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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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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出其门     
《光彩》2003,(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通知指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的利润分  相似文献   

2.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如下(财税(2008]83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  相似文献   

3.
业界     
<正>个人所得税征管重点关注五类个人投资者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在列举今后个税征收重点的高收入群体时,引人注目地提出了“个人投资者”这一群体。除了《办法》已经列举的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主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三类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股东和有限公司投资者也是主要的个人投资者类型。这五类为典型代表的个人投资者将成为投资所得征税的重点对象。税务专家指出,由于缺乏专项检查制度和税源信息不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其本人、家庭成员等支付消费性支出,个人投资者从投资企业借款长期不还等逃漏税收的方式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现象。  相似文献   

4.
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明确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相关问题。根据《通知》,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缴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通知》规定的将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单独计税的方法,很好地体现了对企业年金发展给予适当鼓励和扶持的原则。以前国家对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不同。《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企业参加企业年金,本文就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5.
<正>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对《通知》中有关规定的执行口径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6.
《光彩》2000,(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为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顺利进行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企业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作出明确规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 ,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 ,就其转让收入额 ,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 ,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7.
<正>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今后将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只根据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将停止执行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的计征方法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再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8.
财经资讯     
贾宁 《商业会计》2007,(11):F0003-F0003
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发出通知,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9.
财经资讯     
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  相似文献   

10.
为适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对企业员工(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江苏商业会计》2005,(3):i008-i009
为适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薪酬制度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对企业员工(包括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江苏商业会计》2006,(5):I0015-I0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后,根据我国经济形势发展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对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做了具体规定。目前,在征收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中,各地又反映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为完善制度,加强征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规定对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给予四项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有助于支持和培育机构投资者,充分利用开放式基金手段,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四项优惠政策是:一、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二、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三、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  相似文献   

14.
陈一珊 《商场现代化》2005,(23):103-104
近年来,国内多家上市企业进行了企业员工股票期权的试点,财税与证券领域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明确针对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呼声非常高.2005年3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15.
《江苏商业会计》2007,(6):I0007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内资企业资产并向股东个人支付保密费用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苏地税发[2007142号)收悉。请示中要求明确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购买内资企业经营资产过程中向内资企业自然人股东支付的不竞争款项,应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6.
施立端 《现代商业》2014,(26):101-102
个人投资企业(指含有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转增股本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依据,在《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找不到。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333号)却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7.
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问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中奖收入、个人购买体育彩票的中奖收入 ,见义勇为得奖收入 ,如何征免个人所得税 ?答 :依据有关规定解答如下 :1 国家税务总局 1 994年 5月 2 3日规定 ,从 1 994年 6月 1日起 ,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 1万元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 1万元的 ,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1 998年 4月 2 7日规定 ,从 1 998年 4月 1日起 ,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 ,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 1万元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过 1…  相似文献   

18.
财经资讯     
《商业会计》2007,(6):F0002-F0002,F0003
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和个国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得到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计酬方法,保监会加大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监管力度,  相似文献   

19.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就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20.
财经速递     
税收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明确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通知》明确,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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