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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寻衅滋事罪是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四个单独罪名之一。构成该罪的行为不应仅指在公共场所实施的寻恤滋事行为。主观上的流氓动机与客观上的无事生非,是本罪的基本特征,也是本罪与相关犯罪的关键区别。在该罪的具体认定中,要注意该罪与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的区分。  相似文献   

2.
杨梅兰 《魅力中国》2014,(23):308-308
以寻衅滋事罪来制裁网络造谣行为,这是传统口袋罪向网络空间的扩大,还是传统法律规则向网络空间的延伸,这是一个严肃的刑法基础问题。信息化社会将“网络空间”纳入“公共场所”的范畴,将“网络空间秩序”扩张解释进“公共场所秩序”成为可能,以此为用寻衅滋事罪来规制网络言论自由提供学理支撑。  相似文献   

3.
王光荣 《魅力中国》2011,(2):129-129
本文从流氓动机的立法沿革及其在寻衅滋事罪的具体表现出发,流氓动机的基本类型进行了专门研究,同时司法实践中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建议通过司法解释明确“情节严重”、“情节恶劣”等用语的含义,在立法上应明确堵截性功能。  相似文献   

4.
梁小溪 《魅力中国》2014,(22):311-311
本文主要介绍了高利贷的相关概念,以及在我国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高利贷现象的普遍性,深入分析高利贷现象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且详细阐述了与高利贷相关的犯罪以非法经营入罪的不适当性,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和危害性控制需要,提出了高利贷行为独立入罪化。进而实现对高利贷行为的有效控制。  相似文献   

5.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同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二者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本单位的财物,不同的是挪用资金罪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挪用,即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且行为方式是侵占,即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么犯罪嫌疑人蒲某的行为该认定为挪用资金罪还是职务侵占罪,笔者认为应遵照主客观相结合原则来分析。  相似文献   

6.
曾宏 《中国西部》2012,(33):108-109
浙江温岭虐童事件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网络时代的今天,这个个体事件才可能如此快地得到传播并产生一波波的回应。首先是关于师德和职业道德的讨论,其次是关于"虐待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思考以及设立"虐童罪"的建议,然后是社会的担心,"我的孩子在幼儿园怎么样"?  相似文献   

7.
对高利贷行为应当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内。在立法入罪和司法入罪分歧上,因高利贷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且适用该罪易造成罪行失衡,故不应对非法经营罪的兜底条款做扩大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否定"司法犯罪化"。司法入罪与立法入罪二者不该是对立关系,第一、从当前出发,对高利贷及其衍生行为还应依据现有罪名及司法解释认定相应刑事责任;第二、条件成熟时,可将高利放贷罪增设于175条之二中,对罪与罚做具体设定,肯定与其他犯罪间数罪并罚关系,单位也可成为该罪主体。  相似文献   

8.
彭文伟 《魅力中国》2014,(26):306-306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结果。行为人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的主观罪过形态是故意还是过失在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数个实行行为人共同实施故意伤害行为部分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此时未直接导致加重结果发生的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亦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   

9.
醉驾入刑使得我国由醉酒驾驶引发的犯罪出现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罪并立的局面。司法实践中,这些犯罪的界限比较模糊难以把握.如何区分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是醉酒驾车犯罪刑法适用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0.
李湘 《改革与开放》2012,(14):162-163
在社会学的领域里,凡是不符合群体、社会标准、社会期待的行为都可以看成越轨行为.大学生越轨行为是指违反教育规范的行为,从类型上,可具体划分为违法行为,违警行为及违规行为,其中违法行为是越轨行为的极端形式,违法行为是指触犯刑律而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违警行为介于违法行为与违规行为之间,是违反社会治安及公共秩序的行为,比如违反交通规则、寻衅滋事、赌博酗酒等,严重的连警行为有可能转化为违法行为;违规行为是指超越或违反某些具体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的行为,也包括一些不符合社会传统习惯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因此违规行为又叫做偏差行为,这是最常见的一种社会越轨.  相似文献   

11.
齐皇 《黑河学刊》2012,(1):100-101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据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笔者认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是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醉酒驾驶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已满16周岁的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追逐竞驶和醉酒驾驶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相似文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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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财经》2013,(9):12-13
整顿 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网络名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警方调查显示,两人所属的尔玛公司为了提高网络知名度和影响力,先后制造和转发谣言超过3000条,铁道部、张海迪、雷锋等皆曾是尔码公司的中伤对象。  相似文献   

13.
山西运城发生了一桩怪事:有个叫仝霄的人,14岁时虚改年龄及户口服役参军,一年后伪造退役手续回家;16岁时持枪、持械伤害他人,被判刑10年,后减刑、假释;出狱后变本加厉,成为犯罪团伙首领,犯下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储存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贩卖、运输、容留他人吸毒罪,强奸罪,索贿罪等多项罪行。然而,这样一个“五毒俱全”的流氓地痞,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刑法》中,信用卡诈骗罪归属于金融诈骗罪,而诈骗罪归属于侵犯财产罪一章,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罪的主要区别即表现在所侵害的犯罪客体不同。信用卡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贷记卡,也就是不必在账户上预先存款就可透支消费,之后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还款即可,因此,信用卡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相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相似文献   

15.
实行行为是贯穿整个犯罪论的核心概念。构成要件中危险行为的界定,因果关系的判断,犯罪的预备阶段和犯罪的实行阶段的区分,正犯和共犯的认定,一罪与数罪的厘定,都离不开实行行为。实行行为并非法定概念,不像犯罪一样,刑法第3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正因为如此,学界对它的争议从未停止过。以下将一一介绍。  相似文献   

16.
王喆 《魅力中国》2014,(5):399-399
文章通过实际案例引出以收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主要有二种观点:构成拐骗儿童罪、不构成犯罪。本文对不同的观点进行法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笔者认为该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第一,该行为符合拐骗儿童罪的犯罪构成;第二,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17.
顾威 《魅力中国》2010,(20):107-107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行为。本罪侵害复合法益出入境管理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出入境管理制度.本罪危害行为——“放行”必须是行为人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所实施。本罪犯罪主体仅限于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犯罪故意的类型应为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8.
马瑛 《魅力中国》2013,(28):330-331
近年见死不救现象时常发生,导致人们对见死不救行为是否应该入罪引发热议。本文试从中、外法典中有关于“见死不救”的立法例入手,并从立法依据以及法律关系两方面分析我国当今社会“见死不救”入罪的不可行性,同时提出解决“见死不救“这一社会问题的策略。  相似文献   

19.
张毅 《魅力中国》2010,(25):195-195
职务侵占罪、侵占罪、盗窃罪、诈骗罪的法定刑幅度不同,起刑点数额也不同,因此,能否正确区分这四种罪直接关系到罪轻、罪重及罪与非罪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是难以区分的,这主要是由于对“利用职务便利”的理解不同造成的。本文就对侵占型犯罪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个核心要素加以说明和批判,并从司法务实和侵占型财产犯罪的本质角度来理解它,并提出合理的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王慧莲 《魅力中国》2010,(29):160-160
胎儿在出生前,只是母亲的一部分,其成活与存在均依赖于母亲,每个母亲都享有在正常状态下孕育健康胎儿的权利,伤害胎儿行为是对母亲正常生理机能的侵害,不论行为人以故意伤害母亲为目的而使胎儿受到伤害,还是行为人以伤害胎儿为目的对母体实施伤害行为,不管母体有没有因此受到伤害,均应被认定为对母亲的故意伤害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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