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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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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我国土地估价方法之一,它是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取得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太正奎 《房地产评估》2010,(3):22-24,26
本文所称基准价包括房屋重置价和基准地价。以房屋重置价为基础修正和调整房屋状况和市场状况的估价方法叫做房屋重置价修正法;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修正和调整土地状况和市场状况的估价方法叫做基准地价修正法。以房屋重置价修正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房、地分估综合计价的估价方法叫做房地产基准价修正法(以下,简称基准价修正法)。  相似文献   

3.
基准地价是政府为了有效管理土地市场定期公布的区域性指导地价标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土地评估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因此修正幅度的合理与否对评估结果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在基准地价更新过程中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方法对于用土地利用效益资料编制因素修正幅度的方法有不同的理解。  相似文献   

4.
本结合邹城市估价实践,以商业用地为例,介绍了以城镇基准地价为基础,用市场地价资料确定宗地地价系数的方法步骤,建立了商业用地宗地地价的因素修正体系,从而为今后采用基准地价修法评估商业用地地价,提供了关键性的基础数据。  相似文献   

5.
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某一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于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它是该类土地在该区域的标准指导价格。标定地价和基准地价一起构成我国地价体系的核心,是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需要定期公布的一种价格类  相似文献   

6.
张林楠  齐鹏 《房地产评估》2006,(10):29-30,19
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方法,根据更新成果与原成果的继承程度可分为“地价水平调整”和“地价重新评估”两种方法。采用“地价水平调整”方法更新,在技术上完全以原城市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为蓝本,根据土地市场的发展,抽样调查一定数量的典型交易样本,根据样本地价水平对原基准地价水平进行调整。具体采用的手段有地价指数调整法、模型参数修正法和长期趋势检验法等方法。更新成果在地价体系、基准地价表达方式、因素修正体系及地价空间分布规律等方面与原估价成果基本保持一致。采用“地价重新评估”,则原定级估价成果仅仅是成果更新的重要依据之一。成果更新以《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为依据,重新构筑城市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体系,更新成果与原成果有实质的发展。城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一般要求做到简便、快速,故在土地市场变化平稳、城市社会经济条件和城市地域结构等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一般采用“地价水平调整”进行更新。  相似文献   

7.
中国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对于基准地价问题的研究引起了越来越大的关注。本文从土地的属性和土地评估入手,引出基准地价修正法的介绍,并对基准地价评估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探讨。对促进土地估价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资产评估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一定区域范围内容积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强度及其利用效益高低,也反映了地价水平的差异。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基础上,它是影响地价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在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城镇土地价格的过程中,对容积率进行过两次修正:第一次是将不同容积率的样点地价修正到标准容积率下,便于基准地价的计算;第二次是对基准地价进行容积率修正得具体宗地的地价。  相似文献   

9.
《北京房地产》2003,(2):110-120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京政发[2002]32号)要求,现将如何应用2002年北京市基准地价测算宗地价格方法、北京市基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北京市基准地价因素修正系数说明表、北京市基准地价级别示意图等内容公布实  相似文献   

10.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市、县均已完成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由于基准地价的成果是分级别、分用途,并具有覆盖面广的特点,所以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我国当前土地评估过程中最主要、最方便、运用频率最高的方法。但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存在着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本地区土地市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活动确定土地价格提供依据,一般制定有基准地价,并要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中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其中,容积率的修正很重要。  相似文献   

12.
目前,在小城镇商业用地的地价评估存在一定的难度。小城镇商业用地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交易量少,市场资料掌握不充分,商业用地的评估经常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或路线价法。通过分析可以发现路线价法具有线性,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则具有面性。小城镇中心区域明显,商服中心集中,商业用地地价受其繁华度和微观区位的影响很大,也就是说,地价的敏感度很大。一般小城镇把中心区的某一范围划为一级地,并测算和公布了一级地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分类基准地价。根据实践经验,应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小城镇中心区商业用地地价时要十分谨慎,因为基准地价是某一区域的平均地价(均值),可能会出现如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与其它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较大,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结果明显偏低,或是基准地价的综合修正幅度过大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城市基准地价是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由于基准地价评估是以城镇整体为单位,并且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因此,在实践中存在基础数据采集量大、手工作业速度慢、生产周期长和成果更新难等四大难点。目前我国城市化正进入加速期,城市变化日新月异,而城市基准地价更新周期往往赶不上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步伐。从理论上讲,城市基准地价是在测算期对城市地价梯度场空间价值的反映。在一定时期内,如果地价梯度场的变化速率和变化梯度都很大,而城市基准地价的更新相对滞后,则不能全面及时地反映委估地块在估价时点的客观、真实价格。  相似文献   

14.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主要起以下作用:1.宏观控制地价,反映地产市场中的地价水平和变动趋势,为政府制订管理措施和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5.
在使用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时,若待估宗地还未实施规划,也就是未达到规划用途时,以其现状用途为基础的标定地价系数修正法并不能反映土地的潜在利用价值,本文提出的费用扣减法解决未实施规划用地的地价评估问题。  相似文献   

16.
本从容积率的内涵与特性出发.分析了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规律.提出了容积率修正系数确定的原则,并且在对当前几种容积率修正系数确定方法评价的基础上.提出了地产估价中容积率修正系数确定的改进方法。  相似文献   

17.
收益还原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地租),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这种估价方法适应于土地、房屋、不动产等具备收益性资产的估价。但是,对土地估价而言,用收益还原法评估的土地价格究竟是土地使用权购买价格,还是购买税后价格,或是土地的重置价格(即含土地投资管理费、利润、利启、税金等),是不明确的,  相似文献   

18.
本以我国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为背景,探讨了城市土地分等定级的内涵、基本原理及其应用价值,在此基础上阐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相互关系,基准地价的评估方法。最后介绍基准地价修正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价值。这一整套工作都是我国广大估价工作不断实践的产物和创新的成果。  相似文献   

19.
林艳艳 《价值工程》2021,40(29):34-37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资源,也是新型城镇化的抓手.随着土地市场化的建立及其有偿使用土地政策推进,严格构建土地评价制度提供了依据十分必要.由于土地市场没有完善,交易资料不多,从而导致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成为土地评价的典型方法.为了进一步明确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内在逻辑,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且明确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相关的内涵和外延,以广州市从化区为例,有针对性地构建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的技术路线,并且在土地定级的基础上,形成多种系数修正体系机制,充分地表达出城镇基准地价系数修正体系及其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20.
市场比较法,又称买卖实例比较法、市价比较法或市场资料比较法,有时简称比较法或市场法,它是在求取待估房地产的价格时,将待估房地产与较近时期内已经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的已知价格,对它们之间的差异进行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真宾、客观、合理的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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