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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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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债转股是银行剥离不良资产、企业减轻债务负担的重要举措,受到银行、企业以及各级政府的多方关注。然而,撇开我国目前的特殊情况不论,在企业正常的资本运营中、债转股、股转债也属于常见的操作。本认为,在正常情况下,应该依据市场的原则与方法来确定转换比率。为此,本引入期权方法评估企业债权和股权的价值。由于期权模型以有效市场假设为前提,并且直接考虑了债权和股权的收益与风险,这种方法更为有效地体现了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  相似文献   

2.
债转股的目标取向和制度保证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债转股”顾名思义就是将债权转为股权。从一般意义上讲,它可发生在任何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像企业间的债权转股权,企业内部的集资转股权(内部职工股),银行在企业的债权转股权,我国财政投资中的“拨改贷”改为“贷改投”的债权转股权等。  相似文献   

3.
债转股是处理债权银行不良资产和企业不良债务的一种资本运营手段。本文对银行实施债转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包括从经济理论角度分析债转股的实质 ,利用银行总体运营状况的分析工具CAMEL分析债转股后银行阶段性持股问题 ,以及银行股权处置过程中的问题等。  相似文献   

4.
李婷  王瑜 《发展研究》2005,(2):23-24
债转股即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使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变为股权即持股与被持股的关系。我国目前的债转股仅指银行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借款企业持有的股权。债转股是由经济学家首先提出来的,作为国企改革摆脱债务困扰的一种探索方式,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债转股的运作存在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商品经济社会人们所从事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都是在债权和物权相互转化的过程中实现的。  相似文献   

5.
债转股,即债权转股权的简称,就是指债务人的债权人将其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它包括债权的消灭和股权的产生两个方面。债转股之所为以成当前的热门话题,主要是由于其作为我国一项重大经济政策肩负具有盘活围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促进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两大重要使命,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剥离了不良贷款和债转股后,增加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使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得到保障,信贷规模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银行也将增强盈利能力。  相似文献   

6.
债转股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市场化操作难度较大的工作,债权转股权存在一定的风险。从企业、资产管理公司、银行、法律部门等四个方面阐述了防范债转股的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7.
伍中信  文学 《经济导刊》2003,(12):65-68
债转股是以国家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实行债权转股权,把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债转股  相似文献   

8.
为了实现国有企业三年解困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选择了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债权转股权的尝试,并为此成立了信达、华融、长城等几家资产管理公司以承继这部分国有企业的债权。债转股政策的出台为国企改革注入新的活力。但是,“债转股”把风险从银行集中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如何在债权转比为股权后,参与企业结构的调整和资产重组,最终出让所持股份,以实现最大资金回收和最小资产损失呢?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所谓债转股是指在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原有不良资产的基础上,对部分企业的银行贷款,以金融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行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则是把原来银行与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投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原来的还本付息转为按股分红。 与传统的救活国有企业的办法相比,债转股无疑是具备了诸多创新特质,它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政府目标创新。政府推出债转股的举措,其用意是取得“双赢战略”,一方面它可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以规避金融风险。据一些专…  相似文献   

10.
关于实施“债转股”的障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转股”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要方法,其运作可以采用三种模式。但是由于商业银行法的限制,我国只能采用银行将债权卖给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实施管理,以达到最终收回不良债权价值的目的。必须确立资产管理公司的中心主体地位,并对其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矛盾、法律障碍、机制障碍、动力障碍和人才缺乏的障碍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方能保证“债转股”最终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一、商业性债转股实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一)从本质属性上看,二者并非泾渭分明债转股,又称债权股权化,其本质是债权物权化。商品经济社  相似文献   

12.
1.破产式债转股。破产式债转股就是对欠银行贷款的企业依法申请破产,这时所有债权人的债权转化为赔偿要求权,赔偿要求权的出售,就转变为企业剩余资产的股权。美国采用过破产式债转股重组其银行不良资产。美国是一个严格执行破产法的国家,同时,美国也是一个极其重视市场选择机制作用的国家。这一点充分体现在其对债务的处理上。当企业资不抵债时,企业依法可以申请破产。对所有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是进入清算程序予以破产,还是将债权转化为对企业的所有权,从而对企业实施重组。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债权人拥有的债权都可以转…  相似文献   

13.
债权转股权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债权转股权的意义深远。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降低企业负债率、改变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有积极意义,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亦有积极的影响。一、债权转股权的含义所谓“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是由国有商业银行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更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将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相似文献   

