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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30日,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在广州举办CEPA贸易及通关便利化论坛并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副团长孙松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06年1月1日起,内地对原产香港、澳门的进口货物全面实施零关税,双方基本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方面,在法律、会计、建筑、视听、分销、银行、旅游、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实施进一步的开放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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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协定税率商品进口时不仅要正确填写报关单,还要提交经海关总署备案的原产地证书,同时还必须符合“直接运输”的标准,一旦出现疏漏将直接影响到货主的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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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CEPA变化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关总署于2006年11月30日发布了2006年第70号公告,公布了《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加的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加的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进一步扩大了已确定原产地标准的CEPA享受零关税优惠货物范围。本文将从今年CEPA新政策的变化情况,CEPA的进口情况,以及海关为确保CEPA顺利实施所提供的便利措施及工作保障等方面对CEPA新政策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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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于2001年8月开始在全国各大口岸广快速通关模式,在海关当局的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内地快速验放,口岸则快速清关通过。减少了原来的办理转关手续单、联系单、资料预录和重复检查等手续,实现内地与口岸,海关与海关之间的转关货物运输“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直通道,此项改革把水路转关手续由原来的8项减至5项,陆路转运手续由原来的11项减少到4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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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实际进口时,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持凭《预确定决定书》向海关申报。海关总署制定的《进口货物原产地预确定暂行规定》已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广大企业充分利用原产地预确定制度,享受货物通关便利,特就原产地预确定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解答。谁可以申请原产地预确定?拟实际进口的货物,由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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