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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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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额抵押是我们银行信贷业务中比较普遍的担保融资方式,相对于单笔授信而言有利于提高签约效率、降低合同成本、方便信贷管理等.但是,现行法律对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却显得较为粗糙,《担保法》第59条至第62条对最高额抵押作了初步规定,《担保法解释》第81条至83条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而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第203条至第207条又在该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补充.本文通过对最高额抵押的基本论述,以两起案例为引子,分别从立法层面和操作层面对当前最高额抵押存在的典型问题进行一番剖析,以起抛砖引玉之功效.一、最高额抵押概述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的,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这一最高额抵押基础关系,《担保法》第60条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如此看来,最高额抵押的基础关系主要存在于借款合同和商品买卖合同当中,其中实践中以借款合同为甚.  相似文献   

2.
一、目前企业架空贷款的六种手段1抵押———押而不抵,银行贷款被悬空。随着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担保、抵押贷款在普遍推行。但由于对目前企业办理担保、抵押贷款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约束机制,出现了“押而不抵,担而无力保”。2合资———合而无资,银行贷款填...  相似文献   

3.
贷款担保核准制要求借款人先落实合法有效的担保并经银行核准之后,再对其发放贷款。这一制度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贷款担保核准制容易引发担保合同法律效力的争议与纠纷,容易造成部分抵押、质押担保丧失法律效力,容易产生民事争议与纠纷,可能导致权力寻租和孳生腐败,已办理抵(质)押担保登记却未能核准放款而引起的违约纠纷等问题。鉴于此,作者提出如下风险防范建议:(1)修改现行的贷款核准制,改贷前担保核准为提款之前核准;(2)完善信贷台账管理系统;(3)允许一份合同使用两种编号;(4)尽量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5)修改《借款合同》附条件生效约定。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各地银行、信用社都已开办了抵押和担保贷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获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其中的问题,只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才能解决问题.笔者认为目前抵押、担保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抵不足债,抵而不押,保而无责.笔者认为,所谓抵押,它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抵,即抵押品的交换价值必须等于或大于贷款额度;二是押,即抵押品或代表抵押品所有权的证件必须“扣押”在债权人方.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很多同志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掌握“抵押”这个概念的内涵及外延,因此,在办理抵押贷款中就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相似文献   

5.
抵押和质押是各家银行信贷业务的重要担保手段,抵质押物(统称“押品”)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借款入的违约成本和还款意愿,降低了借款人的违约概率和银行资产损失。抵质押贷款已成为银行信贷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各家银行也越来越倾向选择抵质押作为信贷业务担保手段。但从押品处置的效果看,贷款平均损失比率较高,大部分抵质押物变现回收价值不能有效覆盖其所担保的债权,抵质押物对贷款风险的缓释效果不理想,第二还款来源对债权的保障作用较差,押品管理各环节均不同程度存在违规问题,部分问题潜在风险较大。  相似文献   

6.
随着《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的出台以及商业银行经营方式的转变,各商业银行已越来越注重信贷风险防范,逐渐改变贷款方式,在贷款担保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在抵(质)押贷款实际操作中有些问题是值得思考的,下面有就此谈谈笔者的看法: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抵(质)押具备的法律效力问题。一是设定抵(质)押物未经有关部门认可或登记,或未履行法定手续,从而造成贷款无效抵(质)押。如南平市某公司向某行贷款40万元,以房产作为抵押标的,未经房产部门登记、签章;南平某企业用其空调机、卡拉OK设备、家俱等财产作抵押向…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常常面临并需要解决这样一个问题:当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的债权确定事由发生之后,此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主从债权的总额却已超出最高限额,而银行要求通过合法处分抵押物的方式以实现其到期债权时,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范围怎样依法界定?  相似文献   

8.
最高额抵押是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一项重要的抵押担保制度。但是实践中,由于银行自身操作不当,或者登记主管机关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手续,致使最高额抵押担保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作者结合自身对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认识及法律审查工作经验,拟从内外部因素分析最高额抵押担保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控建议,以期对最高额抵押担保法律风险的事先预防有所益处。  相似文献   

9.
抵押担保贷款指申请贷款方(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履行合同向金融部门(债权人)提供的财产保证。如何依法管理胝押担保贷款已成为当前金融部门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笔者就此谈些认识。一、当前抵押担保贷款存在的弊端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抵押担  相似文献   

10.
最高额抵押是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广泛采用的提供方式,具有提供的债权无法事先确定,担保的金融具有最高限额以及在债权确定前不具有“从属性”等法律特征。《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物权法》以及有关行政规章在不同程度,不同角度对最高额抵押业务进行了规范。  相似文献   

