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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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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约束条件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霖叶 《特区经济》2005,(11):335-336
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兼并与收购、保险代理等,也就是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身。混业经营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一个金融机构可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业务,混业程度最为彻底;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控股公司内部成立各子公司,分别独立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业务。各子公司间设立“防火墙”,严防各业务间的“利益冲突”和“风险感染”,从而达到效率和风险的平衡统一。分业经营则是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内以及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实行相互分离的经营体制。  相似文献   

2.
孙略 《北方经济》2011,(11):90-91
一、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概念金融业的混业经营,从狭义上,是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  相似文献   

3.
刘佳 《西部论丛》2002,(8):44-45
金融业全能化,是指在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之后,体现的一种金融经营的高效运作。  相似文献   

4.
国际银行业务发展的潮流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存贷款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从各国实行的混业经营模式看,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综合型银行模式,是指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置若干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如德国、瑞士、荷兰、卢森堡等国的商业银行;另一种为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全能银行模式,它是指在金融控股公司或集团外设立若干个子公司,从事银行、证券和保险等业务,如美国、英国和日本等。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以前,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普遍实行混合经营政…  相似文献   

5.
金融混业经营的内涵 金融混业经营通常是指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及其他投资性金融业务在不同程度和范围上互相融合的金融体制. 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历史沿革以及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差异,世界各国金融业实现混业经营的路径选择也有所不同,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德国式全能银行为典型代表,在同一银行内部设有不同的业务部门,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另一类是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代表,起源于美国的银行控股公司.  相似文献   

6.
中国金融业在经历了混业经营混乱、分业经营获得稳健增长阶段后,已进入混业经营爆发式增长的前夕。所谓"混"久必分,分久必"混",中国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似已不可逆转。随着金融创新发展和监管制度的更新,新的时代即将开启,有机构称之为混业常态下的"金融4.0"。上世纪80年代,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相继开办证券、信托等业务。因当时一部分银行通过其全资或参股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将信贷资金和同业拆借资金挪用,投放到证券、房地产市场,"混业经营"沦为"混乱经营"。在这背景下,国务  相似文献   

7.
施亚  戴丽霞  毛宇健 《特区经济》2004,(10):165-166
<正> 一、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然性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是商业银行的两种不同经营模式。分业经营是指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开经营,它们的核心业务各不相同,互不交叉,它们的机构分开设立,互不隶属,相互独立。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在传统业务基础上还经营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自1995年《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实行分业经营模式。这一立法规定在当时适应了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其管理模式的实施对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行为、稳定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在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起到了回避风险保  相似文献   

8.
对于目前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经营信托业务的机构的监管,可以在坚持分业经营的原则下,通过设置“防火墙”的原则予以解决。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事信托业务的,可以委托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也可以另行投资设立财产管理公司,  相似文献   

9.
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所以,现阶段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王家庭 《开放潮》2001,(1):27-29
1999年 11月 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并于1999年11月12日正式生效。这一法案取代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不仅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结束了自三十年代实行了50年之久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体制,进入混业经营的新时代,而且表明在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的浪潮下,混业经营体制已成为世界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向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至此,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三巨头美国、欧洲和日本都正式完成了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体制转变。金融业的…  相似文献   

11.
梁艳 《北方经济》2007,(12):78-79
进入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多采取混业经营模式,对我国目前的监管政策具有一定规避性,给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带来了困难。同样,我国各金融机构不断进行业务和品种创新,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业务相互融合和渗透,混业经营的趋势也逐步加强。而我国原有的以机构类型确定监管对象和领域的监管模式难以对混业经营进行有效监管,容易出现监管真空。  相似文献   

12.
随着全球金融自由化和一体化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混业经营的新动向。1986年,英国允许银行兼并证券公司,形成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集团;1998年4月,日本实施了《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放宽对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限制,废除银行不能直接经营证券保险  相似文献   

13.
中国银行业经营模式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聂晶艳 《特区经济》2004,(11):217-218
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基本上有两种模式。一是全能银行体制,是指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除了居民、企业存贷款和结算等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外,还可延伸至证券、保险业乃至信托业等领域。广义上的银行混业经营还可包括银行对非金融类企业的投资、参股等业务行为;二是双重银行体制,全称为安格鲁一萨克森双重银行体制,是指现代金融的3大领域,即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开经营,它们的核心业务各不相同,互不交差。它们的机构分开设立、互不隶属,相互独立。  相似文献   

14.
张洁  徐娟 《北方经济》2005,(12):51-52
目前,我国金融业的经营模式是分业经营,商业银行、证券、保险这些金融企业分别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严传监管下各自从事法定业务范围内的经营,除规定的一定限度的交叉经营外,法律禁止金融混业经营.这种分业经营模式对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面对我国加入WTO后,即将全方位开放本国金融市场的要求以及金融业的发展趋势是混业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国的金融业是继续按传统的做法实施严格的分业经营,还是不失时机地进行业务创新,逐步推进混业经营呢?这成为摆在金融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一个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5.
一、发展全能银行是金融混业经营的必然趋势 所谓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是指承担多元金融职能,兼营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和保险业务等,通过金融同质化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全方位金融服务的银行集团或金融控股公司。 国际金融业大体经历了混业-分业-再混业三个历史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前,可以说是金融混业经营的初级阶段。这一时期,国际金融业还未得到完全充分发展,业务方式选择、金融工具使用等都有其局限性。30-70年代,基本是金融分业经营时代。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加剧了…  相似文献   

16.
当代以新型化、多样化、电子化为特征的金融创新,改变了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金融业务呈现交叉化、综合化、国际化的新趋势.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购并不再是简单的同业合并,而是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跨行业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购并,加快国际金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迈进的步伐.  相似文献   

17.
德国全能银行体系与混业经营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众所周知,德国的银行体系的典型特征是“全能银行”。德国的法律对银行的业务范围没有限制,允许商业银行从事各种银行业务,提供全部金融服务。全能银行可以既从事往来支付、存贷款业务和外汇业务,又可以从事证券业务,进行股票发行和交易、托管和代理业务,并参与对企业的兼并和收购等。所谓金融混业经营,是相对于金融分业经营而言的。金融分业经营是指金融企业(比如银行)只从事商业银行业务而不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或者只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而不可以从事一般商业银行业务。既可以从事商业银行业务,同时又可以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就是混业经营。…  相似文献   

18.
朱志强 《西部论丛》2005,(10):71-72
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现状和综合经营趋势 综合经营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可以跨行业交叉经营的金融制度,它是相对于分业经营制度而言的。而银行业综合经营是指商业银行不仅能经营存款、贷款、结算、汇兑等传统业务,还能经营代理股票发行与买卖、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代理销售保险等原属于证券、投行、保险、信托公司的业务,尤其是能从事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等衍生金融业务。  相似文献   

19.
国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孙振峰 《世界经济研究》2000,(5):87-87,F003
1999年11月12日 ,美国《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正式签署生效。这一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 ,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放弃分业经营模式进入混业经营的新纪元。至此 ,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三巨头美国、欧洲和日本都正式加入混业经营的行列。混业经营成为大势所趋。本文拟从分析西方各国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动因出发 ,探索国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 ,并结合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 ,对中国目前分业经营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指出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长期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20.
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我国对金融监管模式的进一步思考.在金融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按照银行,保险和证券划分的分业监管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金融创新。为及时疏导和控制混业经营过程中累积的系统性风险,旧有的分业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势在必行。本文拟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出发,通过探讨西方国家金融监管模式,探索我国金融机构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型过程中的金融监管模式及其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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