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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滥用知识产权也能形成垄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蔡伟 《中国外资》2005,(1):36-38
我国加入世贸以后,全球众多跨国公司自恃优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始大规模地进军我国,一些跨国公司已把知识产权当成了限制竞争、垄断市场的工具。对此,中外专家在不久前举行的"公平竞争与市场经济2004年上海国际研讨会"上一致呼吁:警惕知识产权滥用。  相似文献   

2.
在当前国际经济贸易交往过程中,跨国公司凭借其自身优势地位,滥用知识产权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给他国利益带来巨大损害.我国相关的反垄断法律规范应从实体、程序两方面,围绕平衡知识产权与垄断、确立一定范围内的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条款及设置独立的执法机构等方面进行立法规范.  相似文献   

3.
<正>回顾2005年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Intel诉深圳东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侵权并索赔756万美元一案无疑是最为引人注目的。此案折射出我国加入WTO以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制度完善存在着许多问题,同时反映出在20世纪行将结束之际的一场跨世纪超级诉讼——“微软垄断案”后,一些大的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诉讼,限制并排斥竞争以实现其垄断地位的做法一直没有停止过。  相似文献   

4.
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的竞争,实质上是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是技术、品牌、人才的竞争.近年来,我国出口企业频频遭到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的牵制,大大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甚至被迫从某些市场退出.可以说,战略性的知识产权管理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制胜的法宝.因此,研究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有助于改变我国目前的被动局面,为制定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吴桂山 《金卡工程》2010,14(4):59-60
知识产权法通过赋予和保护知识产权,期望实现激励知识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利益的目标。本文探讨了跨国公司对华实施知识产权权利滥用的相关行为,并建议性地提出针对这种行为的解决对策和措施。  相似文献   

6.
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垄断行为类型,而是籍着知识产权的垄断地位所实施的可以在各种垄断行为中对号入座的行为。剖析反垄断法视野下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对规制滥用行为有重要意义。在理解和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律规范上,域外的最新立法和司法经验可资借鉴。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是以知识财产为基础,是法律拟制的抽象财产权利。由于其"无形性"的特点,使得实践中人们无法对其进行"独占",而对于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保护只能通过法律对这种独占行为赋予"独占权"及相应法律制度。因而在传统视野中,人们往往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关注,而忽视了对该种独占地位滥用而带来的反竞争问题。随着经济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滥用问题也日益增多,并对公正、公平、效率的竞争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尽管我国《反垄断法》意识到了对知识产权滥用问题规制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规制范围,但由于该法的原则性,并不能起到规制知识产权滥用问题、维护公平合理的竞争秩序及在国际竞争中维护我国企业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8.
杨荣  王哲博 《金卡工程》2010,14(1):140-14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不正当地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并实质性地排斥或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我国的反垄断法虽然明文规定了七种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但仍然存在滥用行为主体界定不甚合理,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规定不完善情况,必须加以规制与完善。  相似文献   

9.
邓珊 《中国外资》2012,(18):211
公用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长期的政企不分,行业垄断严重,立法滞后,监管缺位等因素,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十分普遍,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本文从探讨公用企业的含义出发,归纳了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表现,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此为基础,结合反垄断法,提出了规制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的措施,希望能达到合理规制的效果。  相似文献   

10.
公用企业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由于长期的政企不分,行业垄断严重,立法滞后,监管缺位等因素,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十分普遍,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众的普遍关注.本文从探讨公用企业的含义出发,归纳了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表现,并分析其存在的原因,以此为基础,结合反垄断法,提出了规制我国公用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的措施,希望能达到合理规制的效果.  相似文献   

