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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企业年检制度是工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一项法定度。国家工商局1982年颁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条例施行细则》首次规定了年检制度,从1983年,各级工商部门开始对至上一年度设立的企业实年检。之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1996年国家工商局布的《企业年度年检办法》都明确了企业参加年检获得继续经营资格的必须程序。企业年检制度作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督促投资者按期缴出资、企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歇业企业办理注销记,清除企业统计数字中的“水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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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94年检的结束,清“三无”第一阶段工作也结束了。在国家工商局企业注册局6月召开的杭州会议上,各地代表在对前一段清理工作进行总结回顾的基础上,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下面就是记者摘录的片断—— 谁是“三无” 广东:茂名市的党政机关自1992年以来,兴起一股办公司风,到94年底全市共办了521家(不含各县办的)。这些单位以自己名义领取执照后,大部份都将执照交给社会上无业人员或农村进城经商的农民经营,定额收取管理费。这些经营者中,相当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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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1998,(1)
企业登记注册后,从事经营活动,每年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企业登记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登记注册事项进行检验核查即年检。而许多企业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年检。 年检是企业登记监督管理制度化的非常重要的形式,国家工商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提交年检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有关文件,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合格的企业,在其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检戳记。每一个企业都有责任和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自觉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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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国家工商局工商企字[1998]第285号文件《关于加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试行“部分企业免检制度”的工作意见。笔者就年检免检制度谈几点看法。“免检制度”免除的情况包括两个方面:(1)免除提交《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的除年检报告书以外的其他年检材料;(2)免除审查程序。免检对象范围:(1)长期遵纪守法,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且经营情况良好,商事信誉较高;(2)每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企业;(3)符合省、自治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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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三无"企业方法初探林韶明珠海市工商局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间,开展了对外商投资企业中"三无"企业的清查,共清查这类企业300多户,其中对近200户作注销和吊销执照的处理。结合珠海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清查"三无"企业方法问题作初步的分析及探讨。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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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往年年检工作中都有一些企业,因逾期报送年检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年检而被处罚。为此,希望各企业对年检工作加以重视。企业年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一种法定制度。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的规定,处以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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