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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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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一、问题提出:从破产涉税争议看破产管理人纳税身份疑云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3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债务人破产之后,为了对债务人的财产实行有效的管理,避免债务人对其财产的不当处分,以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程序开始后需要有一个独立的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处分债务人的财产,这就是破产管理人”。  相似文献   

2.
《企业破产法》通过明确规定适用范围、引进管理人制度、设立重整制度、明确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原则、规制破产不当行为以及规定跨境破产等内容,确立了企业有序退出的法律制度,对于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将产生重要影响。《企业破产法》在企业破产司法程序方面的创新,对银行维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相似文献   

3.
引言 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积极程序,是破产法中与以清理债务人财产为目的的破产清算和破产和解程序相区别的独立程序。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其对重整企业的特殊法律救济帮助企业摆脱破产危机,实现多方共赢的结局。建立破产重整制度,经营困……  相似文献   

4.
张勇 《财政监督》2004,(6):60-61
一、企业改制重组中逃债的主要情形分析1、利用破产方式逃废债务。破产制度是调节和处置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非正常状态下的清偿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制度。一些企业却利用《破产法》逃废债务,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如有的企业在改制中,将同一行业或者不同行业的若干企业合并为总公司,把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总公司,而金融机构的债务继续留在原企业,然后对原企业实施破产,或者以一个  相似文献   

5.
《破产法》是诉讼法和实体法相结合的一部法律,创设了许多新制度,如破产重整制度和破产管理人制度等,对于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保障破产程序的公平有序进行,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规制。但在不良债权诉讼和破产案件中却发现,曾经寄予厚望的《破产法》在很多时候,竟然成了债务人逃废债务的保护伞。一方面,是体制和司法环境的问题,特别是某些地方政府和法院不正确的行政和司法指导思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破产法》在某些关键制度上含糊不清,即存在立法缺陷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一、引言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相似文献   

7.
宋海鸥 《南方金融》2022,(10):92-103
破产免责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为破解执行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我国未来制定个人破产法时,须完善个人破产免责制度。本文在明晰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建构的根源和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制度建构的本土逻辑,包括立法理念与社会观念不同步、个人破产与免责初衷不同却应融入统一程序之中,以及免责在个人破产整体程序中的独立价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制度实体性与程序性内容:实体性内容应围绕“诚实”与“不幸”的标准,筛选具有免责资格的债务人,明确免责债务范围,还要关注清偿能力测试;程序性内容应以免责提出、免责考察与免责决定作出为主要环节,且我国应采许可主义免责模式,由债务人提出免责申请后再予以考察。个人破产免责的法律效力必须得到尊重,以凸显制度实效,实现更广泛的社会效益。考虑到我国社会公众对于个人破产的接受度及破产工作专业性,当前阶段由法院作为免责决定机构较为适宜。  相似文献   

8.
纵观世界各国的破产法律制度,尽管采用的是不同的破产主义立法,但自然人都是其破产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目前的《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破产的程序都只规定了企业法人具有破产资格,而不承认自然人具有破产能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然人主体已经成为一种广泛的经济组织,且濒临“破产”的问题亦相当突出。应将所有自然人都列入《破产法》调整范围,普遍实施自然人破产制度。  相似文献   

9.
破产免责制度的模式选择与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破产免责制度为债务人提供全新开始机会的独立性价值逐渐得到了立法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建立我国破产免责制度的基本思路是:破产免责是债务人享有的一项权利,债务人应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获得破产免责,而无需经过法院的许可。存有欺诈行为或试图滥用破产免责逃避债务的债务人获得破产免责的可能性需受到限制,破产免责的效力也不应及于税收、罚款等债务。为确保破产免责权利不被滥用,法院在破产免责生效后应可作出撤销免责的裁定。  相似文献   

10.
企业破产是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开始出现的一种经济法律现象。新的《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企业有序退出和挽救制度,规范了企业破产程序,对于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基础性法律,新的《企业破产法》颁布实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折射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取得的历史性进步。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破产会计对象就企业破产的程序而言,属于法律范畴;但就其内容而论,则主要是会计管理问题。从破产程序中不难看出,企业破产过程主要包括和解整顿与破产清算两个阶段,涉及债务人、债权人、清算人三方面主要关系人。在和解整顿期间,债务人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12.
林伟 《理财》2006,(10):31-33
8月27日,中国最高立法机构高票表决通过新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该法将于2007年6月1日生效实施。新破产法在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即要“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尽管如此,以合规和正义的方式宣告企业“死亡”,才是新破产法所必须直接面对、万变不离其宗的核心议题。与“死”字的必然沾边,新破产法对于国内那些市场形势大好、乐于“生”而讳言“死”的企业家来说,其财富本能反应是避之惟恐不及地远离和逃避,且想当然地认为破产只是那些“该死”企业的事,与…  相似文献   

