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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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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波兰提出申请,欧盟委员会于2005年2月启动了对中国鞋类产品与纺织品一样的预先进口监控。此次欧盟对中国出口鞋类预先进口监控为期一年,从2005年2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所涉及的产品可能涵盖2004年底之前受配额限制的中国所有鞋类产品,包括税号为6402至6404项下的所有鞋类,特殊运动鞋可能被排除在监控之外。进口监控实施后,进口商必须向所在国家的有关主管部门(德国为联邦经济与出口管制局)提出进口审批申请,并提交形式发票、发票复印件或合同等材料,主管部门将在3天之内予以批准。进口监控实施对我国企业的负面影响,将体现在出口数量、通关手续、货物滞留等方面。特别是进口国可能针对产品设置不合理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并在通关手续、港口仓储、收费等方面遇到不合理的待遇等。  相似文献   

2.
《大经贸》2005,(5):90
今年起欧盟取消对华纺织品和鞋类产品出口配额限制,受其影响,1至2月广东对欧盟出口服装及衣着附件1.9亿美元,增长1.3倍,出口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2960万美元,增长51%,出口鞋类1.2亿美元,增长42.2%,远高于出口整体增幅,表明配额取消后出口潜力正逐步释放出来。广东在对欧盟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应关注欧盟新普惠制提前实施和可能实施限制进口措施带来的双重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3.
欧盟ErP指令的最新动态及其对我国产业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5年7月,欧盟颁布《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简称EuP指令),对用能产品设定了涵盖整个生命周期的生态设计框架性要求。2007年8月,该指令陆续转换为欧盟各成员国的法律法  相似文献   

4.
《中国检验检疫》2005,(5):58-58
2005年4月6日在欧洲纺织业利益集团及工会的强大压力之下,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宣布了一系列限制中国纺织品大举进入欧洲市场的防御性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为中国各类纺织品进口数量分别设立预警线,一旦中国纺织品进口数量超过2004年对欧盟进口量的10%至100%,欧盟将自行启动一个调查机制,然后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关的特别保护措施。特别保护措施有效期为一年,但可以延长。在有效期内,欧盟将对中国相关产品实施进口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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