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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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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文涛 《新智慧》2008,(6):11-12
一、不同折扣方式下的纳税筹划概述 1.折扣销售方式。折扣销售,会计上称“商业折扣”,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它与销售同时发生。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如果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应全额计征增值税。折扣销售仅限于货物的价格折扣,而不适用于实物折扣。  相似文献   

2.
商业折扣通常按净额法核算,且要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形式;对于现金折扣则可按总额法核算,购销双方对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分别作为理财收益和理财费用处理;而对于购销后发生的折让,双方应分别冲减采购成本和销售收入,并同时调整增值税账户。  相似文献   

3.
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是企业销售时采取的优惠方式,它们都是会计术语,在实务上易与税务术语混淆不清,现将该会计术语与税务术语的关系列示如下:(税法)折扣销售(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会计)商业折扣;(税法)销售折扣=(会计)现金折扣。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一个案例分析了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支付返利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正确使用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支付返利以合理避税的观点,探讨了将商业折扣、支付返利转为销售折让以合理避税的思路。  相似文献   

5.
《新智慧》2009,(1):40-45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某月销售商品发生商业折扣20万元、现金折扣15万元、销售折让25万死。该企业上述业务计入当月财务费用的金额为( )万元.  相似文献   

6.
湛忠灿 《新智慧》2008,(2):31-32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销售时发生的现金折扣,按总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时,允许按实际发生额冲销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即按照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时开出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冲减相关金额。对于冲销的增值税,毫无争议地应该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处理,但是对于具体应冲销多少销售收入,在会计实务中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7.
陈文静 《新智慧》2005,(9):67-68
目前,销售商常用的销售方式有折扣销售、返还现金和附赠商品。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为达到促销的目的,在向购货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因为购货方信誉好等原因而给予对方一定价格优惠的销售形式。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金额,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  相似文献   

8.
张志凤 《新智慧》2007,(3):63-68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标价20000元,商业折扣10%,增值税税率为17%,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企业销售商品时代垫运费400元,若企业按总价法核算,则应收账款的人账金额是()元。  相似文献   

9.
也谈折扣核算方法的选择陈良折扣是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商品折让的统称,是分别由于批量因素、提前付款因素和商品质量因素在价格上给予购货方的一定折让。现行折扣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是基于企业所处的行业性质进行的,商业性质的企业一律使用总价法进行确认,而工业性质...  相似文献   

10.
目前,销售商常用的销售方式有折扣销售、返还现金和附赠商品。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为达到促销的目的,在向购货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因为购货方信誉好等原因而给予对方一定价格优惠的销售形式。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折扣额后的余额作为计税金额,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返还现金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一定金额的物品时得到相应数量的现金返还的销售形式,这种销售形式除了涉及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外,还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附赠商品也是当今销售商常用的促销方式,如“买一赠一”等。本文接下来将对三种销售方式分别进行现金净流量的公式推导,进而分析如何选择以使销售商的收益最大化。假设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建税。商场所在地为市区,采用7%的城建税。现预定在节假日进行促销活动,对于不含税价格为S、毛利率为A的某商品,商场可以在以下三种促销形式中进行选择:①采用折扣销售形式,折扣率为D;②采用返还现金形式,返还价值为R的现金;③以不含税价格为P、毛利率为B的商品作为附赠商品(分析中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采用第一种...  相似文献   

11.
王洪燕 《新智慧》2005,(3):32-32
应收账款在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风险。投资如何才能认清应收账款的真正“面目”呢?唯一经济可行的办法是关注相关的财务信息。按照目前我国《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投资只能看到:①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应收账款净额,即企业根据“应收账款”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期末余额的净额。②折扣与折让:商业折扣与折让、现金折扣。③会计报表中相关的坏账准备金额。  相似文献   