11.
中澳反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制立法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三大支柱之一,在反垄断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中澳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立法不尽相同。澳大利亚与中国不同未设立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澳大利亚反垄断立法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采取过错责任原则,而中国适应严格责任原则。澳大利亚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幅度大于中国立法。中国反垄断法应坚持市场支配地位推定制度及严格责任原则、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加大处罚力度并规定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在华跨国公司的搭售行为是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常用形式,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报告和商务部出版的报告,可以得出结论,搭售行为的反垄断规制已经刻不容缓。但并非所有的搭售行为都是违法的,是否合法取决于许多因素,本文对搭售行为的违法性界定标准进行了探讨,并借鉴了台湾的相关规定。最后,从科学合理界定搭售行为的违法性、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和设置独立的反垄断独立机构三个方面,对我国如何规制在华跨国公司的违法搭售行为提出了建议和看法。  相似文献   

13.
黄敏 《时代金融》2013,(14):71-72,80
文章在简述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原理基础上,分析了跨国公司成功避税占据博弈优势的原因。并通过构建策略性博弈论模型,分析上我国稽核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影响,分析结论是稽核手段越成熟,成功率越高,处罚越严厉,跨国公司运用转移定价的风险就越大,在一定程度上会控制其对转移定价的滥用。最后,结合我国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管制的现状,提出完善我国对转移定价管制的五点建议,分别是创造有效外部市场、立法纳税人举证责任制、合理运用税收筹划、完善预约定价制度、扩大国际合作,以此在博弈中和跨国公司取得双赢的局面。  相似文献   

14.
<正>2007年1月22日,就在本期《中国外资》杂志杀青的时候,我们收到了跨国公司丹佛斯的一封邮件:丹佛斯近日在一起商标侵权的案件中胜诉。2004年,国内一家公司滥用丹佛斯的中文名称,径直使用丹佛斯中文名注册公司,并在市场上销售标有中文丹佛斯的产品。在2005年丹麦高级政府代表团访华期间的双边会谈中,此案件作为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得到了中国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5.
在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及其法律制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和重要。但是,知识产权保护不能神圣化和绝对化,而必须有一个合理与适度的界限。同时,即使知识产权的获得本身是合理、合法的,其实际的行使行为也存在一个正当与否的问题,也就是说,正当获得的知识产权也有一个不正当行使(即滥用)的问题。为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使就要受到相应的法律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规制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早已就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而在我国似乎还是一个新的问题。随着微软、思科以及DVD专利联盟等在行使知识产权中的一些行为不断受到质疑,知识产权行使行为的法律规制问题在我国也是不容回避的。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法》反对的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也就是说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滥用了这种地位就可能违反《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17.
冯禾 《金卡工程》2009,13(12):213-213
百度竞价排名纠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质上看,竞价排名不仅牵涉到《反垄断法》中的市场支配地位滥用问题,更是涉及相对市场优势地位理论。对交易中"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的规制,在日本、德国、法国的竞争法中都有规定,而我国对这一行为控制的缺失,则容易导致市场公平交易秩序被破坏。因此,需要对《反垄断法》加以细化和补充,以弥补当前出现的立法空白。  相似文献   

18.
王涛  白丹 《金卡工程》2010,14(11):154-154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高技术企业,逐渐走出国门,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为了争夺国际市场,西方国家和跨国公司以知识产权为武器对我国企业发起了标准和专利战,这已经对我国一些产业造成了严重危害。本文将通过TRIPS协议条件下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提出一系列解决方案,为我国高技术企业扬帆世界市场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9.
肖燕飞 《金卡工程》2009,13(7):53-53
当今社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高速发展,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规制刻不容缓。近年来的思科诉华为等案件,引起人们对滥用知识产权问题的深切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将这一问题纳入调整范围。但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复杂关系,还需要我们在吸取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正确审视我国《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人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是知识产权的本质,是知识产权贯彻始终的原则,知识产权的各项制度的目的均在于赋予权利人私权利的同时实现与公共利益的平衡,达到创新的目的。任何权利都有滥用的可能,知识产权也不例外。但不能因知识产权的独占性而扩大知识产权滥用的范围。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的本质决定了,知识产权的行使在构成对公共利益的侵害时方构成知识产权的滥用,而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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