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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九九三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十七号令发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走私贩私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提出,要加强对流通领域中国家实行配额管理商品的检查,凡发现配额管理的商品没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有权进行处罚。 那么,何为配额管理?我国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包括哪些?配额管理的进口商品应持有哪些进口手续  相似文献   

2.
一、走私贩私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一)倒卖走私物品、特许减免税进口物品行为的定性问题。这种倒卖行为属于《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的行为。在对这种行为的定性中必须有证据证明该物资、物品是走私物品、特许减免税进口物品,同时这种物品必须是国家限制或者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二)经销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行为的定性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进口手续、合法经销单位的合法发票、合法处罚决定书任…  相似文献   

3.
北京是内陆城市,走私贩私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经销无合法进口手续的商品。北京市工商局作为首都市场的监管者和执法者,主要是对市场中经销的进口商品实行检查,凡查获经销无合法进口手续商品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构成走私违法行为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一律移交海关处理。北京市工商局采用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紧抓“三重一大”(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部位、大要案)开展工作,成效显著。(一)明确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斗争经过调查和分析,市工商局确定的重点商品主要有:电子产品、IT产品、照相摄像器材、投影仪、笔记本电脑、手…  相似文献   

4.
按照七部委《关于执行<关于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通告>的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行为:1、未列入《目录》的企业利用进口关键件组装汽车、摩托车的行为;2、列入《目录》的企业利用进口关键件组装生产汽车、摩托车,但未经国家批准立项的;或虽经国家批准列项但不能提供外经贸部签发的《进口配额证明》或《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以及许可证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和海关签发的《关税缴纳证明书》、《货物进口证明书》的;3、虽持有上述证明文件,但生产的产品与批准…  相似文献   

5.
《江苏商业会计》2005,(6):I0013-I0014
为加强对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管理,规范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的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海关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以下简称进口单位)需要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减免税手续的,应当按照该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规定,以及国家对项目管理和对进口货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预先在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办妥有关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手续。  相似文献   

6.
工商公字犤2002犦第113号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行为是否有权管辖的请示》(鲁工商公字犤2002犦12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犤2001犦57号)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之一是“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和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在具体查处流通领域走私贩私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  相似文献   

7.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对修改后的17号令中经销走私物品的行为是否包括批量购买走私物品自用的行为等问题的请示》(苏工商1199913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修改后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7号令中经销走私物品的行为,包括购买走私物品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走私贩私的工作中,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对走私贩私物品一律予以没收,可视情节并处罚款,不能单处罚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后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7号令中经销走私物品的行为是否包括批量购买走私物品自用的行为…  相似文献   

8.
走私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必然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来源证明,在市场流通环节对经销及购买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的贩私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予以处罚。2003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走私贩私案件3935件。在打击流通领域贩私和行为,查处经销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案件中,江苏省工商系统查处了一系列大要案件,案值亿元以上的一件,千万元以上的十余件,积累了一些办案经验,本专题对此集中报道,另附上一篇广东省局经检处文章,以为执法参考。专题主持江林刘安伟  相似文献   

9.
按照国务委员吴仪在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讲话的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制定重点进口商品市场管理规定,准备报请国务院批准后施行。这意味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击走私贩私、加强进口商品市场管理将拥有一项重要的法规依据。笔者根据近年来打击走私贩私的执法实践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一、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法》详尽设定行政处罚的行为《行政处罚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对这一款规定,我们应…  相似文献   

10.
进出口许可制度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对外贸易计划和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以及承担有关国际公约义务,对进出口经营权,经营范围,贸易国别,进出口商品品种及数量等实行管制的制度,其中,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是指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限制进口货物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制定公布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  相似文献   

11.
如何识别真假进口摩托车●张敏目前,进口摩托车已列入我国实施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凡正宗进口摩托车,都应具有一套齐全的进口手续和文件资料。消费者购买时,首先要认清“CCIB”中国商检标志。所有合法进口的原装摩托车,在进入我...  相似文献   

12.
《大经贸》2001,(4)
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自2001年1月15日起,国家取消20种机电产品的配额、许可证和特定管理。为此,海关日前明确对上述机电产品的监管要求,内容如下:一、进口上述20种机电产品中的新设备时,海关凭各地区、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办理验放手续。二、为加强对旧机电产品的管理,进口上述20种机电产品中的旧设备时,仍按照《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877号)和《关于加强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的补充通知》([1998]外经贸机电发第555号)的规定,海关凭外经贸部机电司签发的《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表》验放。三、根据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3.
关于部分进口商品退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94)财会第50号]财政部等有关部委于1994年4月以(94)财预字第42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对部分进口商品予以退税的通知》,现将企业有关会计问题规定如下:1.内贸企业委托外贸部门进口,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  相似文献   

14.
《大经贸》2000,(11)
12.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自用车辆,如何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署监-[1992]1099号)第十八条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机动车辆监管年限为六年。对超过海关监管年限的减免税货物,企业可向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由其凭以向交通管理机关缴销原黑色车牌,办理过户手续和申领新的行车牌照。至于企业倒闭后的海关监管车辆,属于外商个人的,海关应责令进口人将车辆退运,属于原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的,可允许凭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手续或直接办理退运手续。  相似文献   

15.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行政责任 :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4.违反《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5.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6.行政机关自行收缴罚款的或者财政部门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 ;7.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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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进口许可证手续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为管理进口贸易而实施的行政措施,即规定凡适用进口许可证的进口商品都必须预先申领进口许可证方可安排进口。进口许可证有两种形式:一是自动许可证,即一经申领便可自动获得的进口许可证;二是非自动许可证,即提出申领要求后须经政府主管当局视情况予以批准或驳回。实施自动许可证措施的目的通常是要对有关商品的进口流向和流量进行跟踪,以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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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关根据最近与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用进口汽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外经贸资发第376号,以下简称《通知》),就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汽车海关管理以及《货物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的签发、管理问题发出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8.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直接根据国家工商局有关答复查处倒卖无任何合法进口手续的进口商品行为的请示》(闽工商法字犤2001犦第17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省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时,需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十一)项定性的,应当按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条例》的规定,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二○○一年五月十六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闽工商法字[2001]第178号文件的答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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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我们经常接触到进出口企业报检进口“二手设备”的情况,由于企业对进口“二手设备”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因此出现很多问题,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针对进出口企业在购买进口“二手设备”时应注意的问题,现总结如下:一、注意国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有哪些规定1.对涉及生产安全(压力容器类)、人身安全(电器、医疗设备类)和环境保护(工程及车船机械类)的旧机电产品及配额、特定、集中登记的旧机电产品(包括外商投资和加工贸易企业由外商无偿提供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需先向外经贸部办理注明为旧品的《配额产品证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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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局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专卖店管理的暂行规定》以期进一步规范专卖店制度。《暂行规定》包括:开设专卖店必须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核准,经营的专卖品牌产品必须与注册商标依法核定的商品相一致;专卖商品上或者包装上必须注明真实的场地及企业名称;专卖店的名称牌匾应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名称相一致;经营进口商品的,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海关、商检等部门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不得经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得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南京给专卖店立规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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