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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已成为一种国际潮流。而我国自 1995年《商业银行法》正式确立商业银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至今仅仅 9年的时间 ,就已成为国际银行业中分业经营的最后一个堡垒。加入WTO ,我国分业经营的银行业唯有顺应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潮流 ,通过一系列的金融配套改革 ,为我国商业银行全面走向混业经营 ,与国际银行业展开全方位竞争创造完备的条件。一、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基本条件有 :1 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健全的市场机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只有这样 ,商业银行才能在一个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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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加入WTO和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如今,混业经营模式已逐渐成为全球商业银行发展的新趋势。本文研究混业经营,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增强商业银行抵御风险能力和提高竞争力都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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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流。在我国加入WTO的前提下,我国的金融机构将和实行混业经营或没有法律界定其经营范围的外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竞争。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实行混业经营的障碍因素与基本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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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与商业银行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金融界关于"混业经营"的概念界定尚未定论,但关于混业经营的框架性概念似乎已成共识.狭义上的"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经营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广义上的理解是指银行除经营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外,还持有非金融公司的股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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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金融企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主体,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商业银行应采取混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模式一直是业内讨论的热点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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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等机构的业务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传统分营业务的范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混业经营成为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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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金融自由化浪潮不断冲击、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监管逐步放松.各种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相互交叉与渗透不断加深的背景下,为了增强自身的生存能力,世界各国的商业银行已纷纷放弃分业的经营模式而转向混业经营,这使混业经营成为当今世界金融业的主流.在现有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经营模式的转变已有诸多条件,同时也还面临重重障碍,我们首先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从进行经营模式转变的积极因素和制约因素,然后针对我国具体金融环境特点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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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混业条件下的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突出。金融业的竞争既是体制的竞争,更是人才的竞争。为适应金融混业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才状况及人力资源管理都必须尽快改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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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妍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8):74-75
一、商业银行参与资本市场混业经营是必然选择
(一)商业银行参与资本市场是国际趋势英国、日本、美国等原先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先后取消了银行不得参与资本市场业务的限制,尤其是美国1999年底通过的《金融现代法案》,放弃了实行了大半个世纪的分业经营政策,允许混业经营,对世界金融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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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商业银行开展夹层融资的必要性分析
(一)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不可逆转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发达国家金融业自由化和全球化深入发展,金融工具创新日新月异,使得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占主流地位的金融分业经营体制难以为继,全球范围内的混业经营全面取代分业经营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2007年度全球千家银行排名前25位的大银行中,除中国的三家大型国有银行采取分业经营模式外,其余均为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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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自由化诱发混业经营的需求。随着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加深,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逐步放宽了对金融机构业务限制,甚至为混业、并购创造了一定的操作空间。如人民银行发布的中间业务管理办法,为商业银行拓展金融业务,甚至是银行与证券、保险的交叉业务提供了运作空间。因此,商业银行在经营上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业务空间也逐渐变得令人窒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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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带动了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不断深入.90年代以来以信息产业为标志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国际商业银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混业经营逐渐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趋势,继英国、日本之后,分业经营与监管的创始国和倡导国--美国,亦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经营与监管的局面.随着中国加入WTO,对外资银行的业务限制将在5年后取消,我国目前实行的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正面对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严峻挑战.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回归,作为国际潮流势不可挡,混业经营必然是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的最终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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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
1933年美国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中规定:银行分为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属于投资银行经营的证券投资业务,商业银行不能涉足,其后,美国又在相继颁布的法案中强化和完善了职能分工型银行制度,这种经营模式我们称之为分业经营,随后,日本、英国等国家也相继实行了分业经营制度;相对于"分业经营"的"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既可以从事各种期限的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也可以从事投资、信托和保险等业务,亦被称为全能模式,这一经营模式被德国、瑞士以及一些北欧国家普遍采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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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是指同一金融机构可以同时经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以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竞争,并充分利用金融资源,达到提高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高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高效经营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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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金融业混业经营通常指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其他投资性金融业务在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上相融合的经营体制。由于各国金融各业之间融合程度不同,造成金融监管模式也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