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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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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于1998年1月13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现予以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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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向技术监督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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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第三条各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第四条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三)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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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今年3月12日颁布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办法》共五章,第二章“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对用户、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申诉,按申诉的不同内容,分别规定了处理的方式和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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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属于《产品质量法》调整范围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第三条 各级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或者专职人员,负责处理产品质量申诉.第四条 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三)行政合法性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四)行政高效和便民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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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消费者、用户的合法权益,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3月,以第51号局令发布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方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实施对解决产品质量纠纷,加强产品质量申诉处理的管理和规范起了很好的作用。 1998年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承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的职能。本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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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第五期) 五、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的告知规定《办法》第六条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做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无论采取了哪种处理方式,都应告知申诉人。告知不表明申诉问题已处理完毕,也不是指满足了申诉人的要求。告知可采用不同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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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消费者的产品质量申诉应予以登记并及时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决定受理并告知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及其原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产品质量投诉的范围为《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主要包括这样几种情况:产品存在缺陷的;产品存在瑕疵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明示担保条件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诉讼解决途径,没有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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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A地质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A地一商场购的某食品有质量问题,而其生产厂也是A地,要求质监局帮其维权。A地质监局接报人员立即组织对生产厂家进行检查,并协调该厂与消费者赔偿事宜,但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未成,受到消费者指责。且不论消费者做法如何,但就此案而论,A地质监局受理申诉显然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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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户、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提出产品质量申诉?用户、消费者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有没有什么级别或地域的限制? 答:根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凡是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用户、消费者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质量纠纷时,都可以向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同时,为了方便用户、消费者申诉,《办法》没有要求申诉人必须要到被申诉人所在地的基层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申诉人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技术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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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准化》2010,(5):22-22
2010年4月,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咨询共计5870件,处理5817件;其中受理咨询5660件,处理5656件,受理申诉189件,处理140件,涉及商品总价值247.52万元。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76.67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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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准化》2010,(11):17-17
2010年10月,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咨询共计4898件,已处理4886件;其中受理咨询4782件,已处理4782件;受理申诉116件,已处理89件,涉及商品总价值282.74万元,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1.18万元,其余未结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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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准化》2010,(10):21-21
2010年9月,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咨询共计6113件,已处理6078件;其中受理咨询5903件,已处理5903件;受理申诉210件,已处理175件,涉及商品总价值816.94万元,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2.31万元,其余未结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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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准化》2011,(4):16-16
2011年3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咨询共计6626件,已处理6604件;其中业务咨询6442件,已处理6442件;质量申诉184件,已处理162件,涉及商品总价值550.03万元,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12.45万元,其余未结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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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标准化》2011,(2):23-23
2011年1月,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咨询共计4487件,已处理4464件;其中受理咨询4395件,已处理4395件;受理申诉92件,已处理69件,涉及商品总价值185.69万元,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3.19万元,其余未结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相似文献   

18.
《上海标准化》2010,(12):15-15
2010年11月。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咨询共计4926件,已处理4894件;其中受理咨询4787件,已处理4787件;受理申诉139件,已处理107件,涉及商品总价值4258.57万元,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433.34万元,其余未结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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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0年第一季度,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咨询共计17630件,处理17525件;其中受理咨询17147件,处理17147件,受理申诉483件,处理378件,涉及商品总价值945.67万元,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62.73万元。  相似文献   

20.
《上海标准化》2010,(6):14-14
2010年5月,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咨询共计6430件,处理6368件:其中受理咨询6282件,处理6279件,受理申诉148件,处理89件。涉及商品总价值269.48万元,为申诉人挽回经济损失24.99万元,其余未处理完毕的仍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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