13.
于焕超 《海南金融》2016,(11):40-44
在破产程序推进的三个阶段,司法实务偏向于依“从属性原则”否定债权人对于破产人保证人的利息请求权,而学者则认为主债务在破产程序之中自始没有减少,言外之意,纵使依“从属性原则”,该类利息也应该得到支持.面对上述冲突,合理的解释是破产法与其他民商事法律在整合协调时,产生了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的二分.此种二分与目前的破产法发展趋势有契合之处,即将此类利息划为劣后债权处理将统一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在数额上的区分,尤其是在保证法律关系中,这种利息请求权得以成立将有实在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王倩 《时代金融》2009,(7X):152-154
重整制度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破产及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变迁而发展的,体现着破产立法理念从债权人保护本位向社会整体利益保护本位的转变。上述转变加速了破产立法的重心开始向债务人倾斜,对债务人法律地位的关注即成为破产法的价值追求之一。笔者拟从重整程序启动前、重整申请及重整进行时这三个方面,阐述对重整债务人的拯救与复兴。结尾进行总结:在重整制度中应进行利益平衡分析,综合考虑债务人的利益、债权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5.
企业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债务人不进行立即清算,而是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重组和债务清理,以避免破产并获得再生的法律制度。重整程序复杂,成本高,通常往往需要债权人做出让步或牺牲。重整程序启动后,债权人的有关权利要受到限制甚至调整,而且重整若失败还会形成新的损失。为防止破产重整偏离法律宗旨,变成逃避债务的手段,目前,债权银行在债务人破产重整中应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16.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因涉及债权人、债务人、职工、出资人等多方当事人,各方利益冲突极为突出和集中,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破产清算的结果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两败俱伤,并且极容易导致相关企业的连锁反应,加大社会稳定的压力。出于保民生、保稳定、优化资源配置、减少企业破产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考虑,应当加强法官、管理人专业队伍的建设、完善破产法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发挥重整、和解制度的积极作用,以严格把握破产清算界限、预防企业破产。  相似文献   

17.
刘向群 《上海会计》2010,(9):18-19,16
破产财产的构成十分复杂,破产财产的确认和计量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会计资产确认和计量,主要原因是破产企业的非正常经营状态及我国《破产法》对破产企业经济行为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本文从破产财产概念入手,分析了其法律特征,并在此基础上着重论述了破产财产确认和计量原则,最后对破产财产确认和计量进行了整体性总结。  相似文献   

18.
个人破产既是一种失信惩罚措施,也具有保护诚信债务人基本生存权利的人文价值。随着国内对个人破产法的日渐关注,通过审视美国个人破产制度运行一百余年来产生的主要问题,分析国内个人破产机制的规范构建,有利于优化制度设计并降低制度运行中的风险。前置要素方面,我国应颁布个人破产法、设立专门的破产法官、允许公民主动申请破产;主体制度方面,应在严格设定个人破产“门槛”的基础上,建立个人破产清算、财产豁免以及个人破产恢复等机制;配套制度方面,应出台个人失信惩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必要的限制措施,使个人破产与失信惩罚、征信管理、信用信息等机制相融合并形成良性互动,促进国内信用体系的完善。  相似文献   

19.
我国现行破产法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定,受立法背景限制存在缺陷与不足,急需完善.本文就现行破产法中个别破产程序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丁艳 《中国金融》2007,(9):27-29
考虑到银行破产的现实可能性和强烈的负外部性,各国法律都赋予了银行监管机构从破产预防、破产重整到破产清算一系列程序中充分的权力。但是我国尚未建立系统性的银行破产法律制度,也没有对银行监管机构在破产程序各个阶段的定位加以明确而充分的界定。2006年8月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破产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同时考虑到金融机构的特殊性,明确授权国务院另行制定实施办法。因此,如何尽快制定专门适用于银行破产的行政法规或规章并对监管机构在其中的定位加以合理界定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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