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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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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一、接受捐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税法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及《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2.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lt;企业会计制度&;gt;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中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  相似文献   

3.
<正> 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1.企业对外捐赠,除符合税收法规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2.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以非货币  相似文献   

4.
企业经营活动中新增纳税差异事项的性质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 ,税法和会计法规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 ,纳税人在缴纳所得税时要进行的税调整的事项越来越多 ,纳税调整的难度大大提高。研究新的会计制度和税法 ,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纳税差异事项 ,揭示其性质 ,明确其调整方法 ,以帮助实务工作者依法征收和缴纳所得税。  相似文献   

5.
梁瑞红 《商场现代化》2006,(1S):278-279
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者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并据此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收入,费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并调整报告年度相关数字及本年度报表年初数。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文件规定.企业年终申报纳税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税调整.应作为会计报告年度即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涉及的应纳所得税调整.应作为本年度即报告年度的下一年度的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6.
本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及《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5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对企业合并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了分析,并对比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总结了两者的差异,对如何协调两者的差异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7.
一、接受捐赠的会计亏税务处理 税法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及《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82号)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需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占应纳税所得的50%以上,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8.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与原来《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核算理念完全不同。本文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制度——所得税》主要变化和所得税费用的简便核算作简要分析,明确其差异,为企业核算所得税费用提供一定的依据。  相似文献   

9.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投资、改组业务层出不穷,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和《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对解决企业股权投资、改组过程中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由于股权投资的处理比较复杂,而  相似文献   

10.
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如初始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处理方法,由此也会对企业的所得税计算产生影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告>[国税发[2003]4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对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1.
2006年2月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企业重组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新的阐述,与之相配套,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财税59号文),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包括税收优惠。  相似文献   

12.
咨询台     
<正> 一读者问:2003年8月,我公司无偿接受捐赠的设备一台,按照捐赠方开具发票注明的金额100万元,记入固定资产账户,2003年11月,该设备投入使用。请问,受赠固定资产可否计提折旧?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2条规定,首先,企业在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企业在经营中使用捐赠的固定资产后,可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并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相似文献   

13.
《商业会计》2003,(7):57-58
自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财会字[2000]25号)执行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和许多企业财务人员普遍反映,税法与会计制度适度分离是必要的,但差异也需要协调。为减轻纳税人财务核算成本和降低征纳双方遵从税  相似文献   

14.
许立新 《财贸研究》1998,9(5):28-29,66
<正>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各自的目标不同,从而使按《准则》规定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存在一定的差异。对这种差异的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会计》规定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处理方法中的一种。但这两种方法差异何在,适用性如何及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等问题存在诸多争论,本文拟对以上问题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相似文献   

15.
<正> 财政部财会(2002)18号和(2003)10号通知《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一)、(二)》(简称《解答通知》),协调了企业会计制度(简称《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简称《××准则》)之间某些不一致的地方,解答了许多原来不甚明确的会计处理问题,特别引人注意的是  相似文献   

16.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越来越突出。因此有必要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前提下,对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差异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依据有关原则对存在差异的问题进行协调。本文针对当前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提出了若干处理意见和方法。  相似文献   

17.
欧阳 《商业会计》2004,(12):24-25
2003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对企业接受资产捐赠涉及的所得税问题进行了重新规定。明确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需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对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需按接受捐赠时非货币性资产本身的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对接受捐赠存货、捐出方代为支付的增值税额,  相似文献   

18.
张志军  吕瑜 《商场现代化》2007,(17):329-330
<正>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所得税的核算作了重大改变,在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的目的,是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等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将该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所得税费用。  相似文献   

19.
李飞  张艳 《商业会计》2011,(31):26-28
企业债务重组是企业重组的一种方式,也是企业处置不良资产的一种重要手段。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规定,2009年颁布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了新税法下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方法。本文在介绍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分析了债务重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基本思路,并结合实例具体阐述债务重组业务在会计上和税法上的操作方法,重点阐述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上的差异。  相似文献   

20.
<正> 一、接受资产捐赠的涉税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中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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