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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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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产税类在我国的税制中是个薄弱环节,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现行的财产税制也是我国整个财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财产税改革的方向应是:将财产税构建成为我国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适当拓宽财产税的税基.加强财产税的征收管理,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权限,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收自主权。主体税种的确立与完善是地方税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认为未来能够担当起地方税主体税种重任的应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与财产税。由于现行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税体系主体税已是不争的事实·而财产税尚未取得地方税主体税地位,因此研究对象将集中在财产税上.着力探讨财产税在我国地方税体系中的定位问题。  相似文献   

2.
对我国开征物业税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业税是财产税的组成部分,财产税是各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现行财产税税种过于单一,制度不规范,收入少,不能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需要。开征物业税有利于完善财产税制度,扩大财产税的征税范围,发挥财产税的调节作用,增加财产税的收入。本文说明了开征物业税的意义,分析了开征物业税的条件,提出了开征物业税的政策建议,认为土地出让金不应改为物业税。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必然导致地方税收主体税种的变更,地税机关必须建立新的主体税种以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不足。财产税将成为地方税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分析了目前我国财产税的现状,阐述了财产税成为地方税制体系主体税种的重要性,并从加强征管与完善税制方面论证了财产税改革的举措。  相似文献   

4.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财产税法律体系过于滞后薄弱,其自身的局限性是重要原因之一.财产税法律体系的局部、细微调整无法适应时代要求,应在财政民主主义和财政联邦主义的理念下予以体系化、结构性地全面改革.探讨了财产税法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路径并构建其目标体系.  相似文献   

5.
美国土地财政收入演进规律及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土地财政收入发展演进经历了四个阶段。本文通过全面翔实的数据分析,总结了发展演化过程中的基本规律,即土地财政收入从中央向地方转移、从土地资产性收益向土地税收收益转移;土地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比例先递减再到基本稳定、土地财政税收收入以财产税为主。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土地财政的一些现状,提出了美国土地财政收入演化规律对我国的启示。  相似文献   

6.
土地财政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房地产价格过高、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并加剧了地方债务和金融风险,无法成为地方财政和建设、偿债资金的长效来源。改革土地财政应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事权,加快财税制改革,对地方债务进行预算管理,改革政绩考核体系,对现有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融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应在借鉴国外经验和坚持基本国情的基础上,让政府逐步摆脱土地市场经营主体的地位,探索征收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土地财产税,并在改革中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地方税系的建设是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地方税主体税种在地方税制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以财产税在地方税系中主体税种定位的理论依据为逻辑起点,而后详细考察了我国财产税的现实状况。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我国现实国情下财产税改革所面临的实践约束、层次性地方税系框架下的财产税定位,最后提出我国财产税改革的若干措施建议。  相似文献   

8.
优化地方税制结构,合理建立主体税种已是共识,但选择何种税种作为主体税种各国做法不一,我国理论界看法也不尽相同。本文借鉴国外经验,考察了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分布结构,分析了当前财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制约因素,并遵循地方主体税种选择原则,阐述了选择财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最后对发展前景作出展望。  相似文献   

9.
地方财政法制是我国财政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国以来,我国的财政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各项财政法规不断健全和完善,为我国财政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地方财政法制的建设落后于全国财政法制建设的步伐,致使地方财政法制体系不完善,法规不健全,影响了地方财政职能的发挥,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了加强地方财政法制建设,必须改变传统的财政观念,从立法体制上下放给地方政府一定立法权力,使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财政法规,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相似文献   

10.
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问题,这与财税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分析了我国财税政策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规范转移支付制度、调整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范围与比例、适时开征财产税以及改变现行税收优惠措施等一系列政策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土地财政与房地产业发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实行分税制改革以后,在中央财政收入迅速增长的同时,中央政府承担的相对义务大幅度减少,地方政府则承担了过重的财政支出责任。为了缓解地方财政困难,地方政府产生了对房地产业的过度依赖,地方政府通过低价征地,高价出售,以及推高地价带动房价来增加建筑业税和房地产税等方式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虽然土地财政缓解了地方财政困难,但对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冲击。针对土地财政的问题,文章提出了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合理确定土地供应量,理性引导储备土地供应价格;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地方财税体系,推进以房地产税制为重点的财产税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合理定位地方政府角色等对策。  相似文献   

12.
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中的矛盾及其化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有必要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它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地方政府财政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各省经济发展不平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同步、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有限、地方税制建设落后等问题与我国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存在矛盾。我国政府在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同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来化解相关矛盾,以促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3.
财产税在世界各国的地方税中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地方财力的重要来源。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并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但从我国财产税制的征收现状来看,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重构我国财产税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国一些学者研究了我国政府问转移支付政策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乔宝云等(2006)利用我国1994年-2002年各省数据进行的研究表明,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刺激是不成功的,它抑制了地方的财政努力程度。该项研究的缺陷是仅研究了财政转移支付总量的影响效果,而没有对各类财政转移支付的影响分别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5.
贫富差距包括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我国现有的税制难以调节以存量形式存在的财富差距;财产税以公平、平等和效率作为价值目标,其基本特征在于对财富存量进行课征,且具有地方财政收入、调节社会财富分配和资源配置三大功能;应将我国财产税功能目标定位为调节社会财富分配,重塑我国财产税收法律体系,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税收形态,财产税虽然在当今各国的税制体系中已不再占据主体税地位,而成为与流转税和所得税相配合的辅助性税制成分,但它在筹集财政资金、公平分配社会财富与调节社会经济方面依然发挥着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介绍财产税的定义、特点和作用,从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两方面分析了我国财产税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同时借鉴美国和印度尼西亚的经验,从税率、税基以及完善主体税种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我国财产税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实行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制度是澳大利亚财政制度的一个重要特色。本文对澳大利亚均等化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分析,并以维多利亚州为例,探讨这一制度对地方政府财政的影响以及在地方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在我国地方财政严重不均等以及地方需求和供给不均衡背景下,实行政府间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对改善我国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局面以及提高各地区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伴随“营改增”的持续推进,地方税收体系如何重构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主体税种的培育是制约地方税体系构建的主线之一.本文从统计数据出发,结合现行地方税系概况、特点及存在的问题,综合比较各种改革方案,从税制特征、收入地位、现实基础三方面论证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可行性,从财产税内在缺陷、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和房地产税对财政经济的不良影响论证了房地产税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现实阻力.最后,本文就如何培育其成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提出了简要建议.  相似文献   

19.
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的法律划分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当前我国财政体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划分不明确,缺乏一个具有刚性的法律规则,从而造成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权责不明确、职能错位、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等问题.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财权,是完善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前提.应通过修改宪法相关内容,制定和完善<中央和地方关系法>、<财政转移支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构建起我国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划分的法律框架.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地方财政风险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支出与收入、财政赤字与管理体制等方面。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现行债务管理与财政管理体制不完善、地方政府投资冲动及其短视行为、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及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等。应增强风险意识,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合理界定地方政府的职能范围;按照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正确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广辟财源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地方债务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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