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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褚茜 《金卡工程》2008,12(11):20-21
我国创建行政诉讼制度以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然总体上呈逐步扩大之势,但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诸多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缺陷,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论问题在我国是一个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于狭窄,限制了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使对行政主体的司法审查在很大范围上受到了限制.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体现人文精神,也是依法治国中对人权保护的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2.
苏茂 《金卡工程》2010,14(4):124-124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存在许多缺陷,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是我国今后行政司法改革工作的重点。本文从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确定方式、行政行为受审范围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限制入手,分析其弊端,并提出如何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3.
万军 《金卡工程》2009,13(7):93-93
法国行政法院产生于行政权脱离司法权控制的要求,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确立其与行政机关既独立又制约的关系。因此,权力分立和司法独立是行政诉讼制度的实质,无论是法国行政法院审查模式,还是普通法院行政庭审查模式都不能偏离该实质。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应该针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而不能盲目照搬法国行政法院模式。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中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也是行政诉讼中的一个特有问题。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无论是确立标准,还是立法模式、具体内容都存在诸多不足与缺陷,不能完全适应行政实践与司法实践的需要。本文在确立标准、立法模式上以科学的方式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同时简要拓展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以不断完善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法》实施二十多年来,对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促进行政管理的法治化、高效化,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快宪政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步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行政管理的内涵、外延不断地发展,行政行为这一概念也在发展,行政诉讼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断地暴露出其局限性。尤其是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这个论题上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争议,并不断引发学术争论。文章也探讨了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解。  相似文献   

6.
向凯雄 《金卡工程》2009,13(10):51-51
行政公诉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诉讼,它不同于普通的行政诉讼,也区别于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诉的爱案范围是构建行政公诉制度的核心和焦点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公共利益,行政公诉中的公共利益并不是一个有固定含义和界限的概念,而是开发的动态的概念.  相似文献   

7.
张璐 《金卡工程》2009,13(11):187-187
本文在承认“有限公定力说”的基础上,尝试用排除的方法,列举出现阶段公定力理论存在有限性的情形,具体包括无效行政行为领域上的有限性、行政诉讼程序上的有限性、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领域上的有限性等,间接界定出公定力理论的应然范围,以便于公定力理论顺应民主行政、参与行政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8.
刘术永 《金卡工程》2009,13(12):53-54
对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的构建,学界存在质疑之声,文章从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范畴上探讨了构建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依据,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条文及立法目的角度探讨了构建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依据,最后认为,民事附带行政诉讼属应然之举,唯有如此,才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秩序和正义,从而彰显法治的终极关怀。  相似文献   

9.
于莎莎 《金卡工程》2008,12(10):25-25
我国<行政诉讼法>在其18年的实施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该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对行政审判工作造成了影响,因此急需<行政诉讼法>的进一步修改.本文试从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在行政诉讼中建立有限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以及解决行政判决,裁定执行难的问题这三个方面来论述如何修改我国的<行政诉讼法>.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是行政诉讼理论和实践中一个重要的问题。诉讼中对立的双方围绕相关的争论点提供证据,实践中双方当事人为达到胜诉的目的,不断提出新的主张、新的证据,构成了学者解说和分析举证责任的基础。本文将从定义入手,阐述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内涵、范围、法律依据和理由。分析举证时限及其合理性,对被告自行向原告、证人收集证据和被告延期提供、补充证据问题进行说明。笔者认为,被告举证责任制度的确立和进一步完善将对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行政相对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及保障法院司法审查的顺利进行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1.
传统行政文化的创新实质是确立以"法治"为核心的现代行政文化,实现向"法律至上意识""以法律制约权力"和"公民意识"的转变。这种转变必然对作为行政文化重要内容的行政伦理建设以极大启示,如行政道德的法制化、公民监督等。  相似文献   

12.
作为典型的“国家管理权”行为,东道国的税收措施可享有主权豁免。在通常情况下,与税收有关的投资争议不具可仲裁性。然而,晚近的缔约和法律实践却表明,在国际投资领域,东道国税收主权的绝对豁免已被突破,私人可以依据国际投资协定的有关规定将东道国的税收措施诉至国际仲裁庭。为此,需要引入专门的“税收条款”,将可仲裁的税收事项限定于一定范围之内,以平衡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利益。此类条款的引入也符合中国身兼投资输入大国和投资输出大国的发展中国家的综合利益。  相似文献   

