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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波兰提出申请,欧盟委员会于2005年2月启动了对中国鞋类产品与纺织品一样的预先进口监控。此次欧盟对中国出口鞋类预先进口监控为期一年,从2005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所涉及的产品可能涵盖2004年底之前受配额限制的中国所有鞋类产品,包括税号为6402至6404项下的所有鞋类,特殊运动鞋可能被排除在监控之外。进口监控实施后,进口商必须向所在国家的有关主管部门(德国为联邦经济与出口管制局)提出进口审批申请,并提交形式发票、发票复印件或合同等材料,主管部门将在3天之内予以批准。进口监控实施对我国企业的负面影响,将体现在出口数量、通关手续、货物滞留等方面。特别是进口国可能针对产品设置不合理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并在通关手续、港口仓储、收费等方面遇到不合理的待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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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ErP指令的最新动态及其对我国产业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5年7月,欧盟颁布《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简称EuP指令),对用能产品设定了涵盖整个生命周期的生态设计框架性要求。2007年8月,该指令陆续转换为欧盟各成员国的法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