为之心动。可是,其中有不少广告存在着概念不清、误导消费者情况。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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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数额大,且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慢,随着时间的推移,投资风险因素也会增多。如果房地产企业的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就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此,几乎所有的房地产企业都非常重视房地产广告的投入。许多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就开始着手对外进行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宣传。据统计,在我国9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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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缺少必要的补充协议 在实际购房中,许多人存在着重选择楼盘,轻签订合同的心理倾向。似乎楼盘选好了,签订合同只是履行一个程序而已。未能充分意识到作为国土房管部门提供的购房合同是一种可补充的格式合同,即购房合同在对其主要内容就买卖双方对所售所购房屋地理位置、面积、楼层、坐向、价款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做出概括、规范的约定外,对其他内容则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由买卖双方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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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5月7日发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对这一《解释》作了说明。黄松有说,出卖人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受人则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这里主要涉及到出卖人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本《解释》对此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只要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转移给买受人占有,就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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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公布上半年受理投诉情况指出,当前在某些领域,经营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仍然大量存在,而消费者的事后维权却困难重重。中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上半年投诉情况看,《消法》实施虽然已近10年,但在一些领域,经营者欺诈消费者行为仍大量存在。近几年,由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造成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数量和金额都不断上升,今年上半年比去年上半年分别上升28.8%和31.6%,为5613件和692万元。经营者利用合同欺诈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日益突出,今年上半年营销合同的投诉上升54.8%,上升幅度较大的商品和服务是移动电话、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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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消费权益的保护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一些广告业主利用“最终解释权”来损害消费的权益。笔依据《消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阐述了对广告内容中“最终解释权”的法律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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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工商局.市开发办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从2005年元月一日起.我市全面推行《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本)。该通知下发的目的.意义何在?开发商、购房在今后的交易过程中该注意些什么?本刊就此专访了市开发办项目处处长严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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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2004,(2):117-121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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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珠海市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顾某签订一份《预订商品房协议书》,双方约定:该公司开发的某小区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已开工建设,为使顾某能优先选择自己满意的物业,在该公司未取得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顾某预订该小区一套商品房。后双方发生纠纷,该公司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预订商品房协议书》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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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因商品房预售引起的纠纷主要集中于迟延交付商品房的违约纠纷和商品房买卖中面积误差引起的纠纷。如何解决和预防,笔者有以下思考。 一、应对商品房迟延交付的措施 (一)严格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不安抗辩权又称为先履行抗辩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根据合同约定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之虞时,在对方没有对待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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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导报》2005,(11):76-77
看到眼前即将完工的新房,您一定是无比的兴奋,对新家是充满着憧憬和期待。可到拿钥匙(交房)的那天您可千万要睁大眼睛,仔细察看新房的每一个角落,反复核对合同约定交房要素,可不能因为一时的兴奋和疏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首先一定要查看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图》):其次要查看交付给您的商品房与合同签订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再次要看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主管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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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型、快速、经济的信息交换方式,电子邮件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已经被企业广泛用作订立合同的主要途径与方式。利用电子邮件订立合同毕竟与传统的面签合同等方式有了变化,这种变化不仅仅是手段的不同,它还涉及相关的法律问题。在实践中,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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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有经营交易过程都是通过合同来完成,大额、不能及时清结的合同几乎都采用书面形式。在合同书签字上,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一般员工签字;在合同书盖章上,有合同专用章、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章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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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空前活跃,商品房买卖活动日益频繁。如何保护商品房预售中消费者的权利,保障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如何有效防止由商品房预售而引起的纠纷,是摆在人们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公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从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商品房买卖在实际中发生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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