13.
Insolvency‐related (annex) actions and judgements fall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Recast European Insolvency Regulation (‘Recast EIR’). That instrument both determines international jurisdiction regarding annex actions and sets up a simplified recognition system for annex judgements. However, tension between the Recast EIR's provisions on jurisdiction and recognition arises when a court of a state different from the state of insolvency erroneously assumes jurisdiction for annex actions. Such ‘quasi‐annex’ judgements rendered by foreign courts erroneously assuming jurisdiction threaten the integrity of the insolvency proceedings. Besides, the quasi‐annex judgements may violate the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of the insolvency proceedings as well as the principle of legal certainty. In this article, it is argued that even the current legal framework may offer some ways to avoid the recognition of such quasi‐annex judgements. First, the scope of the public policy exception may be extended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integrity of the insolvency proceedings from the quasi‐annex judgements rendered by foreign courts erroneously assuming jurisdiction. Second, it may be argued that quasi‐annex judgements do not equal real annex judgements and therefore do not enjoy the automatic recognition system provided by the Recast EIR. At the same time, their close connection to the insolvency proceedings – disregarded by the forum erroneously assuming jurisdiction – may exclude quasi‐annex judgements from the scope of the Brussels Ibis Regulation, as well. As a consequence, those quasi‐annex judgements may fall within the gap between the two regulations, meaning that no European instrument instructs the courts of the member state addressed to recognise quasi‐annex judgements. Copyright © 2017 INSOL International and John Wiley & Sons, Ltd.  相似文献   

14.
相互协商程序作为国际税收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它与国内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对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相互协商程序与目前国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关系,如果仅按照现有法律条文和规范性文件执行,则会出现各种衔接不顺畅的问题.因此,建议完善《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将...  相似文献   

15.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批受理时间、损失申报时间、审批范围等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本文对《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的政策难点做了阐述,认为正确理解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政策,能促使纳税人发生的财产损失依法扣除,也能促使税务机关健全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6.
俄罗斯保护竞争法对行政垄断有专门定义,调整行政垄断主体范围广泛,有行政机关、立法机关等,行为种类有单个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之间及行政机关与经营者之间的行为,有作为也有不作为。俄罗斯反垄断署有立法、司法及行政执法权,能调查、审理并处罚行政垄断案件,且为行政垄断设置了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制度,规制行政垄断执法效率高、成本低。我国应重新界定行政垄断及其表现形式,调整行政垄断主体范围,完善行政主体法律责任,建立独立权威的执法机构,以实现《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7.
贺燕 《税务研究》2020,(4):82-88
行政复议前置的制度功能之一是保障税法确定性,这是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税务法院全面设立以前,在专业机构完成税收争议的初次处理能够保障税法的统一解释与适用,提升税法的确定性。行政复议前置不仅可以将事实认定功能留给行政机关,让法院(无论是否设立税务法庭)能专事法律问题,而且在税制改革的背景下,能发挥过滤争议数量和争议焦点的作用,提高税收救济制度的效率。这种立场,并不损害纳税人的权利,相反保护了抽象和整体意义上的纳税人权利。  相似文献   

18.
会计师事务所被誉为证券市场的“经济警察”,其对被审单位审计报告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市场的虚假陈述行为不仅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同时还会引起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因此《证券法》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虚假陈述时因承担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然而,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行政责任的认定往往是民事责任的前提,就我国目前实践而言,行政责任的认定存在诸多不足,注册会计师基于其专业性及公众的合理信赖而对审计业务负有合理的注意义务,法律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义务时要勤勉尽责,故细化勤勉尽责义务、完善行政责任构成要件是研究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陈述法律责任的重点。  相似文献   

19.
张远照  熊勇先 《征信》2021,39(2):33-38,46
为信用执法相对人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相衔接的全方位、多层次权利救济体系是信用法治应有之义.我国现行行政救济制度的事后性弊端使得其对信用执法相对人重大权益的保护十分不利,亟须构建预防性行政诉讼制度.信用预防性行政诉讼具有契合法治理念、满足依法行政要求、弥补行政救济漏洞以及适应法律全球化趋势等多重价值.构建信用预防性行政诉...  相似文献   

20.
目前,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经常发生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为此,应该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的控制,通过确定应遵循的原则、设计救济制度等措施,一方面使自由裁量权能有效运作,保证行政管理能动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防止行使者滥用权力,从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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