11.
刘德 《甘肃金融》2003,(6):42-43
抵(质)押贷款属于担保贷款的范畴,是指按我国<担保法>规定,分别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目前,这种贷款在农村信用社除小额信用贷款外,运用最为广泛,被视为安全系数大,损失率低,防范贷款风险相当有效的一种贷款.然而,笔者在基层信用社信贷检查中发现,抵(质)押贷款仍然存在较大风险,值得注意和防范.  相似文献   

12.
贷款从担保方式上分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合称"抵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人民银行金融统计中规定了多种担保方式同时存在时,"抵质押方式优先"统计的原则。但在现实情况中,一笔贷款同时存在抵质押、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且抵质押物价值低于贷款金额的情况较为普遍,如何准确认定混合担保贷款业务,科学划分贷款担保方式是金融统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从怀化辖内10家市级银行机构抽取205笔对公混合担保贷  相似文献   

13.
朱方龙 《浙江金融》2003,(11):19-19,43
县域经济的支柱是中小企业.近几年来,中央银行所采取的一系列货币信贷政策促进了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金融对县域经济的支持作用明显增大.但相对于中小企业日益旺盛的资金需求,信贷投入仍显得相对不足,"贷款难"的呼声仍颇高,特别是贷款抵(质)押担保难已成了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有效投入的瓶颈.如何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抵押担保机制,探索扩大贷款有效抵押范围,对增加中小企业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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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质)押贷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本文在对我国动产抵(质)押贷款的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详细分析目前各类动产抵(质)押融资主要产品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最后提出推进我国动产抵质押贷款的对策建议:(1)完善担保法律体系;(2)建立统一、高效和可靠的电子担保利益登记系统;(3)商业银行要创新方法,培养专业评估人才,加强风险管理;(4)银行业监管当局要尽快商定动产抵(质)押贷款监管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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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创新突破了农村土地不能作为抵押物的瓶颈制约,进一步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金融机构难贷款的现象,并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去,从而推动了集约化农村金融信贷模式的形成与发展,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对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借鉴中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立法现状,提出影响广西上林县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就此提出相关的建议供社会各界人士参考.  相似文献   

16.
陈俊 《现代金融》2005,(8):41-42
相对于一般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具有手续简便.可在一定期限内反复使用等优点,因而在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在银行信贷业务中.所签订的担保合同中最高额抵押合同比重越来越大。但最高额抵押具有一些特殊的法律特征,若不引起重视.也有可能对信贷资金安全带来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7.
论房地产按揭制度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揭作为一种担保制度,巳广泛运用于我国的房地产贷款业务中,按揭就其实质而言属于抵押担保,但它在具体操作上与我国传统的房地产抵押担保业务又有一定差异。特别是对未建成住房的按揭贷款业务,在房屋建成之前,借款人不能取得预购房屋的物权,取得的只是对开发商的债权,此时实际上只能是债权质押,而非住房抵押,只能房屋建成后才能改为住房抵押。因此笼统地称按揭贷款为低押贷款是不确切的。  相似文献   

18.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转移机制国家信担保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转移机制这一角度出发,从商业保险套司对个人住房托押贷款提供的保证保险内容入手,分析了商业保险公司暂时停办此类保证保险的原因是其包含了社会保险的内容。而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应由国家提供信用担保。文章以美国为例说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顺利发放,是因为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一、二级市场皆有国家信用的参与。要想使我国个人住房托押贷款象美国那样发达,在个人住房托押贷款的一、二级市场也必须有国家信用的全面参与。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行业务的发展,贷款抵押担保优先的原则突显。集团客户管理件规定“优先选择资产抵(质)押担保方式”,小企业信贷管理办法规定“优先选择价值稳定,变现能力强的抵、质押物”,省分行担保实施细则对抵押物的顺序作了明确规定。凡抵押担保的信用,都涉及到抵押登记的办理问题。办妥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保证抵押合同的成立并生效,落实有效的第二还款来源,可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促进其到期偿还信用,保证我行债权的实现。抵押登记的合法合规性问题,也是内控和外部检查的重点。业务操作中,在与借款人和抵押人签订贷款抵押合同后,如何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分别总结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是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开办的一种贷款新业务,它是农村信用社开拓业务领域、挖掘潜在客户的一种较好的贷款方式,因其节省评估费用、降低资金成本、贷款手续简便等优点而深受客户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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