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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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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讯传真     
政策法规Zhengcefagui国土资源部发布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遏制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二○○六年五月三十日,国土资源部就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通知强调,各地不得突破年度计划批准用地,也不得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要从严审批各类非农建设用地,利用滩涂、荒山、荒地等进行非农建设的,也必须依法报批。擅自供应土地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各类建设项目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认真履行征…  相似文献   

2.
国土资源部最近决定从三个方面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首先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划定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圈,限制城市的盲目扩张。凡城镇人均用地超过规定标准、闲置土地没有充分利用的,城镇建成区不得占用新地扩展。其次是加强农村集体用地的管理,严格控制乡(镇)村建设占用耕地。乡(镇)村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对因投资者或开发商投入不足造成土地闲置的,责令其限期完成投资,否则依法收回土地;对暂不能投资开发,耕种条件未破坏可继续…  相似文献   

3.
《环渤海经济瞭望》2004,18(6):64-64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全区设立的开发园区进行清理整顿,决定撤消55个不符合要求的开发园区,依法回收的土地,能复垦的还地于耕。自治区政府要求被撤消的55个开发园区,要取消名称,撤消管理机构,收回各项管理权限。能够复垦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复垦后无偿交还农民耕种;能恢复其他农业用途的土地要予以恢复,严禁撂荒闲置。开发园区现有项目用地要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统一管理;不能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的,要坚决收回所占用的土地。今后,开发区审批工作将严格执行两级审批制,自治区各部门和盟市、旗县不得再审批开发区。内蒙古:撤消55个开发园区…  相似文献   

4.
《山东建设》2005,(9):37-38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实行统一管理,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  相似文献   

5.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全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今后要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私下签订“圈地”、“用地”协议,确保政府对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供应。鹿心社说,确保政府对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供应。在一个城市内,必须坚持土地利用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供地和统一管理。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必须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用、统一供应。市辖区及各类“园、区”的建设用地必须纳入市政府统一的供应渠道,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私下签订“圈地”、“用地”协议。鹿心…  相似文献   

6.
《当代陕西》2008,(2):65-65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通知重申,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通知还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部7日发布国家土地总督察1号公告。公告透露,一份针对土地督察的《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将在今年开始起草。公告明确,国土监察局今年的工作重点将是加强对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继续对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未批先用、违反土地供应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等影响耕地保护和土地调控政策落实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深入开展区域土地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登记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登记,杜绝违规登记,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维护土地登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9.
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决定》从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利益、促进节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我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意见》,提出了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加强土地利用计划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提高建设用地报批效率;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  相似文献   

10.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天津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近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新开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八个必须”的开工条件,对未按规定取得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许可、环评审批、用地管理等相关文件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相似文献   

11.
李宏 《特区经济》2004,(11):135-137
完善我国耕地保护制度,对于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阶段,切实保护好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权益,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针对性。使用土地要科学,是要求我们有一个科学的用地观,正确认识人类与土地的关系。要科学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充分认识到土地这一资源不可再生的特殊性。由于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科学规划用地必须现在就从农村做起。  相似文献   

12.
夏珺  于猛 《乡镇经济》2009,(9):89-89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加快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征收实施,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产”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  相似文献   

13.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区研究宰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辖区内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所作的统筹安排和长远部署,旨在加强对城乡全部土地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协调产业间的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及其综合效益。市级规划...  相似文献   

14.
警惕地方政府成为土地违法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安徽省休宁县政府未经批准,多次非法实施征地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擅自同意采矿单位自行征地;该县国土资源局还为沙石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造成非法占用和毁坏近300亩土地,其中耕地170多亩。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6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然而现实中,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集体建设用地的非法流转现状十分突出。本文在分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特点、原因之后,重点研究了流转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及完善流转的建议,以期达到集体建设用地的合法有序的流转,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  相似文献   

16.
数字     
4: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2008年12月1日表示: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将优先安排用地。同时他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线、建设用地计划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4条红线”不能碰。  相似文献   

17.
《中国西部》2011,(17):13-13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用地指标必须优先用于重点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检查、考核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的,相应扣减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相似文献   

18.
2月18日,国家国土资源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清理各类园区用地,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严格控制各类园区的商品房开发;严禁以科技、教育等产业优惠政策名义取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与农村签定协议圈占土地,或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商品房开发;防止少数开发商占有大量土地,等等。近两年来,我国各地出现了一股声势浩大的"圈地潮",占地从几千亩到上万亩,投资动辄几亿甚至数十亿元,设计规模都是连片开发,造成了一些恶果。比如房价居高不下,房市"高烧"不退,开始"冒泡",老百姓望房兴叹;农村可耕地锐减,影响我国未来的粮食安全;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利用审批权中饱私囊,或急功近利,大稿"政绩房产"、"政绩工程",乱建开发区;大量资金进入非生产性领域,导致银行信贷风险加大,金融面临危机,等等。现在,国家终于出面对盲目"圈地"喊  相似文献   

19.
《广西经济》2005,(9):6-6
近日,我区出台《广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国家和自治区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必须进行招投标;零散的辅助工程,如可以组织项目区农民群众完成的简单、少量的田间平整和植树造林等工程,可以不进行招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定或固定委托某个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之日最短不少于15日。  相似文献   

20.
《上海集体经济》2006,(6):72-72,F0003
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工业用地低成本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会议强调,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1)调整利益机制。提高征地成本,征地补偿安置必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2)完善责任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坚决制止“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3)健全法律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并下发通知,要求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通知规定,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代表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国土资源部部长兼任国家土地总督察,并有一名副部长任兼职副总督察,另外,国家还设立一名副部长级的专职副总督察。通知要求,由国土资源部向地方派驻9个正局级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其中,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的督察范围为: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及宁波市、厦门市。此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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