14.
债转股是盘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尚无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需通过总结经验,尽快在法律上给以全面的规范。本文从法律角度,通过对债权、股权的法律性质及债权与股权一般关系的分析,揭示了债转股的本质,论述了债转股在实施过程中的合同问题、法律关系问题、与现有法律规定的冲突问题等,从而指明债转股如何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国家现有法律规定,成为化解金融风险,减轻企业负担的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与银行等债权融资方式相比,风险投资等股权资金提供者更偏好于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并且更多地集中在风险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本文从债权和股权资金提供者收益结构的差异出发对这些现象提出理论分析:第一,债权资金提供者希望降低项目收益低于偿债水平的概率,故偏好以监督方式间接参与公司治理;第二,由于高于债务偿还水平的项目收益并不能为债权资金提供者获得,故其参与公司治理的强度低于股权资金提供者;第三,预期到资金提供者的最优公司治理方式和强度后,中小企业应该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寻求股权融资,为风险较小的项目选择债权融资,以求企业期望价值的最大化。这个理论框架也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如何加强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  相似文献   

16.
“债转股”就是把债权转为股权,一般来说,它可发生在任何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像企业债权转股权、企业内部的集资转股权、银行在企业的债权转股权、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权转股权等。但就目前具体操作的情况,国内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初衷是将债转股作为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和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的一个重要措施提出来的,从世界各国进行债务重组的经验看,债务重组可以采取“银行和解协议”、“法庭和解协议”、“破产和清算”、“债务出售”、“债务归还”、“债务证券化”、“债转股”等,从不良资产程度和对回收率的预期看,债务重组可依次分为催收、一般性重组、债务延期或避免、债转股、破产诉讼等,究竟采取哪种债务重组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不良资产的程度,其次取决于债务重组在经济、法律制度等方面受到的约束,而我国现实的情况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基本上是由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引起的,银行的不良资产和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基本上是对称的,由此决定了我国的债务重组只能是银企合二为一的整体重组,这种整体重组既不能实施大规模破产清算的“硬”措施,这样地造成社会不稳定和大的金融风险,但又不能实行像催收、一般性重组、延期、免息、免债的“软”措施,这样不仅不能达到目的,而且银行、财政的承受力不行,债务重组证券化现在又不具备条件,经过综合考虑权衡利弊,收益、成本比较最后才选择了债转股这一形式是把债转股当作权益之计,仅仅为了企业脱困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还是把它当作治标治本的措施,为改变 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和治理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的确定直接影响着“债转股”这一资产重组方式运作的成败,其实,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解决方案早在1993年就讨论过和建议过,但一直未能彻底解决,其原因便是认为国企经济效益不好的原因是资产负债率过高,利息负担重。所以改革措施多在如何降低负债率、如何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上下功夫,在更深层增加新投资和推动创新方面明显不足,结果不仅没实现“脱困”,反而还使人们对改革产生了怀疑。为什么会如此,就是我们的出发点目标定位不准确,没有找准“解困”的关键点,如今国有企业脱困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选择了债转股这种方式,分别成立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后,短短几个月时间,国家经贸委首批一次圈定了108家债转股企业,从北京水泥厂的债转股开始,到目前已有不少企业实施了债转股,以这样快的速度实施,似乎让人感受是件很容易做的事,是为了实现三年脱困的目标必须马上完成似的,故而对债转股的目标一定要明确,才能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债转股的实质及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债转股的目标定位应该是改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其根据是我们认为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及国有企业不断亏损的原因不是资产负债率高、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其根据是我们认为国有企业的不良债务及国有企业不断亏损的原因不是资产负债率高、利息和税收负担重,而是经营机制没改变,有效治理结构没建立起来,更谈不上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故而企业资产盈利能力低下,亏损逐年加大,银行贷款也就越来越多,债务也就越来越大,恶性循性。  相似文献   

17.
1999年我国仿照美国 RTC(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清理信托公司)清理银行不良资产的办法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AMC),对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把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不良债权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成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资本经营。1999年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全年同 66户国有企业签订了“债转股”协议,约有 834.63亿元债权将转化成股权。从这些实施“债转股”企业的情况来看,“债转股”确实起到了放松长期以来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紧箍咒”--资产负债率较高问题。  相似文献   

18.
债转股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罡 《经济问题》2001,(3):22-23,36
债转股指的是商业银行成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债权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此,原来的银行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持股关系,还本付息转为按股分红。  相似文献   

19.
高志谦 《经济论坛》2001,(24):45-46
一、债转股的本质债转股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股权投资,变更债务人的注册资本或债权人以债权出资与债务人新设公司,并取得股权的投资行为。就我国实践而言,是以国家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主体,依法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贷款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债转股不是将企业的债务变为国家资本金(贷改拨),更不是将企业的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与实施债权转股权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  相似文献   

20.
蒋虹 《生产力研究》1999,(6):107-110
债转股是我国银企重组中的重点内容 ,实施债转股 ,对促进国有企业减亏增利 ,解决银行不良资产 ,降低金融风险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及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单纯的债转股并不能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更不能提高国有资本的总体盈利水平。债转股的经济效果能否实现 ,有赖于各方面的配套改革 ,债转股的实施也可能导致一些不良后果 ,如不良债权转为不良股权 ,赖帐经济 ,国有资产流失等。因此在实施中必须正确认识债转股的作用 ,尽可能的创造条件解决债转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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