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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杨丽  张锋  辛羽 《西部金融》2009,(5):55-56
我国《企业破产法》和《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破产后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性规定,是在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制定的,随着问题金融机构的不断出现,在我国建立旨在保护存款人利益、防范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进程不断加快。本文从现行规定、受偿主体、清偿顺序、清偿比例等方面对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如何确保破产金融机构债权公平受偿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我国<企业破产法>和<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破产后债务的清偿的原则性规定,是在我国尚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制定的.随着问题金融机构的不断出现,在我国建立旨在保护存款人利益、防范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进程不断加快.本文从现行规定、受偿主体、清偿顺序、清偿比例等方面对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如何确保破产金融机构债权公平受偿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赵展  王萍 《西部金融》2002,(4):25-27
我国法律对金融债权的保护十分明确,但现实的执行情况却比法律规定的更加复杂和困难,以致侵害金融债权的现象屡屡发生.因此,对金融债权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尤其是对利用企业改制和破产等逃废金融债权的手段加以研究,以加强金融债权的保障,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金融债权的风险与保全做法律上的初步探讨,以期能促进对金融债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陈涵怡 《企业家天地》2010,(10):105-107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市场的价格指数作为交易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品种;它是以股票指数为行权品种的期权合约指协议双方同意在将来某一时期按约定的价格买卖股票指数的可转让的标准化合约。而我国精心准备了上千个日夜的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于2010年4月15日4个交易品种上市交易,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创新进入新阶段,期货市场步入了一个金融创新的新时代。它的问世对我国金融体系特别是对资本市场产生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股市从6124点高位快速回落到1624点附近,随后又从1624上涨到3478点,又从3478下跌到2319点,期间,政策变化莫测,广大投资者面临的股市系统性风险骤然加大。而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我国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意义非同小可。  相似文献   

5.
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破产法>正式将金融机构纳入破产范围,并作出了特别规定,但金融机构破产仍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如个人债权的清偿顺序及保障问题、破产管理人的选任问题和破产金融机构资产的变现问题等.应建立金融机构破产的相关法律制度,如个人债权清偿制度、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制度和金融资产变现的相关法律制度等.  相似文献   

6.
作为"国家重要核心竞争力"的金融体系,其脆弱性来源及特征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重视。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探寻金融脆弱性来源。以现有金融脆弱性来源理论为基础,把金融脆弱性来源归纳为实体经济债务膨胀、金融机构风险、金融市场风险、国际贸易与跨国冲击、宏观经济波动等五个维度,分析脆弱性来源的相对水平与累积以及脆弱性来源的关联支撑效应,可为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研究制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由于金融机构粗放式经营,区域经济结构不合理,企业产权不明,经营管理不善,法制不健全等,形成了大量不良金融债权,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正常经营。化解金融不良债权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对无法落实的部分金融债权应按程序以予核销;2.变金融不良债权为股权;3.金融机构应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政府应为银企关系的正常化提供扶持;4.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努力盘活信贷存量;5.健全保护金融债权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8.
各金融大国对于金融机构破产时,以存款人为代表的金融债权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所持理论观点并不一致,立法实践也各不相同.美国除倾向于坚持破产债权平等之外,还认为应考虑社会整体的直接或间接、长远或眼前的利益,对公平受偿权进行修正,以维持经济的整体繁荣、社会的稳定和信用的良性循环;基于公平原理、社会原理和经济发展、公民权利的保护,应允许存款人等特殊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清偿.同时,支持存款等债权的优先受偿权目的在于通过降低金融机构倒闭及存款人等债权人权益损失的危险性,来促进存款人等债权人接受采取破产清算方式处理问题的金融机构.  相似文献   

9.
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是困扰我国金融改革的一大难题。破产办法简便易行但过分刚性,因此并购方式最符合我国实际。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并购立法仍然存在众多空白,从维护市场信心和金融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理念出发,加快制定民营资本进入及能力型资本重组等具体法律规则,将减少改革成本并实现成本、收益和终极目标的总体平衡。  相似文献   

10.
从次级贷款到MBS、CDO和CDS的交易都是通过保证金率和贴现率高杠杆进行的,形成了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权益资本高杠杆率,因为对风险资产缺乏敏感性,导致风险资本杠杆比率较低。因而各金融机构相互借贷形成蛛网状的金融网络具有三个风险特征:特定风险演变为系统性风险、金融系统有顺周期性、流动性成为杠杆率的核心问题。要立足于整个金融体系而不是单个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杠杆率监管,在整个产品链和机构链中实施初始杠杆率和关键环节杠杆率限制,建立杠杆率与逆经济周期挂钩的机制。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进步及电子商务发展的结果。互联网金融包括互联网融资、互联网支付、互联网理财产品销售等服务,目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未来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和服务会更加丰富。互联网金融降低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交易成本,促进金融脱媒,有利于小微企业和个人融资,有利于储蓄转化为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产生一定的冲击,同时也为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带来机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影响宏观调控,比如货币政策的效果。某些互联网金融平台演变为影子银行,可能引发局部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还涉及合法性和投资者保护等问题。建议对互联网金融机构、产品、服务进行适当的监管,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信用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2.
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准则建设起步较晚,而且由于我国自身的特点,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还不是很普及,制定完善的有关金融衍生工具的会计准则还缺乏成熟的经济背景。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必将逐渐发展起来。一、改良传统会计理论,化解传统会计理论与金融衍生工具理论的冲突1.修订会计要素概念及其确认原则。传统会计在确认资产和负债时,以交易发生的时间为确认标准,即已实现原则。传统会计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是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基础的,要求所确认的收入是已实现的,所确认的费用是已经实际发生和应负担的。而金融衍生工具的权利和责任并未实际发生,收入亦没有实现,但它却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合约从订立到履行,其价值不断变化,若待合约履行时再行确认其损益,就不能反映合约的巨大风险性,不能满足投资者决策需要和监管部门管理监督需要。同时,金融衍生工具作为不可任意撤销的合约,从订立生效时起,其债权、债务即宣告成立,其风险和报酬意味着实质转移。为在表内和表外充分揭示金融衍生工具相关信息,必须修订会计要素中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的概念及其确认标准。2.补充会计计量模式。传统会计是以单一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但金融衍生...  相似文献   

