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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陈超 《西安金融》2004,(8):19-22
一、“面包师”与“消防员”之说面包和面包师,社会是有着持续需求的。而消防员只有在出现火情时才被需要。英格兰银行的Sinclair有一个有趣的比喻,认为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就象面包师,持续不断地监测宏观经济的变化,适时调整货币政策以保持价格稳定。相比之下,金融稳定的政策制定  相似文献   

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了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金融稳定的概念,也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在银行监管职能分离之后,从微观金融风险监管向系统的、宏观的金融风险监管的重大职能转变.由于我国中央银行的金融稳定工作刚刚起步,面临许多来自理论、法律和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需要积极思考和寻求对策.  相似文献   

3.
《浙江金融》2005,(12):1-1
金融稳定事关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宏观经济健康运行,货币和财政政策稳健有效,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能够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支付结算等关键功能,而且在受到内外部因素冲击时,金融体系整体上仍然能够平稳运行.央行首次发布的2005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和发展趋势展望,搭建了维护金融稳定所需的政策框架.  相似文献   

4.
对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一般性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出去后,中国人民银行突出了宏观性和社会性职能,即作为中央银行,其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中央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能与中央银行所具有的宏观调控职能相辅相成,与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密切联系,具有系统性、综合性,并覆盖整个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关系国民经济  相似文献   

5.
金融稳定具有宏观性、动态性、效益性和综合性的特征,在判别金融稳定与否的基础上,中央银行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和其他措施确保金融稳定,在此过程中,须贯彻预防、成本最低、权责对称等原则;  相似文献   

6.
完善我国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9,自引:2,他引:9  
林平 《南方金融》2004,47(10):13-17
最后贷款人制度是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一项核心制度。本文从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历史变迁人手,分析了中央银行最后贷款的基本属性及其形式上的一些新变化,最后指出了我国最后贷款人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针对当前国内外央行再贷款和最后贷款人制度在经济金融运行中的作用日渐显现、但也备受议论的现实。本文在对我国央行再贷款制度进行回顾、总结和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当前央行再贷款制度及其功能的定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出完善和拓展再贷款制度及其功能的政策建议,以充分发挥好最后贷款人职能的金融稳定作用。  相似文献   

8.
过去20多年中,为适应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的变化和金融市场结构的演变,一些国家的金融监管模式逐渐从传统的部门分业监管向综合化的混业监管转变。然而,长期以来,对于中央银行在金融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却一直存在许多分歧和争论。事实上,即使是实行相同监管模式的国家,中央银行介入金融管理的程度和范围也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9.
中央银行贷款在引导商业银行调整资产结构、增强流动性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作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实现了中央银行对经济金融宏观调控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并存在进一步深化的空间。  相似文献   

10.
加强中央银行稽核监督职能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任新有作为行使稽核监督职能的中央银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在“控制损失”和“使经营动力走向正轨”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维护金融体系安全运行,确保币值稳定。目前金融形势告诉我们,进...  相似文献   

11.
银监会分设以后,人民银行的职能如何调整是当前的热门话题。近日,中央有关部门已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调整的方案。这次职能调整是适应市场和社会变化而进行的,突出了中央银行的宏观性和社会性,将对中央银行的发展以及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T WD J 《南方金融》2004,(10):10-12
作为一国货币当局,中央银行有责任也有能力充当最后贷款人向暂时陷入流动性困难的问题金融机构提供紧急支持。实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曾履行过该职能,通过紧急救助来稳定金融秩序、稳定金融市场。我国银行业问题多、风险大、整体资产质量差,这在理论和实务部门早已是共识。为化解日益显现的金融风险,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危机,自亚洲金融风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曾多次对问题机构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如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关闭案,央行向其提供了36亿元的紧急贷款支持;又如1999年央行及时实施380亿元的中央专项贷款,成功化解了广东地方性金融机构危机;在解决农村基金会、城乡信用社,以及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危机问题时,央行动用的资金更是数额惊人。在此背景下,为了使大家对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有比较清楚的认识,最近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王自力博士。  相似文献   

13.
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与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万军 《金融会计》2004,(4):39-41
现代银行制度下,当同业救助等市场机制不足以向商业银行提供防范流动性冲击的保障时,为防止单个银行的流动性危机向清偿性危机甚至系统性银行危机转化,从而维护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健运行,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LLR,Lender of Last Resort)职能是对付系统性银行危机的有效制度安排。本文将对最后贷款人职能的起源、作用、形式和可能带来的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14.
反思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逻辑缺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逻辑上,金融稳定是维护金融稳定的基础。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都一直在没有严谨定义金融稳定的逻辑基础上研究和推行维护金融稳定。如此逻辑缺陷必然从基础上制约和削弱维护金融稳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安排。对此,本文定义了金融稳定、划分了维护金融稳定的逻辑层次、论证了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的目标。  相似文献   

15.
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能:国外实践和中国借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通过对国外(主要是OECD国家)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能中有关目标定位、法律基础、实施工具和部门协作等问题的比较研究,认为中国当前在金融稳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操作中应重视四个问题:一是货币政策职能优先于金融稳定职能,二是履行金融稳定职责应保留一定的弹性空间,三是要考虑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的长效机制,四是央行与财政部之间应建立规范有序的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6.
李军 《金融纵横》2005,(5):28-31
在一般性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不再集市场准入、日常业务监督、市场退出为一身.而是突出了宏观性和社会性职能,即作为中央银行,其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中央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能与中央银行所具有的宏观调控职能相辅相成。  相似文献   

17.
施茜 《浙江金融》2006,(4):14-15
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首次赋予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表明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能分离后,其宏观稳定职责已经由过去的隐性职能变成了法律层面上的义务。正确认识并认真研究中央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角色定位和方法措施,成为人民银行在金融稳定工作中亟需高度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编者按]  相似文献   

18.
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得金融稳定又一次成为热点研究对象,本文从维护金融稳定所涉及到的几个问题入手,描述了金融稳定的基本特征,进而对中央银行如何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进行了理论分析,最后对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责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本文认为金融稳定的主要特征包括:金融稳定与实体经济关系密切;金融稳定所关注的方面具有极高的广泛性;维护金融稳定应当事前防范与事后处置并举;金融稳定与货币稳定的关系;维护金融稳定应掌握好"度";维护金融稳定应该关注资产价格波动对金融体系的冲击。中央银行在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涉及到的几个问题是:中央银行承担维护金融稳定这一天职的原因在于其处于金融体系的核心地位;中央银行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需要具有及时有效的信息收集机制;中央银行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中央银行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时应注意与货币政策职能的协调;履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越来越需要各国中央银行开展合作。对中国而言,维护好金融稳定有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加强:应从法律高度赋予中国人民银行最广泛的金融信息获取权;建立日常性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稳定分析框架;继续通过深化改革加强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积极开展金融稳定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19.
经济金融深层次改革必不可少的种种变动,金融创新因其探索的性质必然导致的不成熟,以及国内外各种金融风险的积聚,导致金融系统内外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大,金融业发展的内在稳定性要求日益迫切。两个因素合而为一,对建立强有力的金融稳定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对我国中央银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功能,提出了更高、更具体、更严格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的《人行法》用“维护金融稳定”职能取代了原有的“金融监管职能”,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这是适应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转换央行职责的重大举措。央行如何开展工作才能有效地维护金融稳定,成为值得我们思考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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