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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模式,与互联网金融一样是由近些年以网络为媒介创造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然而以传统金融监管措施为主的法律法规不能再短时间内推陈出新,将实物回报类众筹与股权众筹的监管一并囊括,因而目前我国国内的众筹,特别是实物回报类众筹,在发展的同时也有很多具体的法律风险令我们分析与解决.本文从互联网金融入手,剖析在此环境下的实物回报类众筹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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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睿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22,(2):46-48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众筹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本文根据互联网众筹的特点和类别,分析了互联网众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管理风险、利率风险和平台安全风险.在研究他国监管法规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互联网众筹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途径和建议,希望为我国的互联网众筹发展创建一个更加合理合法的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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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本来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种类,随着2014年全球众筹峰会在北京召开,即使不能说众筹现在比互联网金融更热,起码也可以说众筹与互联网金融一样火热。本土创业型众筹网站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互联网巨头入局、海外巨头入侵,共同掀起了众筹大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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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它的出现对金融业的发展必然产生影响,这就必然给金融监管带来机遇与挑战。为了使互联网众筹更好地为金融发展服务,首先分析了互联网众筹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机遇,然后从金融环境、互联网众筹自身、以及金融政策等方面分析了互联网众筹给金融监管带来的挑战,最后提出了对互联网众筹进行有效金融监管的主要对策,使其更好地为金融业向着现代化、市场化方向健康发展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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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股权众筹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成为互联网金融最具前景的创新模式之一,对初创企业发展大有裨益。各国立法迅速跟进,在传统公开募股制度体系内,对小规模募股实施豁免,为众筹发展预留法律空间。本文从众筹历史发展脉络介绍入手,分析众筹法律实质,汇集各国立法实践,陈述我国法律瓶颈,在此基础上,就中国如何构建众筹法律体系及实践路径,提出建设性意见和针对性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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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普及和高速发展,为股权众筹这一满足小微企业融资和大众投资的新型融资模式创造了良好的机遇。然而金融创新必然伴随着对金融安全的考量。在厘清公募股权众筹的主体法律关系基础上通过分析公募股权众筹主体法律风险,结合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监管现状和域外监管成熟经验,立足于新《证券法》的实施从明确融资人的权利义务、监管股权众筹平台和保护投资人权益的角度对构建我国公募股权众筹的监管体系提出完善建议,以拓宽普惠金融的广度与深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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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近年来在我国飞速发展。它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项目参与人的利益保护带来困难。将参与人完全纳入消费者概念加以考察,或者构建一个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概念,在逻辑上都无法实现自洽。本文在对不同众筹类型加以分析之后,给予参与人三个不同的法律定位,即消费者、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在此基础上,出于对弱者的保护,提出不同的权益维护模式与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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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兴业务,“房地产众筹”在2014年面世后,吊起了不少投资者的胃口。只不过纵观各大房地产商的众筹项目,其金融特性并不明显,更像是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来宣传和销售楼盘。用来促销的“众筹”“团购”热潮逐渐退去后,紧接着登场的便是“众筹”。当房地产行业开始与这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生事物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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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宏观角度考察我国互联网众筹和农村互联网众筹发展情况,从微观角度实证分析农户对互联网众筹的接受情况,并探求我国农村互联网众筹的价值与风险;提出以农产品溯源系统规避农业风险、完善众筹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众筹平台向纵深化发展、完善相关法律规范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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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业内有多种分类。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有三类: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最早设立众筹平台的是美国网站Kickstarter,从2009年起至今已经4年。然而众筹真正传入我国是在2011年,我国最早的众筹平台是点名时间,之后还有追梦网、淘梦网等。业内人士已经对众筹平台耳熟能详,而很多非专业人士不仅对互联网金融的众筹模式感到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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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最大的优势是将人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一个的圈子,围绕人与人共同的兴趣爱好开展金融服务,从互联网金融发展成社群金融,即是人人金融——众筹2.0时代。2015年互联网行业最火的一个词,无疑是"众筹"。国内众筹网站正迎来新一波热潮,多个不同的范本正悄然绽放。但我们已经看到的,仿佛走上了一条岔路口。以淘宝众筹、京东众筹、苏宁众筹等众多电商众筹平台一片火热,而以点名时间为首的一些专业众筹网站步履维艰,其已经转型为智能硬件的首发平台,成为一个垂直展示平台。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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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金融》2017,(5)
最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发展模式在逐渐地转型,互联网金融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众筹是互联网金融重要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有效的缓解了资本市场资金短缺和民间资本过剩的错配问题,对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具有重要的意义。截止2016年底,我国已有不少于400家的众筹平台,涉及商品众筹、股权众筹、公益众筹等多种模式。然而,随着众筹模式的快速发展,却暴漏出了一些问题,比如投资者门槛过低、项目欺诈等行为,使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工具存在有一定的风险。本文力求在正视众筹模式风险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规避这些风险,使众筹模式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