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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农经》2014,(1):7-8
<正>家庭农场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重点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防止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防止人为归大堆、垒大户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亟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  相似文献   

2.
<正>家庭农场概念宣传问题家庭农场是个新生事物,许多专家学者对家庭农场从理论上给予了界定阐述,如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家庭成员(包括婚姻、血缘关系)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对想创办家庭农场的农民来说可能过于理论化。笔者认为当前对农民进行家庭农场宣传要采用一些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好:一是家  相似文献   

3.
袁赛男 《南方农村》2013,29(4):4-9,15
本文通过梳理家庭农场等相关概念,认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家庭经营、适度规模、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农业收入为主等五个基本特征;并通过比较家庭农场、传统小农户和雇工农场三种经营主体,发现家庭农场既把现代农业要素融入到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户家庭经营中,又避免了雇工农场大规模流转土地带来的解放劳动力过多、企业运行风险累及农民、农作精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是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4.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2020-2022三年各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5.
随着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家庭农场"新概念的提出,关于农业经营模式的探讨增多。其实,土地规模化经营一直就是国家探索的方向,但是家庭农场毕竟是一个新的概念,其发展面临着许多复杂问题,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建设水平、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农业生产的需求以及现代化建设大局,确保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家庭农场提出的总体背景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与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速度相关,更与  相似文献   

6.
<正>农业经营主体是直接或间接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个人或组织,主要包括农民经纪人、农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目前,奉贤区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重点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兼顾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以提高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助推奉贤现代农业发展提升。一、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  相似文献   

7.
明确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山东省824户县级及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的专项调研数据,运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测算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实证检验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影响效应及其异质性。研究结果表明:家庭农场在不同生产环节对农业生产性服务存有异质性需求,经营年限、种植规模、合作社参与、技术培训、订单农业、政府补贴力度显著正向影响家庭农场采纳农业生产性服务,而户口所在地、劳动规模具有显著负向影响;家庭农场在产前、产中和产后生产环节采纳农业生产性服务,其经营效率分别提升19.72%、26.34%和23.82%,影响大小排序为产中>产后>产前;农业生产性服务对不同经营特征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影响存有明显异质性。为此,应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深化家庭农场与农业生产性服务的有效衔接;以实际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相似文献   

8.
<正>2013年,金山区围绕"创业金山、宜居金山、和谐金山"的总体发展目标,以"品牌农业、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建设为重点,完善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支持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发展区政府印发了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试点意见,明确了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准入和退出机制、扶持政策等;加大家庭农场政策宣传力度,在金山报上对《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的试点意见》进行了专题解读,鼓励种粮大户申报家庭农  相似文献   

9.
1.提升农户经营模式 要解决目前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而分散的问题,应不断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特别是把一些专业大户经营提升为家庭农场经营。杂粮种植实行家庭农场经营更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是杂粮种类繁多,农民种植不同的杂粮,相互之间影响比较大,制约了杂粮生产的发展。实行家庭农场经营,不仅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和买现农业机械化,而且有利于统一规划和立体式经营,有利于推进产业化发展。二是杂粮是附属粮,而且多种植于旱地、山坡地及边角零星地上,一些农民对杂粮的种植及其耕地不太重视,土地流转相对较容易。  相似文献   

10.
<正>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载体。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新型农业发展的重点政策导向。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融资的局限与困境1.1市场准入缺乏标准目前,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标准,基层工商管理部门对家庭农场  相似文献   

11.
《农家致富顾问》2009,(7):12-12
二、西欧模式 德国农民教育是西欧模式的典型代表。西欧模式是指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农业经营单位进行农业生产,以政府、学校、科研单位、农业培训网四者有机结合,通过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的模式。  相似文献   

12.
随着农业的发展,传统的农户模式已不能满足现有的农产品市场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丰富了农民生产经营农产品的形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4种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势在于更加规模化、集中化、市场化,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文章通过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探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阻碍难题,提出完善政府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及提高农技服务等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13.
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的微观组织形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家庭农场制度是发达国家基本的农业经营形式。文章选取美国(人均耕地资源丰富型)、法国(人均耕地资源适中型)和韩国(人均耕地资源贫乏型)为研究对象,总结三个国家在家庭农场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主要特点和先进经验,尽管三个国家的土地私有制制度与我国国有农场有本质区别,但其发展家庭农场和完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过程中的先进经验仍对垦区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具有较大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示要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为农业经营形式的创新之一。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全球农作物商品交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农业生产主体就是家庭农场。本文通过对美国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中的角色定位、近年的发展情况、所面临的新问题以及政府支持等方面的系统分析,总结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美国家庭农场发展的特点,以期对中国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改革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15.
《上海农村经济》2013,(10):25-27
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农业机械化。我区自2007年推行“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以来,农业生产方式向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快速转变。适应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需要,农机经营服务模式也积极探索创新,建市了以家庭农场“机农一体”为主体、“小机家庭化、大机互助化”为特点的农机经营服务新模式。  相似文献   

16.
家庭农场是以农村家庭为基本组织单元,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经营管理者,专业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虽然各地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农场还不多,但江苏省南京市已经在家庭农场登记注册上进行了探索。经过多年的发展,南京郊区具备了一定数量的规模生产经营大户,  相似文献   

17.
中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比较及政策建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外农业经营主体比较显示,我国在农业经营主体上传统的家庭分散经营户数多,经营耕地面积小,效益低下。发达国家家庭农场数量多,农民合作组织普遍,每个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大,农业单产高,农民合作组织联合程度高。发达国家对农业实行有条件的补贴,极大地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我国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应当确立政府培育的政策,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成长;实行农业经营准入制,促进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实行行业协会联盟制,促进市场话语权扩大。  相似文献   

18.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组织为基础,以追求利润为目的,通过土地集中形成适度规模,实行商品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在家庭经营、社会化生产、适度规模等方面有独特的内涵。文章对比分析了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异同。研究结果表明,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相比,在家庭经营、土地规模、土地来源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在工商登记、制度规范化等方面区别较大。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注册登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相似,但两者在规模经营的前提条件、规模化途径、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家庭农场与农业企业相比,都是国家积极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两者在组织形式、监督费用、分工水平、生产要素来源方面有明显不同。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存,并不矛盾,无高低优劣之分。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本身就是一种较为灵活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9.
<正>家庭农场是一种重要的新型经营主体,其能否健康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农业保险的有效互动。家庭农场的加快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保险的市场化进程。两者良性、互动、健康发展,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保险和家庭农场发展概况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农业保险是国家继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后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政策,遵循丰年积累、  相似文献   

20.
农业的现代化最终要靠农民来实现。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中基础微观经济组织,其生产经营行为取向对发展现代农业至关重要。目前,农民生产经营行为取向多元化,外出务工对其更有诱惑力,因而使兼业现象极为普遍,这为“少数人种多数人的地”创造了现实的条件。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充分发挥以家庭为单位在农业生产中的优势,把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家庭培育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家庭农场,发挥农业最佳规模效益,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也许是我们发展现代农业的路径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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