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5月13日,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线。同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开始实施。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以及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和外债登记管理新政策的实 相似文献
2.
3.
4.
[释疑]Q: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如何办理?A: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 ) 28号)的相关规定,取消非银行债务人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管理的要求,非银行债务人可到其所属外汇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外债注销登记;同时,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的时间限定。 相似文献
5.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5号,以下简称5号文),进一步完善外债转贷款的登记和汇兑管理,有效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便利企业与银行使用境外的优惠资金,提高外汇管理效率。为了做好5号文的后续贯彻与实施工作,黑龙江省外汇管理局对全省外债转贷款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相似文献
6.
7.
8.
9.
<正>随着跨境人民币结算从经常项下向资本项下的逐步推开,人民币跨境结算总量不断增加,而对规范人民币跨境流动尤其是资本项下人民币流动相应政策法规相对滞后,成为当前影响跨境人民币结算有效监管、防范资本流动风险、推进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现实问题,有必要应引起重视并加以完善。一、目前资本项目人民币业务开展的主要政策框架(一)直接投资1、流出:《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境内银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0]31号)均未对资本项下以人民币对外投资做出说明。而《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1号)对境内机构对外以人民币方式投资做出了规定,因此境外直接投资对机构放开,而个人以人民币对外投资仍 相似文献
10.
为规范和完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促进外商直接投资便利化,日前,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5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2年12月17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11.
12.
<正>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外汇局不断强化资本项目外汇政策服务供给,便利经营主体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强化资本项目外汇政策服务供给,持续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期,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和《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3]30号)。 相似文献
13.
14.
对于银行单证人员来说,需要练就"火眼金睛",以准确甄别转口贸易交易背景的合理性与真实性。为规范转口业务,监管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20号,其中转口贸易部分的内容目前仍然有效)、《关于完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3]44号) 相似文献
15.
资本金支付结汇制度有待完善——透过两起案例审视支付结汇制实施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遏制外商投资项下外汇流入、结汇快速增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出台了《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对2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结汇实行支付结汇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资本项目流入和结汇过快增长的态势。但是在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企业采取迂回曲折方式,规避了支付结汇制限制,弱化了外汇监管效力。 相似文献
16.
17.
18.
2008年7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决定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的外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是完善我国外债统计监测,规范外债业务办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 相似文献
19.
<正>国家外汇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向,切实满足银企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诉求,助力外贸促稳提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的要求,202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和《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汇发[2023]30号)。其中,在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方面,新政进一步简化外汇业务手续、优化贸易外汇管理,并在全国8个地区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容升级,不断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助力外贸促稳提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