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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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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2010-2017年技术标准规制领域的文献进行了系统汇集、整理、分类和分析。首先,基于规制主体视角,将技术标准形成过程中的规制划分为政府规制(G)、联盟/协会规制(A)和法律规制(L)3条路径;其次,对3条路径的构成维度进行分解;最后,阐述每一维度下各种要素对技术标准形成的作用,以期为该领域的理论研究提供更坚实的基础,并对我国自主技术标准实践提供一定借鉴。  相似文献   

2.
高孝平 《当代经济》2018,(13):116-117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促进国家和企业技术创新、一种介于市场与阶层组织之间的混合性组织,有其特定的内涵及产生背景.本文基于交易费用、市场失灵及三重螺旋理论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政府参与的理论解释,提出在联盟体系内,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政策、激励政策、服务政策及监督管制政策来实施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激励与规制.  相似文献   

3.
技术性贸易壁垒正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相结合产生的知识产权型技术贸易壁垒的威力远远超过普通的技术贸易壁垒或者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本文对知识产权型技术贸易壁垒的贸易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探讨了目前规制知识产权型技术贸易壁垒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徐元 《经济视角》2010,(11):40-44
技术性贸易壁垒正成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相结合产生的知识产权型技术贸易壁垒的威力远远超过普通的技术贸易壁垒或者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本文对知识产权型技术贸易壁垒的贸易影响进行了简要分析,探讨了目前规制知识产权型技术贸易壁垒的途径。  相似文献   

5.
“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战略,已成为各国企业抢占市场的“杀手锏”.但专利和标准结合产生的限制竞争行为,应受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6.
本文运用西方产业组织经济学的理论分析了我国产业界的竞争与垄断现象,提出应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和完善政府的规制。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当今世界各国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的竞争。随着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创新活动产生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深远影响。分析认为,知识产权制度下对技术创新活动的作用机制可分为4个方面:技术创新竞争机制,技术创新合作机制,技术扩散机制以及技术标准化机制。  相似文献   

8.
张俊  李昭畅  廉靖 《经济师》2008,1(3):63-64
在高校科技产业发展方兴未艾之际,人们亦不难发现关于高等学校产学研结合中的许多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尤其是主体法律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因此,需从政府、社会中间层、企业及科研主体等层面进行探讨,并在职权配置、市场规制、宏观调控及可持续发展等角度探索我国产学研结合的主体法律规制的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9.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其所面临的法律主体资格不明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大多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没有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以合法身份承接政府重大科研项目,也不能以联盟名义签订合同,其身份地位与其所承载的重要功能不相匹配。通过界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概念,分析其法律现状和实践中所呈现的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备案制等存在形态,提出赋予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地位、破除其承接政府服务职能和产学研合作项目的“身份”不明问题等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10.
李峰 《经济导刊》2010,(3):56-57
现代企业不但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而且是国家之间进行实力较量的重要平台。据统计,目前国际上有6万家跨国企业,它们控制了世界技术转移的90%,投资的80%,是造成国家与国家之间经济差距的深层原因所在。因此,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真正重视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相似文献   

11.
技术创新、规制重建与中国电信产业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电信产业的技术创新与技术经济特征导致其市场结构及自然垄断边界的动态变化,推动了世界电信业以民营化、市场化为目标取向的规制变革。面对电信业开放竞争的全球趋势,寻求中国电信产业的健康发展,既包括微观技术和业务的创新,也包括宏观制度和竞争规则的重建。  相似文献   

12.
非专利实施主体在促进授权专利实施运营的同时可为自身谋取高额利润。美国部分非专利实施主体通过购买大量专利进行组合并向专利实施主体收取高额许可费或赔偿金,从而阻碍了技术创新,并出现了专利滥诉现象。针对这一现象,中国学者提出应借鉴美国的规制措施,预防非专利实施主体对技术创新及专利诉讼造成的不利影响。但是,中美两国在不同的法律背景下,非专利实施主体对各国产生的影响存在一定差异,规制措施也应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3.
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使网络型产业引入竞争成为必然。随着竞争的引入,政府改变规制规则,对网络型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将产生根本性影响,促进网络型产业的生产效率和服务提升,引发产业链的优化整合,改变产业结构。通过引入竞争,对网络型产业做出规制重构,是规制机构基于实现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的规制目标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14.
现代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离不开政府,政府当好裁判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约束自己,只有受法制约束的政府才有可能成为有效的政府。市场秩序问题首先是政府自律问题。政府在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有效的制度条件只能由政府来提供,任何极羰自由的无政府主义只能导致混乱。  相似文献   

