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分税制自1994年实施后,已运行三年有余。两年多的实践证明,趋于规范的分税制是较为成功的,改革初期的目标大多已实现,但是由于改革设计的历史局限和各种条件的不到位,使“磨合期”的分税制运行仍然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如何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地划分事权就是主要问题之一。因此,借鉴国外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经验,无疑将有助于我国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定位。  相似文献   

2.
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仅在中央与省级政府之间搭建了一个以划分税种为主要内容的框架,既没有明确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如何构建,也没有依法规范地划分事权,再加上缺乏一套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致使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整体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造成了许多矛盾和隐患.因此,当务之急是通过政府财政层级调整,重新界定并划分政府的事权和财权,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3.
本文在回顾前分税制之前和分税制时期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的划分情况后,集中分析了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主张.本文发现,文件在划分财政事权的指导原则上,对既有的体制形成了某种突破,但在中央事权、地方事权和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具体分类上,仍旧因袭了现行的做法.本文对这一现象的成因及其克服做了简短的论述.  相似文献   

4.
在规范的分税制体制下,地方税收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内蒙古地方税收已不适应内蒙古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造成地方税收规模适应的原因,既有新旧体制磨擦带来的矛盾因素,也有现行税制设置不科学,税种划分不合理的因素。为此,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税制,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税种建立科学适度的地方税规模和结构。  相似文献   

5.
1994年开启的分税制改革把事权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确立为中央与地方之间支出范围和收入划分的依据.这一改革的推行带来了"财力上收、事权下移"的意外结果,使得欠发达地区和基层财政日渐困难.作为互补性的两轮改革,2007年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制度"和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分别从收入侧和支出侧试图消除分税制改革造成的地方收支失衡.为了全面系统地解决地方财政困难问题,未来需要以政府间职权和职责的清晰划分为前提,从收支双侧着力,为省以下政府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6.
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公共产品”和“市场失灵”理论基础上的一种财政体制。公共财政框架下公共产品的层次性决定了分税制财政的必要性。规范的分税制应该在科学界定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配置相应的税权。  相似文献   

7.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分税制财政体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 ,它在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提高地方政府的征税努力程度、强化各地区对中央财政的依赖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对策是 :转变政府职能 ,实行四级政府运行结构 ,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权 ,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相似文献   

8.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改革开放前的税制初建和简化、改革开放之后恢复复合税制、分税制至今不断完善的三大阶段,地方税体系也伴随着分税制改革的完成而建立。但在后续的调整过程中,分税制下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营改增带来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收支压力加大导致非税收入膨胀等问题逐渐凸显。为此,对比借鉴西方国家的地方税体系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需要解决好主体税种、合理划分央地财政事权、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并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合适的地方税体系,以促进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9.
在分税制改革三十周年之际,回顾总结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成就与经验,剖析当前财税体制存在的问题和未来改革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简要回顾和总结了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经验,提出准确理解分税制的四点认识,分析了目前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改革方向。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仍不清晰、地方实际支出责任过重、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不合理、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等。未来改革方向:一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避免政府职能无限扩张引发的政府支出责任持续膨胀;二是强化中央政府职责,加大垂直管理力度,上收部分事权和支出责任,避免地方政府支出责任过重;三是完善税收体系,稳定宏观税负,进一步优化政府间收入划分,重新认识地方税体系;四是明确转移支付定位,尤其是厘清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的定位,优化转移支付结构。  相似文献   

10.
<正> 一、前言 分税制作为与市场经济配套和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种规范的财政体制,自1994年实施以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但由于我国新税制的实行,时间短,经验不足,暴露出某些不足之处:如转移支付制度尚不规范,某些税种划分不合理,中央、地方事权划分有交叉,特别是地方税制体系显得薄弱等。所有这些使分税制的基础和成效受到影响。限于篇幅,不能详尽地评价过去一段时间分税制运行的各个方面,本文仅局限上述提到的几个方面,作了粗略地分析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1.
我国 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在运行中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权、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完善省以下的分税制等方面加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关于完善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构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在运行中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可以从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权、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及完善省以下的分税制等方面加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包括: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完善和规范财政收入体制、建立规范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优化支出结构、改革支出管理制度,推进支出管理制度的创新。  相似文献   

14.
规范政府职能优化中央与地方税收结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重新界定政府职能范围入手,分析了公共财政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确定的基本依据以及由此决定的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与财权的划分准则,并结合现行分税制体制下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划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央与地方税收结构优化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十四五”时期,我国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是分税制改革深化的必然之举,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地方现代财政治理的必由之路。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作为省以下财政治理层级的相应主体,也是各层级动态调整机制的主体。与央地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相比,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既具有共性,也具有自身的特性。在系统的检视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运行实践的基础上,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文件,积极优化地方财政事权格局,推进地方财政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6.
财税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关键内容,1994年我国确立分税制财政体制,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改革财税体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是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正确途径,而政府间事权划分则是继续财政改革的突破口.本文从深化政府间事权划分的角度讨论了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问题,在回顾我国财政体制的历史沿革及政府间事权划分在财政体制中的重要作用之后,概述了美、日、英三国的政府间事权关系,从中提取经验方法,针对我国目前事权划分方面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的方向.  相似文献   

17.
分税制改革后,中国税收出现高增长,但是地方财政困难重重,严重制约着地方经济的发展.文章首先分析了税收高增长与地方财政困难的原因:一是地方政府没有地方税收立法权、税收减免权;二是政府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清;三是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地区差别等.通过分析,文章提出了分税制下地方财政解困的对策主要有;统一事权与财权,合理划分财政收支范围;精简机构,节约开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化解基层债务风险.  相似文献   

18.
分税制财政体制在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提高地方政府的征税努力程度、强化各地区对中央财政的依赖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种制度安排在运行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以及地区问财政能力差距日益扩大。应采取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四级政府运行结构、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权、逐步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相似文献   

19.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我国当代财政演进和发展中的重大改革。本文回顾了我国分税制改革前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若干现象、分税制改革的三个重要支柱及改革成效和改革后的重要探索。展望未来,应进一步将政府间财政关系蕴于政府间关系之中加以考虑,继续完善地方税体系,进一步探索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相似文献   

20.
对我国国税、地税税收利益争夺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基本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税制体系。由于分税制改革的不彻底,一方面,造成了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不统一,另一方面,造成了分税制改革后地方税权和中央税权的划分并不是足够清晰。国、地税税收执法权划分不清,权限交叉现象普遍存在。在税收执法权划分不清的情况下,国税、地税同时对同一征税对象征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并对同一税收利益进行争夺。税收执法权划分的不彻底,不但给税务机关在行使税收执法权造成了困难,也给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增添了负担和成本。本文针对目前我国税收利益争夺的情况进行了思考和讨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