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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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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200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期,这其中包括了一部分采用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业户,其应税所得的确定较为复杂。因为在日常征管中,是将其应税收入按照附征率计算出应纳税款,因此在其申报表中不能直接反映应税所得。为正确计算这部分纳税人的年所得,规范计算方法,笔者根据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业户的计算口径,对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年所得计算方法归纳如下,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相似文献   

2.
股权激励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PREFACE/前言股权激励对象取得的所得是与其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属于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文章从适用税目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股权激励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和三种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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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纳》2010,(3):29-29
1、个人在商场取得的赠品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规定: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4.
《会计师》2011,(10)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对个人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5.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共有十一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12,(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  相似文献   

7.
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表表一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收入的九级累进税率;表二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人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入所得的五累进税率、为了便于有关人员核算方便,现拟速算扣除法(数)表,以利同志们计算之用。速算扣除数(表一),m...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的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相似文献   

9.
《税收征纳》2000,(3):32-34
自行申报纳税是企业所得税制的基础。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取得各项应税收入,减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的各项必要正常支出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应纳税所得的计算过程不仅涵盖了企业的整个会计核算过程,而且要求企业自行对会计损益按税收法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建立规范详尽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准确地界定征纳双方的责任义务,这是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根本基础。  相似文献   

10.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财产租赁收入总额减除有关费用后的余额.下面,根据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常见的财产租赁业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1.
《税收征纳》2014,(6):42-42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3500元的减除标准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12.
国税函[2005]655号2005年6月24日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个人通过购买债权取得的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津地税所〔200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只处置部分债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以下方式确定:(一)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二)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  相似文献   

13.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辅导材料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人: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境外人员,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凡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均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  相似文献   

14.
《会计师》2014,(9):8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3500元的减除标准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15.
《会计师》2019,(14)
<正>现就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之规定,企业所得税是纳税人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而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即应税利润(下同)与会计利润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等同的,因而,如何比较准确地划定准予扣除项目就成为关键。正因  相似文献   

17.
, 《财会学习》2012,(12):6-7
政策背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  相似文献   

18.
刘琳霞 《时代金融》2014,(8X):118-118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已经引起了财务报表利益相关者的高度重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通过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主体、计量目的以及确认、计量的标准不同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明确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的原因和表现,灵活掌握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关系,在计算缴纳税款时,纳税人的会计利润与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9.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已经引起了财务报表利益相关者的高度重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通过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主体、计量目的以及确认、计量的标准不同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明确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的原因和表现,灵活掌握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关系,在计算缴纳税款时,纳税人的会计利润与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时纳税人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20.
《财会学习》2008,(7):9-9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新标准 1.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2000元/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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