15.
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以经济集聚、区域开放、研发主体构成、命令型环境规制、市场型环境规制为前因条件,评估2011-2018年中国内地(除西藏外)30个省市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情况。结果显示,省域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绩效是由前因因素组合决定的,引致高绩效的路径不唯一;经济集聚、区域开放是产生高绩效的重要条件。省域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绩效与研发主体构成密切相关,在公共研究机构占主导的省域,命令型规制的作用显著;在企业占主导的省域,命令型规制的效果取决于经济环境,而市场型规制总体上不利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该研究结果有助于丰富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理论,同时,为不同经济环境下的政策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16.
长期实行的内生规制模式制约着中国铁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推进铁路产业规制模式的转换是中国铁路产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为此,本文描述了中国铁路产业规制模式的基本特征,分析了铁路产业规制的两种基本模式,论证了中国铁路产业规制模式应逐步由内生规制向外生规制模式演进,并进一步研究了规制模式演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推进中国铁路改革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7.
在绿色浪潮席卷全球背景下,基于2011-2017年中国34个工业行业面板数据,将考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绿色增长作为中国工业增长的衡量标准,借助EBM模型构建“工业绿色增长指数”以测算分行业绿色增长水平,进而运用GMM两步迭代法检验在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增长影响过程中,不同创新形式的作用差异。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均有激励作用,但对工艺创新的激励作用更大;工艺创新和产品创新都能促进工业绿色增长,但产品创新的贡献更大;两种创新形式在环境规制对工业绿色增长影响中均起部分中介作用,但产品创新的中介作用略大。这表明,产品创新是工业企业应对环境规制、实现工业绿色增长的最佳战略选择。研究结论不仅解锁了环境规制影响工业绿色增长的中间过程机制,同时也对绿色转型中工业企业如何在环境规制约束下选择创新形式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一个地区的产业整体竞争优势通常是与其市场规制条件的完善程度正相关的。然而,在我国一些不具备良好市场规制条件的中小城镇,通过产业集群的方式促进分工的深化,成为一种极具竞争力的经济组织模式。人际关系看似不利于市场规制的健全和完善,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化为更强的地区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19.
黎珊珊 《时代经贸》2013,(10):187-188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权,但一旦被滥用,则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后果,构成垄断行为。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不是一种独立的垄断行为类型,而是分别归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是经营者集中,因此反垄断行为认定通常遵循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分析原则,也同样适用干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具体认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规制中,合理分析原则的应用范围较本身违法原则更广,居于更为重要的地位,具有一般原则的性质川。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颁布和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垄断的指南或规章,并以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分析原则为基础,采取或遵循一种分类规制的原则思路对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认定作出细化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规定较为原则,极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行做法,研究制订专门的、确定性较高的执法指南或者规则,并将分类规制的思路和方法}I入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权,但一旦被滥用,则可能产生排除、限制竞争后果,构成垄断行为.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不是一种独立的垄断行为类型,而是分别归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是經营者集中,因此反垄断行为认定通常遵循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分析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具体认定.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规制中,合理分析原则的应用范围较本身违法原则更广,居于更为重要的地位,具有一般原则的性质[1].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都颁布和制定了有关知识产权垄断的指南或规章,并以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分析原则为基础,采取或遵循一种分类规制的原则思路对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认定作出细化规定.我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五条关于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规定较为原则,极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行做法,研究制订专门的、确定性较高的执法指南或者规则,并将分类规制的思路和方法引入滥用知识产权垄断行为的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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