13.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央对手方机制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其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也将风险集中在自身.本文通过分析中央对手方的风险机理和内在功能,提出衍生品市场风险治理的创新思路,并结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欧洲市场基础设施规则》《多德—弗兰克法案》等域外法律的规定,构建我国中央对手方的法律监管框架.  相似文献   

14.
不久前,央行副行长项俊波在“2005年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央行正尽快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计划出台的《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金融机构破产程序的启动应当有金融监管部门的介入;存款人在破产管理人选择方面应当发挥何种作用;金融机构破产重整与和解程序;破产金融机构的资产处置。项俊波表示,将根据《破产法》的基本原则,考虑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尽快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央行不再做全盘买单人。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契约理论基于对个人决策自由的保护,排除任何契约之外的权力与义务的侵入。但是金融领域内的极度信息不对称,完全的形式平等正义已无法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信赖法则作为近代法律经济功能下的产物,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强调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和信赖利益,对于实现金融创新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保障。从金融合约缔结过程中信息获取与输出两个脉络分析金融机构应承担的信赖义务,金融机构在营销过程中不仅要满足客户信息收集的完全性与适当性,保证金融机构在营销过程中的适当性,而且应规范合约缔结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义务和遵循的披露原则,保证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及完全性,确保消费者理性行为。  相似文献   

16.
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是推进绿色金融的关键点之一。目前,我国立法中主要以强制程度、披露内容为标准,对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进行划分。但仅凭此二元划分,微观上,不足以有效规制金融市场主体的“洗绿”行为;宏观上,难以促使金融市场上环境风险的有效暴露。参考域外,欧盟出台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分类的系列立法,恰能为解决以上两个问题贡献有益经验。因此,我国可在现有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二元划分之外,借鉴欧盟经验,再建构一种符合国情的“三阶式”类型范式:第一阶是对环境目标进行具象化分类;第二阶是对“绿色金融产品”与“非绿色金融产品”这二分法进行优化,增加“具有绿色特征的金融产品”这一类别;第三阶是针对第二阶的三类金融产品设置不同的信息披露规则,在各类金融产品之间形成披露规则的“差序格局”。  相似文献   

17.
金融脆弱性产生根源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金融脆弱性根植于金融产品、交易机制、金融机构及整个金融系统的特性之中,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大众心理使得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脆弱性更加突出。因此,要研究应对策略,保持金融体系平稳运行。  相似文献   

18.
一般来说,信用风险指的是交易对手无力履约的风险。对于工商企业来说,信用风险主要体现为大量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带来的风险。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借款人或者其他合约义务人在贷款或其他合约到期时不能偿还本息,或者不能履行合约规定的义务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来进行。而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机构业务的创新,外部市场所能提供的信用风险转移渠道也在日益丰富。笔者拟就此作以下探讨。一、信用风险转移的主要方式1.融资型信用风险转移。融资型信用风险转移指的是,在向金融市场或金融机构转移信用风险的同时,实现资金的融通。工商企业可以通过办理保理业务或者福费庭业务,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所带来的信用风险转移给专业性的金融机构。保理业务是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业务,企业通过将应收账款的票据卖给专门办理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而实现资金融通。福费庭业务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设备贸易中,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无追索权地售给出口商所在地的金融机构,以取得现款。商业银行利用外部市场转移资产业务信用风险的融资型手段有贷款出售和贷款资产证券化两种...  相似文献   

19.
现代金融功能观理论通过对比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风险配置机制,说明金融市场在处理系统性风险、流动性冲击和金融产品定价机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美国次级债危机也进一步从现实角度论证了金融市场的风险分散能力是有限的,那些原本致力于创造流动性和分散风险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在特殊情况下,反而可能“创造”出更大的风险。美国次级债危机的启示是:在金融市场取代金融中介成为金融体系主导的过程中,金融中介原有的跨期风险分散功能会受到限制,可能出现风险在机构与市场之间不断传染、放大的局面。我国目前正处在金融市场大发展的过程中,对此更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相似文献   

20.
互联网金融作为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其风险性对全面推进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基于ARMA-GARCH族-CoVaR模型测度了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银行业以及整个资本市场风险溢出效应,结果发现互联网金融自身风险价值较低,与银行业存在着正向、非对称的双向风险传递,且银行业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溢出效应要远远大于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的风险溢出值.就整个金融市场而言,互联网金融风险对于整个系统性风险贡献度并不高.未来监管部门应当给予互联网金融宽松的发展环境,出台适当性政策引导互联网金融向普惠方向发展,从机构监管拓展为功能监管.同时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行业之间的风险溢出效应,及时有效地防范整个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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