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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因此就会出现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以下简称“会计利润”)同税法计算的纳税所得发生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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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企业内部组织形式可设置为母子公司或总分公司。而根据现行税法体系,不同内部组织形式在所得税、流转税和财产税等税收待遇存在一定的差别,企业可以利用这些差异进行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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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亏损弥补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卞姗萍何法纳税亏损是指根据所得税法规定所计算出的企业在某一期间的税前亏损,《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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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形资产会计规范与税法规定的比较
对于无形资产的核算,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之间的差异,纳税人在申报所得税时,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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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改制重组中,有大量债权债务需要通过不同途径进行纳税处理。而目前由于税法的规定与会计准则存有一定的差异,尤其对特定事项,财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一致的地方较多,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债权债务重组时,应对照国家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作出正确的纳税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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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边境百里不纳税的斗争关于边界处不纳税的规定,最早形成于1859年(咸丰九年)的《黑龙江通商条规》,后来经过1862年(同治元年)的《陆路遥商章程》发展为“边界百里不纳税”的规定,以后该条又被1869年(同治八年)《改订陆路通商章程》、1881年(光绪七年)《改订陆路通商章程》所重申。清朝末年,正值陆路通商条约修改之期,在这之前,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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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涉税业务中多有交叉,但无论从目标、所遵循的原则,还是从具体的规定方面,二者都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的存在,一方面增加了征税人监管的难度,造成税收征管效率衰减;另一方面,加大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和涉税风险,造成企业税负过高,降低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投资热情,持续经营能力下降。因此,对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协调显得越发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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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与税法中的亏损各有不同的定义,前者指的是当年总收益小于当年总支出;后者是指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把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各项扣除后的最终结果存在小于零的可能性,其中小于零的数额便是税法范围内的亏损。新准则出台后,亏损弥补方式产生变化,纳税处理也有所调整.本文即基于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相关规定,展开了亏损弥补差异及纳税调整的相关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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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政府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企业收到政府补助,会计计量的账面价值与企业所得税法确认的计税基础有何差异,应纳税所得额有无纳税调整事项,这需要从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规定上做进一步分析。本文试图从代表性案例上加以说明和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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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会计与税务差异,特别是收入的确认问题,困扰着许多企业财务税务人员,随着新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陆续颁布,《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收入》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均对收入的确认方式、确认时间做了相应规范,本文对会计和税务方面关于收入确认的差异进行分析,以帮助企业财务人员了解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从而避免造成企业财税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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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税局出台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若干税收政策措施》规定,国企转让全部产权免征增值税。文件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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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所确认的现金股利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所确认的现金股利不尽相同,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对两者的差异做纳税调整。现金股利核算的复杂性容易导致对此纳税调整的失误,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纳税人进行正确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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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核算问题□傅为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是将其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根据《条例》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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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一人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合理性问题《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一人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条例规定,“一人公司”向其股东(自然人)分配税后利润,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这种征收格局是否存在重复看法不一,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不存在重复征税。因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一人公司”,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投资者个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存在重复征税。因为投资者设立的“一人公司”和投资者(自然人)是合二为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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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纳税影响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债务法又分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损益表债务法,而企业会计制度虽然没有明说采用何种债务法进行核算。但是.从给出债务法的定义来看,所采用的债务法实则指损益表债务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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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六章规定了“特别纳税调整”条款,这是大陆第一次较全面的反避税立法。其内容不仅包括大陆实践多年的转让定价和预约定价,还借鉴国际经验,首次引入了成本分摊协议、资本弱化、受控外国企业、一般反避税以及对避税调整补税加收利息等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