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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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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有配偶一方因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文章从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分析出发,结合我国相关婚姻法律规定,逐步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解析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2.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保障了离婚自由,填补了我国的一项立法空白,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依据.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因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在国外立法上已有几百年历史.<婚姻法>第46务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然而此次修法并非完美无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尚存不足,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考虑以下因素:精神损害程度;加害人过错程度;具体侵权情况;其他情节。  相似文献   

4.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空白,但是规定得比较简单,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以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界定为切入点,在分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依据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思考,以期达到完善法律、保护相关当事人的目的。  相似文献   

5.
我国2001年《婚姻法》,第一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运用民事制裁手段制裁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违法行为。在经济上对过错方予以制裁。对无过错方给予补偿以保护其合法权益。该翻度的确立是新修改后的《婚姻法》盼亮点之一,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完善。但实施后在实践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举证难、赔偿范围狭窄等问题、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条件限制过严、赔偿无据可依等。为了实现法的正义价值.保护和救济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目的,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本文据此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6.
刘白雪 《魅力中国》2011,(11):78-79
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经历了由“不赔偿”到“赔偿”,由“象征性赔”到“实质性赔”的两次飞跃。本文试从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界定和发展、赔偿的范围、赔偿的标准等方面分析国家侵权的精神赔偿,以期对完善精神损害赔偿有所启发,以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7.
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在立法上的一大突破。要明确阐释了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以及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8.
论婚姻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是一种侵权责任,我国的法律法规已有了离婚损害的相关规定,司法实践中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主体、举证责任、范围、承担责任的方式及行使权利的时间有较为统一的认识,但从立法技术看,“无过错方”的提法是不准确的,且必须进一步明确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  相似文献   

9.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害赔偿具有补偿、抚慰受害人,惩罚加害人的三重功能。将对受害人以补偿、抚慰及加害人的制裁三种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是民事法律保护民事主体人格权益,制裁侵权人违法行为最常用和最有效的法律手段。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与法制观念的增强,人们不断强化对精神利益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重视对自身的价值、尊严和安全的追求,由此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成了众人瞩目的焦.最。但是。目前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仍存在严重的缺陷.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本文就浅谈一下我国的精神损问题。  相似文献   

10.
由于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一直被专家学者热议,并为社会大众所关注。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之不同,以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之必要性为前提。要深入研究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现状,以及解决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11.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首次明确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为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进一步的保护,也完善了婚姻法的立法体系.从而维护了家庭婚姻的稳定以及社会的稳定。本文从它的法律特性、设立的必要性、构成要件等方面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2.
胡慧华 《魅力中国》2013,(13):321-321
法律上关于“精神”这一概念,主要是指精神活动,并且通常与精神损害赔偿相关联,法律上的精神活动更多的是反映客观事物的现象及其与人的情绪、感情、思维、意志的关系。对精神损害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学说。广义学说认为精神损害包括精神痛苦与精神利益两方面的损失。狭义学说认为精神损害就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和心理上的损害。本文认为,广义学说对精神损害的涵义理解较狭义学说更为全面、合理、更为科学,更加有利于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符合现代法律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精神损害赔偿,我们可以认为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这里的精神损害,既包括积极的精神损害即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也包括消极的精神损害即知觉丧失与心神丧失。它最早萌芽于罗马的“侵辱估价之诉”,在罗马早期的《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私犯”中的第一条规定“以文字诽谤他人或公然歌唱侮辱他人的歌词的,处死刑”。在我国,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等问题,目前我国法学界尚未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   

13.
姜黎 《魅力中国》2014,(7):300-300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成为现在社会种的一个普遍现象,随之而来的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也多种多样。如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离婚中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及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所以确定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对于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分割有着重要意义。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共同制,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时财产关系是异常复杂的,难以用简单的分割方式加以解决,实践中法官处于不同的认识水平、不通的切入视角、实体判决往往难于做到客观公平的裁判,纷争仍难以平息。因此离婚案件种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分割损害赔偿却值得我们探究。本文试图对我国婚姻财产分割制度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4.
薛行山 《魅力中国》2013,(20):352-352
《国家赔偿法》首次将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纳人国家赔偿范围,这是我国法律制度的一大进步。但是该法并没有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标准。笔者认为,我国的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赔偿标准等问题。一、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它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的侵权行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对相对人来说,国家赔偿范围意味着其求偿权的范围,它包括生命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国家赔偿范围确定的大与小、宽与窄,直接关系到国家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  相似文献   

15.
惠珂 《魅力中国》2011,(4):291-29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从而把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从侵犯人身权扩展到侵犯人身利益。可以认为《侵权责任法》承认了精神利益作为一项独立法益的存在.但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的规定尚很不全面、具体。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受血者生命健康权的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对受血者及其近亲属的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经输血感染其他疾病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尚无法完全避免和控制,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以提高输血的安全性.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比较我国现行《婚姻法》与香港有关婚姻方面的法律规定,分析了二者在离婚方面的法律规定之差异。认为内地与香港在离婚的形式、理由、程序和过错赔偿责任几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建议,离婚双方要选择既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不违背法律的合法渠道解除婚姻关系。  相似文献   

18.
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医疗赔偿纠纷不断涌现,患者法制意识的提高,而我国的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相对不完备,致使处理此类纠纷时遇到不少疑难与困惑。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本文拟对医疗赔偿纠纷中涉及损害责任的认定、举证责任、法律适用、赔偿请求权等问题进行探讨,进而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行为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赔偿。中国当前立法实践存在“差额赔偿”和“定型化赔偿”两种赔偿标准。户籍制度的存在以及东西部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冲突。生命本身是无价的,对于死亡者来说是无法赔偿的,赔偿只能赔偿他人因此所造成的财产及精神利益损失。完善死亡赔偿金制度的立法建议必须及时反映实质正义,特别是作为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文章对现行体制进行了探索,提出了改善建议,并在最后提出了对正义的思考。  相似文献   

20.
王能武  陈明 《特区经济》2007,221(6):242-243
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以及其本身所蕴藏的巨大经济价值,它能给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使其极易成为不法竞争者侵害的对象。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将成为不法竞争者谋取非法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为了保护权利人,惩治侵权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应运而生,其中,侵权损害的赔偿原则问题是整个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而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采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大有必要。笔者在本文中仅就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原则加以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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