12.
举行商品促销活动可以扩大销售量,采用不同的促销方式,企业所承担的税负也不一样。三种常见的促销方式——打折销售、买一赠一和赠购物券对商家所应缴纳的增值税会产生影响。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得出了采用打折销售方式是对商家最为有利的促销方式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现金折哲”是指在销售活动中,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企业为了尽早收回贷款而对购货方在还款金额上给予的一定的减让。目前采取的以应收帐总额作为计算现金折哲的基础是不妥当的。按照“现金折扣”这种收回贷款策略的初衷,销售企业对购买方做一定比例减让的只能是贷款部分,至于增值税款和垫付的款项,则不能也不应该作为现金折扣减让的对象。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制度》总体而言,基本上保留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结构体系,它们在收入的构成。配比原则的运用以及基本会计处理方面基本相同,但是在主营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上存在差异。本文拟就这些差异进行以下分析。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公司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公司经营按照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营业务内容所发生的营业收入;《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具体差异如下: (一广销售折扣与折让”的账务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专设“折扣与折让”科目,核算公司销售商品时,按合同规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给予买方的销货折扣和因商品品种、质量等原因而给予买方的销货折让,下设“销货折扣”与“销货折让”两个明细科目。而(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销售商品的收人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财务费用;销售折让在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收人。 (二)《企业会计制度》“主营业务收入”几项新增内容的张务处...  相似文献   

15.
现金折扣是商业信用发展的产物。做好现金折扣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不仅有助于真实、客现、准确的会计信息的生成和利用,而且对维护税法的公平、公正和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现金折扣是指在商品或劳务销售活动中“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折扣”,并将销售活动中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此,本文提出几点不同的看法。1.现金折扣作为商业信用筹资方式的一种,以折扣优惠吸引购货者尽快付款,使企业尽早收回货款。但由于现金折扣属于销售活动的一项具体业务内容,其发生必须与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于销货方来讲,它是销货折扣,从购货方来讲,它则是购货折扣。可见,其结果仅仅起到了回笼资金(或融资)的作用,其作为筹资费用处理是欠妥当的。2.与现金折扣的本质不相符。在赊销业务中,如果能够确定当期客户将享受的现金折扣金额,就应以销售收入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收入入账。反之,则在期末应估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和坏账损失。因此,从本质上讲,现金折扣实际是计算销售收入的一个减项,是选择销售策略时引起的一项或有损失,即类似坏账损失,它并不具备“费用”应有的一般性特征,在损益表上应列作销售收入的减项,而不能列作财务费用。3.将现金折扣作财务费用处理,势必造成“当客户享受现金折扣并在折扣期内付款而使企业提早收回款项时会发生财务...  相似文献   

17.
企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作为广义成本费用的增值税占成本费用的比重又越来越高,因而增值税筹划非常必要。利用纳税人身份不同税负不同、实物折扣与价格折扣的税收待遇不同筹划、直接收款和分期收款纳税义务时间不同筹划、免税政策筹划、运用进货价格折让临界点进行供应商选择筹划,通过上述方式达到节约税金,增加企业盈利,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国凤兰  刘庆志 《新智慧》2004,(1A):49-49
现金折扣是企业为鼓励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其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的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现金折扣总价法和现金折扣净价法。我国税法要求对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核算。现金折扣总价法有其利,也有其弊。本对此不作讨论,仅就现金折扣净价法发表点浅见。  相似文献   

19.
现金折扣计算方法分歧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现金折扣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是含增值税计算现金折扣;二是不含增值税计算现金折扣。两种计算方法不一样,导致出现了会计界对现金折扣会计处理理解的不一致,同时也给职业教育教学活动带来不易讲解的困惑。针对问题的存在,笔者经过思考、分析,得出的结论与同仁们一起探讨、商榷,以求得更加清晰、更加准确的结论,以便更好地服务于职业教育教学活动。  相似文献   

20.
何荣 《新智慧》2008,(3):19-20
企业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带给了会计界很多的变化。笔者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收入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展开讨论。一、存在现金折扣时收入的计量方法收入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即运用总价法处理现金折扣问题。总价法下,企业在确定商品销售收入时,不考虑各种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当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无可否认,总价法可以较好地反映企业销售的全过程,但在客户可能享受现金折扣的情况下,现金折扣是销售方为了更好地收款所采用的一种收款措施,其实质上就是一种收款费用。不将现金折扣从商品销售收入中抵减会引起高估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使会计信息失真,同时也不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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