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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6,(2)
我国的金融领域在近些年有了很大的变革,融资方式也变得更加多样化,众筹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由于其特有的优点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参与众筹项目的主体在逐年增加。本文在对众筹模式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选取股权众筹作为重点研究对象,通过对我国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进行剖析,以期能够发现我国股权众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国股权众筹在未来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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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6,(22)
随着众筹方式不断在社会经济中被广泛运用,股权众筹法律监管问题已成为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新挑战。股权众筹从产生就一直面临着界限模糊的发展困境。明确股权众筹的起源和发展,以及其基本含义和种类是完善股权众筹监管的前提。目前我国股权众筹法律监管制度并不完善,需要构建科学可行的股权众筹监管制度,确保其监管内容的规范化和体系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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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6,(12)
随着经济体制的发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这个行业在我国开始了大力发展的模式。互联网股权众筹是指通过网络用股份作为回馈来募集资金的新经济模式。虽然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不错,但其仍然存在着许多的困难和瓶颈。本文通过对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发展现状与瓶颈进行分析,得出一套能够解决这些问题、促进该行业发展的良性发展对策,以期使整个产业链更加高速地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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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的实质是"证券众筹"而非单纯的股权众筹,具有投资性和高风险性,应当纳入《证券法》的规制范畴,欲使实质意义上的股权众筹合法化并持续发展,同时兼顾投资者权益保护,《证券法》必须从以下几方面配置其前置性规则:扩大"证券"的范围;引入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小额发行豁免;明确股权众筹平台的法律地位;建立投资者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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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6,(23)
目前,我国有关法律规范将股权众筹划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类,过去所称的"股权众筹",现专指"公募股权众筹",需经审批后持有牌照经营,过去所称的"私募股权众筹"被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众筹",受现有法律框架的规制,这一划分不仅曲解了股权众筹的真实含义和法律性质,而且无法解决"互联网公开性"与"非公开股权众筹"的矛盾关系,导致实践中的困惑。经分析股权众筹的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笔者认为,股权众筹的法律性质为公募行为,建议我国建立"股权众筹小额豁免制度"以及"股权众筹合格投资者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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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现代化》2015,(22)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股权众筹作为新兴融资方式走进人们的视野。不仅仅是作为一种投融资方式,而是真正为小微企业带来经济帮助。同时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被赋予了新的创新发展,虽然如今乱象频生,但仍为众筹增加了不少活力,让创业者得到实惠。本文阐述我国股权众筹融资在我国的发展及其局限性并分析了股权众筹融资的基本组成及运行模式,最后提出股权众筹融资的发展建议和未来发展思考。文章首先对股权众筹进行概述,介绍了其具体的概念、分类和参与主体,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股权众筹的运行模式,进而对于我国股权众筹发展面临的难题进行具体分析,并对其发展提出相关建议和未来的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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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是基于互联网技术或平台,出于营利或者非营利的目的,小额投资或者捐资于个人或公司等特定项目的新型融资模式.其既便利了小型企业的资本筹集,又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实现投资多样化.但同时,众筹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巨大的发展前景与引发的众多法律问题相伴而生,尤其是股权众筹,在项目类型、筹资金额、目标人数和投资模式上,各个众筹平台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无疑增加了潜在的法律风险.本文就目前众筹平台上各个股权众筹的项目入手,揭示股权众筹的现状,并对其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必要地法律规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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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股权融资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便利的融资服务,是传统投资领域的延伸.这一新型的融资活动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生需求,也是金融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当前我国股权众筹规模与种类有了较大发展,但由于法律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与征信系统存在较大漏洞,使得发起股权众筹企业"跑路"现象时有发生,为投资者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相对而言,国外拥有完善的股权众筹监管制度与监管举措,我国可通过借鉴这些国家的发展经验,进一步细化股权众筹监管法律制度与相应的监管策略,以此推动股权众筹业务的平稳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