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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被保险公司拒赔,是所有投保人都不愿见到的事情。其实很多拒赔是由于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造成的,只要投保人在投保时细心谨慎就能避免恶果。本刊总结了几个履行告知义务时最容易犯的错误,给大家以警示。对于很多人担心的,被保险人带病投保会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问题,其实不用怕,带病者按要求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带来的并不一定都是不好的结果,反而对正常、顺利理赔是个有力保证  相似文献   

2.
投保人要申请复效需要补缴保费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因此很多投保人认为复效不如重新投保一份新合同合算。然而,无论从投保条件还是从保费来讲,使原合同复效都是比重新投保更优的选择。  相似文献   

3.
李文中 《上海保险》2008,(10):16-17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保险人的要求参加体检,保险人根据体检结果以“标准体”对被保险人进行承保。但是,出险理赔时保险人通过调查发现投保人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无意或者故意隐瞒了被保险人的疾病情况。保险人因此作出拒赔的决定,而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认为被保险人已经参加了保险人组织的体检,可以视为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应该承担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4.
“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包括缔约时保险人对格式条款的说明义务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其主要依据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信息不对称。《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下称《公报》)刊载的司法案例进一步明确了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和范围、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时间和形式、保险人明知投保人没有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不拒绝的法律后果,以及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的标准及例外等,以便为人们的保险活动和法律适用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5.
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告知义务的主体、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和形式、内容、构成要件以及不实告知的法律后果等是告知义务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对此其他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和学说理论已经相对比较完善,我国保险法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但存在一定的不足,虽然这次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对相关规定已经做了一定修改,但仍不够完善,因此国外的学说和立法例仍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相似文献   

6.
对于保险业内人士来说,"带病投保"4个字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违纪行为,是绝对违反了保险业的诚信原则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的。不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比如说有一些特别的险种面前,或者在履行如实告之的义务之后,带病投保又能化为可能。  相似文献   

7.
徐凯桥 《中国外资》2012,(8):162-163,165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为投保人而非被保险人,本身并无争议,《海商法》第222条规定被保险人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实质是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混同,我国司法实践中均未将被保险人作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  相似文献   

8.
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为投保人而非被保险人,本身并无争议,《海商法》第222条规定被保险人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实质是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份混同,我国司法实践中均未将被保险人作为如实告知义务履行主体  相似文献   

9.
樊青松 《中国保险》2023,(10):61-64
<正>保险公司的询问义务与消费者如实告知义务有何关系?1.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前提是保险公司提出了询问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客户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保险公司负有询问的义务。保险公司是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者,具备专业保险知识,熟知产品涉及的逻辑、特点等,对于应该询问何种事项最清楚,  相似文献   

10.
赵冰 《上海保险》2009,(6):22-24
今年2月份,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引起了各方热议。其中,在第十六条中新增的有关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的内容更是引人关注,相关评论和报道近期不断见诸报端。据统计,我国寿险及健康险合同纠纷超过一半是由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引起的,但事实上,并非所有投保人都是故意隐瞒一些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相似文献   

11.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保险法特别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目前,保险法实务中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较为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文章从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入手,告知义务的性质、告知义务的主体与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的探讨,以促进我国保险法的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陆坚 《上海保险》2011,(5):10-12,26
据统计,我国人寿及健康保险合同纠纷超过一半是由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引起的。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和新增的有关保险人不可抗辩条款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相关新闻和评论见诸报端。回顾一年多的理赔实践,新《保险法》第十六条在具体理赔实践中产生了不少新问题,给保险理论与实务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仍需进一步探讨研究。  相似文献   

13.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否定条款、不可争条款.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两年仍然生存,则保险人不能对保单的有效性提出争议,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诚信原则,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违反保单生效条件为由,而主张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14.
蔡健晖 《福建金融》2004,(10):34-36
本文分析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可能发生的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错,对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主观过错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以及主观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进行了阐述。探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主观过错,其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其在整个保险合同订立、履行、理赔过程中所起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及通过它所反映出的保险法基本立法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以期揭示保险合同必需体现的最大诚信原则。  相似文献   

15.
投保容易理赔难”,一提起保险,很多投保人便表现出一脸的不信任。可投保人想过没有,你为什么会遭到拒赔?在发生了事故时,你要如何提高自己的理赔率?超时索赔,1万元赔金打水漂李华是一家具厂的私营企业主,办厂之初就为厂子投保数十万元的火灾险。2002年夏天,因为电线短路,厂里发  相似文献   

16.
孙婵 《中国传媒科技》2013,(Z1):248-248
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险法中十分重要的制度。我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并规定了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告知义务制度的内容包括告知义务主体、告知形式、告知时间,等等。这一制度的构建有利于在处理保险行业权利义务关系时,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解决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冲突。本文详细介绍了保险法上告知义务制度的内容及相关制度,希望该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与完善,以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钟可慰  王晓梅 《上海保险》2011,(6):20-24,45
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告知义务系其最重要体现之一。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是指告知义务人就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向保险人所作的如实陈述。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保险法》第16条对投保人告知义务进行了新的界定,其与原《保险法》的  相似文献   

18.
比较法视野中的欧洲保险合同法如实告知义务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构建统一欧洲保险市场,保险合同法重述小组于2009年8月公布了《欧洲保险合同法基本原则》,该原则将成为未来欧洲统一保险合同法的蓝本。该原则在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上由传统的主动告知转变为被动告知,并根据主体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时的主观状态与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时间规定了有区别的法律责任。其既体现了现代保险法如实告知义务制度的发展趋势,又考虑到了欧盟各成员国的承受能力。  相似文献   

19.
如实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险法的基本制度之一。虽然修改后的《保险法》对如实告知义务进行了完善,但仍无法详尽,如实告知义务实践和理论中的许多争议都必须依靠法院的自由裁量来解决。在投保人告知事项范围、告知义务主体、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等争议比较集中的典型问题上,应将理论与保险商事实践相结合,进行科学的司法裁量,构建和谐的保险秩序。  相似文献   

20.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保险制度的诞生被称为"人类有史以来用以弥补各种损失所创设的最完善的制度"。其中,告知义务制度,是保险业合理运营的前提,保险人要正确估测危险,进而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都必须以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为前提。没有告知义务制度的合理建构,就不可能有保险业的健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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