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山东省工商系统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信息化监管模式为手段,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扎实开展食品流通许可工作,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相似文献
3.
全国工商系统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现场会于5月7日至9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及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动员部署了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现场参观学习了浙江省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的好做法,交流推广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经验,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及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5.
6.
根据200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已近六年,国家工商总局先后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工商系统取得了大量的监管执法经验。为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赋予工商部门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的职能,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7.
8.
9.
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产业的一件大事,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工商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只有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深入研究具体法条,在具体工作中才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才能做到准确适用法律,严格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10.
11.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由于新法的实施造成许可机关的变化,如果“一刀切”地否定原许可证的效力,显然不符合《行政许可法》所秉持的便民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但是,如果完全等到经营者原许可证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才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会给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相似文献
12.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北京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从四方面着手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相似文献
13.
14.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查与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的法定义务,是工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抓手。但由于食品经营者户数较多、从业人员素质不同、经营的食品种类繁多、分布较散,导致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要求,呈现出一种时松时紧、时有时无、应付了事的状态。今年来,我们三明市工商局通过调查研究和实践摸索,总结出“超市(商场)——食品批发商对接”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超批对接”机制),更加有效地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进一步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相似文献
15.
《食品安全法》对社会团体、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等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进行了规定。工商机关在监管实践中应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积极发挥各方力量,共同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相似文献
16.
今年1月,山东省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场)会议在新泰市召开。会议总结了三年来全省“四项制度”建设的经验,即以实施食品安全“四项制度”为手段,在全省流通环节初步建立起了食品安全监管循环一体制的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由规范食品经营者自律“三条线”到信息追溯系统“点对点”的有机结合,“四项制度”追溯理念深入人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显著改善,群众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对有关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作了重大调整,也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政府监管职能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等食品安全相关各方的责任。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出台背景、原因以及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出现的变换等相关内容的分析,检验检疫部门如何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摆在检验检疫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8.
去年的三聚氰胺,今年的OMP,食品安全问题经由一系列事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在全同消费者的口诛笔伐当中,《食品安全法》出台了,对食品的监管从“卫生”上升到了“安全”的高度。然而,这样一部应运而生的法律,却在娱乐圈、营销界引起了轩然大波。 相似文献
19.
2008年国务院“三定”方案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划定为工商部门的职责,《食品安全法》第四条又再次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由工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然而,食品流通的范围是什么?在监管上与其他部门的准确分工界限在哪里?由于理解不同,众说纷纭, 相似文献
20.
《工商行政管理》2012,(2):39-40
一、以确责为基础,细化监管责任去年1月,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和我省实际,制定了《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一是明确了工商所要实现“4个100%和1个有效解决”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即:食品经营户100%证照齐全、合法有效;100%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批发市场和食品批发户100%建立“一票通”式销售台账;食品零售户100%留存可追溯的进货票据,有效解决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的问题。二是明确了食品市场巡查的内容和频次。规定了食品市场巡查新“六查六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